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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tephenic

请版主把帖移动到槟版办公室,备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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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三口六面出来拆掂就可以了,何必动用皇气?!
要嘛就一人退一步,海阔天空;要嘛就只抽,打死罢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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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我的天啊!竟然来了一只煽风点火的什么什么
创世总监 发表于 7-3-2010 09:29 PM



我想买超大的爆米花来当一天的粮吃,来来来排排座等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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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他们真的太过分了!而且谁讲报警没用的?有没有看报纸啊?

楼主来这里看看,会教你 ...
BMC 发表于 7-3-2010 09:22 PM


我觉得 hor ....
第一个部分好象没什么关联.
第二个部分, 如果法庭接纳中文的话, 应该也要打N年的官司. 如果不接受中文, 要翻译成英文的话 ..... 那么故事就更长.
或许要看更仔细的条文才能知道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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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三口六面出来拆掂就可以了,何必动用皇气?!
要嘛就一人退一步,海阔天空;要嘛就只抽,打死罢就!
sushiