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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第一论坛

[全]涉及过秘密非法宗教。借用饥饿30名誉,搞素食义卖,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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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7 02: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第一论坛 于 4-5-2007 02:08 PM 发表
说得好,一贯道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误民败国的事。而且一贯道的道亲也很善良,但是那么为何一贯道今天却会被中国列为邪教呢?反而会武术、会道术,甚至出家人的佛教与道教却没有被中国列为邪教呢?
...

解释了N次的东西,转个圈回来又是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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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07 0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PO 于 4-5-2007 02:36 PM 发表

解释了N次的东西,转个圈回来又是同样的问题。。。


有吗?难道一个自称认识一贯道的你,会对一贯道的历史都懂吗?

那么麻烦你说一下,一贯道的历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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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7 04: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你好。。
对于负责人儿子的朋友抽烟喝酒这原因,我想做一些解释。
难道一贯道的“道亲”不能与有这些不良嗜好的人做朋友吗?
我不知道那些负责人儿子的朋友求道了还是还没,不过要是他们都求道了,可是还未真正的了解道,你要他如何改掉那些不良嗜好呢?无论什么宗教,只要一个人真正的了解,不良嗜好也会随之而去。

道亲有准备点心和水果到佛堂,并不是要骗人家到那吃,然后求道。
这些点心只是要让大家在享用时,可以聊聊天,互相关心,维持感情。
并不是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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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07 05: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ean 于 4-5-2007 04:59 PM 发表
版主,你好。。
对于负责人儿子的朋友抽烟喝酒这原因,我想做一些解释。
难道一贯道的“道亲”不能与有这些不良嗜好的人做朋友吗?
我不知道那些负责人儿子的朋友求道了还是还没,不过要是他们都求道了,可是 ...


可以交朋友,
不过,都既然结婚都是搞素食宴了,怎么结婚前夕可以在大门大喝酒呢?

东家做主,怎么可以提倡喝酒呢?况且酒并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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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07 05: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给OPO

澳门妇信“一贯道” 饿死七岁女囚十年

  中评社香港6月24日电/于澳门发生在六年前的饿死七岁女儿案昨在澳门初院审结。被法官形容为残忍虐待稚龄亲女致死的四十九岁生母林素月,触犯一项虐待未成年人致死罪,重判十年监禁。一直认为稚女之死与自己无关的被吿,闻判后更表示不明白判决内容。

  《澳门日报》报道,主审法官谭晓华宣读判词时指出,虽然被吿辩称幼女黄慧莹因消化有困难,未能进食,加上担心遭生父追打不敢出街,故自己毋须为幼女之死负上责任,亦问心无愧。然而,法庭经审讯听证后,不接纳被吿的解释。

  法官称,根据法医官的报吿指出,女童尸体外观极度瘦削,严重营养不良,死前至少两个月没有进食,致令其脂肪和组织受损。从女童的身高和手长,确认死者与同龄儿童无异,显示女童过往发育正常,经解剖亦未发现女童的肠胃有异样。根据社工作供时透露,林素月因笃信“一贯道”,与丈夫和子女关系交恶,及后更拒绝与社工合作,最终酿成悲剧。

  死者生母林素月是唯一可照顾女童的至亲,但却没有履行母亲义务,没有尽力保护女儿的利益、安全、健康、敎育,反令她捱饿致死,残忍地虐待其稚龄的亲生女。法官更斥责被吿根本没有履行母亲的义务,对于稚女身体日渐衰弱和消瘦视若无睹,其行为为女童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令女童经历了不可想像的两个月。鉴于被吿的行为对社会的安全和安宁带来极负面的影响,判处一直获保释外出候审的林素月即时入狱。

  被精神科医生鉴定为没有患严重精神病的林素月,昨依旧独自出庭。目露凶光的她,闻判后甚感不满。当法官问她是否明白判决时,她答称:“根本不明白”。法官回应指是她不明白,抑或是不想明白时,被吿语带气结地说:“全部都是谎话,没一个是事实。”此时,法官指倘她不服判决,可于十日内提出上诉。及后,被吿被带往羁留室,等待押往监狱服刑之际,在狭小的羁押室内不停徘徊及“念经”,由独立囚车押往监狱服刑。

  案情透露,林素月早在一九九○年开始笃信“一贯道”宗敎,长期进食素菜,并坚信女儿在生时经历四次大病,食素可保命。因此,长年强迫女儿食素。一九九九年五月,被吿与丈夫感情亮红灯,一气之下带同幼女离家出走。二○○○年九月廿八日,被吿将女儿送院时已死亡。由于死者体形极度消瘦且身上出现尸斑,院方认为死因有可疑,遂报警。经法医解剖,女童至少两个月来完全性饥饿死亡。

  澳门的虐儿案再度成为公众的焦点。有社工认为,是次判刑颇为合理,对于近日剧增的虐儿个案相信可起阻吓作用。不过,更重的刑罚又能否减少虐儿案的发生?归根究底,尽快制订一套完善的保护儿童法,令前线工作人员发现怀疑个案,能有权力介入阻止悲剧的发生。

  香港媒体报道称,在台湾拥有信众200万、受欢迎程度仅次佛、道二教的一贯道,信众中不乏台湾政商大老及名人,其中最着名的首推长荣集团创办人张荣发。一贯道源于中国,于1946年由内地传至台湾,早期俗称“鸭蛋教”,因当地政府指其源于白莲教视为邪教,曾于1953年遭内政部颁布禁令,至34年后的1987年才解除禁令,由当地政府承认为合法宗教。

  一贯道以鼓吹教众茹素驰名,不过台湾当地的一贯道法师强调,一贯道确是鼓励教众吃素,但不会强制信众吃素,更不会勉强教众子女必须素食。

  根据资料,一贯道属混合宗教,儒、释、道、基督教及回教等五教诸圣、神、仙、佛都是信徒参拜之神,其中又奉无极老母为至高之神,并宣扬得道后不会堕入地狱,吸引不少信徒。


来自:
http://gb.chinareviewnews.com/do ... amp;docid=100162880

虽然与本文无关,但是你之前讨论过个人观点,
我想知道这件事里,个人观点又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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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7 10: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PO 于 3-5-2007 07:14 PM 发表


不知你在哪有看过哪个寺庙在招牌下放上注册号码的??
有的话,敬请告知。谢谢。

是是是,在大标题“我三年前涉及过秘密非法宗教"的文中,放张相片,留给读者判断。。你行!你辩才无双。
有 ...

偷偷告诉你,那些寺庙很多也是没放,而且很多也是没有注册,警方碍于宗教敏感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你不爽可以去报警呀,然后可以在这里开贴,没有人会反对你的,至于我到时会否像你如此捣乱到时才决定。

这你分明是打横来讲的,名眼人都知道你狡辩。
至于放照片也需要技巧,假设放安华或任何政客明星的照片是在同志酒吧拍的,又或者他们裸着身体搂着另一个男人,那么可信度就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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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7 1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PO 于 4-5-2007 09:09 AM 发表


不是俺要看扁你。俺其实是高估了你。因为你自己说:

"由于前方是死路,我必须策划要如何把车子安排好,什么时候下车拍照,什么时候驾车走,而要如何拍才不会拍到车子本身等等之类的。在车子方向的 ...

不是我要看扁你,我其实是高估你,一只批评其他人怎么不客观,原来最不客观的是你自己。
吃了这么大了还不会玩侦探游戏,你没看金田一吗?一个局布得如何好也会有破绽。
而且你的推理破绽百出,完全不客观,也不全面。让我分析一个比你好的推理是如何。

如果仔细看油棕园的照片,应该可以发觉到虽然拍了很多个角度,但是就是没有拍到楼主的照片。唯一的解释就是楼主在拍照前就已经策划好,拍的照片尽量不要有遮蔽物。从照片可以推理出他的车是泊在大门左侧最少15米外。

另外,图13可看出大门到图片最远处大概二十米。现在好的相机也要在25米处才有这样的效果。三年前没有广角。楼主的相片很多张严重曝光,由此可推理楼主的相机只是普通的。要拍到这样的效果也要30米。

在看水沟后面的地质,泥土颜色是黑色的,但是对面土地的颜色却是橙色或褐色的。这是因为挖泥机在挖水沟后,把那些泥土堆积在那。这种泥土的特质是松软,枯枝和虫特多,所以要格外小心。

我的推理合不合理?在这个情况下要从佛堂走出来比较容易还是楼主要走过水沟比较容易?另外,你也要求太多了。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那么冷静吗?一些人在紧张时刻会不知所措,楼主在那是后忘了要跑回车也是合理的。

另外,他是否也要策划外星人出现后的计划,或则地震要如何应付?

他的策划能力和思考问题和行动的成熟度又碍着你吗?这些又和说服力有什么关系?你又有什么权力要求他删除,他所说的都是有根有据。

这种自编自导自演的故事。笑过就算。。

你一直要求其他人要客观,不可凭个人立场。看来最没客观的是你,你也没有资格批评他人不客观。
关于这个字眼,我要求你向楼主道歉。因为你对他作出没有的指责,因为这已经贬低他的诚信和人格。
2.不允许挑衅
6.不允许造谣



[ 本帖最后由 青蛙王子 于 4-5-2007 11:2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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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7 1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邪教就是邪教,
根本不需要争辩的。
只有邪教的信徒才会强辩,狡辩和诡辩。。


--------------------------------------------------
陈财和:涉非法活动宗教团体 吊销注册·控刑事罪
2007-5-4 23:32:06
(加央4日讯)任何已注册的宗教团体如被发现进行不合法活动,将会于刑事罪被提控及吊销注册执照。

马华中央宗教局事务主任拿督陈财和表示,如果有关单位接获投诉有关一些宗教团体进行不健康或非法活动,该部将会连同警方,进行突击检查。

他说,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该团体进行一些能够破坏国家和谐的活动,那么警方将会对该团体采取刑事行动。

他是周五上午在玻州马华大厦主持一项宗教讲座会后,对记者这么表示。

他说,除了进行破坏性或不健康活动,一些没有依据章程行事及没呈交年报的团体也将会面对其注册执照被吊销的命运。

“每年拥有约1000个注册团体被吊销注册执照,当中有90%是因为他们没呈交年报,而有一小部份则因为涉及不健康活动而被吊销其执照。”



移交全球观音法会手册

另外,陈财和在该讲座会上也移交即将于7月30日至8月1日于国家体育馆举行的全球观音大法会宣传手册予玻州4个佛教团体。

出席该讲座会者包括马华玻州联委会主席黄雅兰、马华玻州联委会宗教局主任庄万山、副主任黄义金、马华玻州青年团团长郑再安、马华玻州妇女组主席黄金莲、玻璃市宗咯巴佛教学会代表黄亚玖、亚娄菩提佛学会代表李泉福、加基武吉佛学会主席郭欣仙及玻州佛学会主席邓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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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7 02: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用錯誤來掩飾錯誤,帶來的結果只是個慌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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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7 09: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青蛙老兄,
策划的目的有二:
1) 拍照 -- 附带条件 = 要不拍到车子。
2) 随时能离开佛堂。

目的(1)算是很详尽了。可是请问你觉得他针对目的(2)做过了什么策划?

所谓的策划和行动,根本连有人会在家,有人会走出来这个最最基本的因素都没考虑进去。才会让人平静的从佛堂大门走出来(不是跑出来),走到他车前,挡住去路而束手无策。

俺承认你辨才无双。你令俺想到俺公司里某位讲就天下无敌的印度大兄。
只不过,即使你可以为失败找一百个理由(或藉口),失败就是失败。失败还是失败。

请问这种自编自导自演的故事。笑过就算这句话,哪里不符合实情?

不是自编自导自演?不该笑过就算
请问,何来的没有的指责“,“贬低他的诚信和人格”?

如果要说没有的指责贬低个人的诚信和人格老兄不妨爬爬贴,看楼主对俺作过多少次没有的指责,企图贬低俺个人的诚信人格

另外,请分清楚“建议”和“要求”的差别。俺没权力要求他删除,你更没权力要求俺道歉。

真要论要求道歉,俺觉得俺还应该针对你对俺做出没有的指责贬低俺的诚信和人格要求道歉才对。

还有,请分清楚写新闻和写评论的客观/主观性问题。


[ 本帖最后由 OPO 于 5-5-2007 10:23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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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7 10: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青蛙王子 于 4-5-2007 10:23 PM 发表
偷偷告诉你,那些寺庙很多也是没放,而且很多也是没有注册,警方碍于宗教敏感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你不爽可以去报警呀,然后可以在这里开贴,没有人会反对你的,至于我到时会否像你如此捣乱到时才决定。

这你分明是打横来讲的,名眼人都知道你狡辩。
至于放照片也需要技巧,假设放安华或任何政客明星的照片是在同志酒吧拍的,又或者他们裸着身体搂着另一个男人,那么可信度就提高了


讲对了。你这个叫有理由相信。这样才有可信度。这点很重要。

请问:既然不管有注册没注册的寺庙,都没有在招牌放注册号码的话,
哪以一个没有放注册号码的招牌,来判断一个道院有没有注册,有可信度吗?

谁打横讲,谁狡辩,请不要自己说自己爽,让明眼人自己去判断吧。。

[ 本帖最后由 OPO 于 5-5-2007 10:24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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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7 10:2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tk75 于 4-5-2007 11:47 PM 发表
邪教就是邪教,
根本不需要争辩的。
只有邪教的信徒才会强辩,狡辩和诡辩。。


不知所谓!
等你当了上帝,再来判定哪个邪教就是邪教,不必争辩吧。
毫无理据的攻击别人的宗教和信仰的行为,才有邪教徒的特性。

还有,跟这里讨论的课题毫无关系的新闻稿就不要搬出来浪费版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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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敏女皇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5-5-2007 11: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么把什么都公布出来,那不是可以让对方有防备的机会吗? (开玩笑的啦)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心念好的不管在几恶劣的环境下就是好的,心念不好的不管在几神圣的地方生活不一定是好的;
所以个人的心念是很重要的.

看到这个帖子,我本来想不发一言的,因为我已经不再过问宗教的事了..
可是心里有点想法,不说出来会不舒服的,我也知道会没完没了的啦..

楼主的重点是秘密非法宗教吧!!
其实回教法律也很多漏洞的..试想想如果你是回教徒出生的,你到了今天,你也同样的会鸟到乱的..
对啊,它是合法的,那又怎样,它在马来西亚最合法的啊,那你就去信仰它好了..
因为这里是马来西亚,可以说这里的其他宗教没有完全的自由..就连国家法律也有不能完全正确的..
至于中国那里方面,上面有人提过了,我也不是很了解,我就不多说了,不过我知道在台湾的很普通又合法的,到处都可以光明的看到那些场所..
还有啊,我反而觉得你在禅宗佛法学到的东西还没有真正的打从心里整理过..
因为在你发这个帖开始就看的出了,之前做过的那些就不说了,那时你应该还没接触禅宗佛法吧..
不过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现在接触的宗教有疑义,同样的你还是会同样的反驳吗?
这就要看你的心念啦..毕竟我们都是人,没有人能一下子变的完美的..
你应该听过和尚去夜总会的故事吧,旁人都是有同一个想法..可是事实去不是如此啊..
在一个几神圣的宗教里没有完全的是好人,在一个黑社会里没有完全的是坏人..
是时候要学着去体谅吧,凡事看开点,好好的整理学到的东西..
而我,明明看到很多事,却不要去看,这样活的比较好吧..

不过我蛮欣赏你什么的,说不上欣赏你什么啦,可能你敢做敢担吧..
老实说,我用分身回帖,可能你会觉得我怕事吧..事实我真的很怕事..
这里很多人都知道我的背景,有些知道我不过问宗教的事了,也没接触了,甚至逃避..
我用分身是因为我不想我现在生活被影响..其实我也不介意私地下让楼主知道我真身啊,不过你应该没兴趣吧..有机会大家出来见个面吧..

麻烦各位和楼主不要乱乱鸟我啦,我会哭的,有话好好讲,我毕竟是未满20岁的女流之辈,很多事都不懂的,甚至乱讲话,那些只是我单纯的想法而已啦..各各都太过认真了哦,有点怕怕,认真严肃中带点松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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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7 03: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PO 于 4-5-2007 02:36 PM 发表

解释了N次的东西,转个圈回来又是同样的问题。。。



他的伎俩仅限于此,你难道期望他能说出什么道理来吗?所以我劝你还是算了,对牛弹琴的事不是智者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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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5-2007 07: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PO 于 5-5-2007 09:59 AM 发表
青蛙老兄,
策划的目的有二:
1) 拍照 -- 附带条件 = 要不拍到车子。
2) 随时能离开佛堂。

目的(1)算是很详尽了。可是请问你觉得他针对目的(2)做过了什么策划?

所谓的策划和行动,根本连有人会在家, ...


奇怪你的,
前面不是说过理由了吗?

你以为每件事情都策划这么周到吗?

我问你要获取前面的照片,请问你如何得到呢?
是不是要跨过沟渠呢?是不是要四周看看有没有蛇之类的。

还有前面已经解释过了,班会是在星期日晚上,而去的当天是星期六中午,
请问如果在这个时间去这种地方的话,是否都应该有车子呢?

如果你认为你很厉害的话,去拍来给我们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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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5-2007 07: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PO,
我就知道你没有留意独家新闻的贴子的,
现在就给你看看独家新闻里的贴。

警察要钱要到这种地步
今天下午我跟朋友驾摩托出门,在到了目的地后刚好看见一辆警察车
我朋友因为没带头盔,我有带,所以我没事,而我朋友确被他带去旁边
虽然是我朋友的错,可是他竟然拿一把枪出来,指我朋友,也不需要这样吧
要钱要到枪都出来了,之后是没有给他KOPI钱,他就开了三万就走了
我气的是他们可以随便拿枪出来指吓根本不算有犯罪的我朋友
简直是太过分,猪狗不如


来自:
警察要钱要到这种地步!!!

请问你这有照片,有证据吗?全不是一个人说的经历。

今天我去 KAMPUNG JAWA的 JPJ...要還 LORRY 的 ROADTAX....

到了後... 進去還不到4點...  到了拿號碼的櫃檯...

以下是和他們對談:

我    : KAK.. SAYA NAK BAYAR LORRY PUNYA ROADTAX...

馬來婆: KITA SUDAH TUTUP LA...

我    :BEGITU CUPAT TUTUP AR..

馬來婆不鳥我了)


然後我就去廁所了.....


回來..看到一大班人在那邊 jiji cham cham... 我也跑去看麼事...原來他們也在為拿不到號碼議論紛紛了..我走向櫃檯... 看到一個身穿制服的官員..然後不管了..去SHOOT他看看...


我  : TUAN.. KENAPA TADI SAYA SEBELUM 4 DATANG AMBIL NOMBOR.. APESAL TAK DAPAT??

官員: SEBAB KITA SUDAH TUTUP...

我  : TAPI PAPAN SANA TULIS 4 BARU TUTUP.. SAYA DATANG SEBELUM 4... MANA BOLEH TAK BAGI..

官員: KALAO U ORANG 100/200 DATANG LAGI DALAM BEBERAPA MINIT INI... KITA TAK PAYAH TUTUP LA...

我  : TAPI U PUNYA PAPAN TULIS 4 BARU  TUTUP MA...

官員: KALAU KITA LEWAT BALIK.. SIAPE MAO RESPONSIBLE??

我  一下想不到詞了..) 沒再反他..

過後有個馬來人對我說.. KALAU BESOK SAYA KENA SAMAN.. SAYA BERITAU POLIS TU SEBAB JPJ MAO TUTUP TAK MAO BUAT ROADTAX.. POLIS TU TERIMA ALASAN NI KAH....

過後我才想到應該怎樣頂他.

KALAU KITA TAK BAYAR ROADTAX.. MANA KAO ORANG NAK DAPAT GAJI..  KALAU U ORANG LEWAT TUTUP.. KAO PUNYA PASAL LA.. PI CARI KERAJAAN CLAIM OT LA...

夠夠力一句給他

KITA RAKYAT BAYAR CUKAI.. BAYAR NI BAYAR TU..KALAO TIDAK. MANA GAJI KAO.. BETUL BETUL KALAO BOLEH.. RELA AMBIL DUIT TU BELI MAKANAN BAGI ANJING MAKAN PUN TAK MAO BAGI U ORANG... AT LEAST ANJING PUN TAO DENGAR KATA...



真的火大到鬼醬...


来自:
JPJ 這樣對待市民到來要還ROADTAX/其他..

这个里面有的全都是对话,请问换起你的话,你还会记得之前讲过的话,从头开始吗?

有些时候,你来的目的,我早就知道。如果换句话,如果今天是以上的贴子,我想你应该没有兴趣了。好心你的主观啦,要合逻侧的话,你也应该问问以上的贴子。

[ 本帖最后由 第一论坛 于 5-5-2007 07:1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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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5-2007 07: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紫猫 于 5-5-2007 07:26 PM 发表

人家的“独家”可没你那么长气由三年前开始。。


对不起,
不是长气,
始终所谓的“人家”没有证据,人证等等。

恐怕“人家”只是个人的主观而已,
而至少我知道事实以后再来调查。
不是以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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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5-5-2007 10: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一个星期的帖子
觉得楼主来来去去都还是在兜圈子

这新闻不算是“独家”了吧?
在我小学的时候
已经看过了关于一贯道报导
内容提及一贯道是不是邪教...

据我所知 一贯道仰或是孔孟圣道院
不是宗教吧?
秘密非法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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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7 1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熊猫眼~ 于 5-5-2007 10:02 PM 发表
看了一个星期的帖子
觉得楼主来来去去都还是在兜圈子

这新闻不算是“独家”了吧?
在我小学的时候
已经看过了关于一贯道报导
内容提及一贯道是不是邪教...
据我所知 一贯道仰或是孔孟圣道院
不是宗教吧 ...



不知巫山真面目,只缘人在此山中,哈哈!
正所谓旁观者清,歪理永远打击不了真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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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5-2007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熊猫眼~ 于 5-5-2007 10:02 PM 发表
看了一个星期的帖子
觉得楼主来来去去都还是在兜圈子

这新闻不算是“独家”了吧?
在我小学的时候
已经看过了关于一贯道报导
内容提及一贯道是不是邪教...
据我所知 一贯道仰或是孔孟圣道院
不是宗教吧 ...


一贯道仰或是孔孟圣道院不是宗教?????
那么是什么呢?为何不是宗教却叫会所为佛堂呢?

可以知道一下,你是信仰什么呢?

[ 本帖最后由 第一论坛 于 5-5-2007 11:4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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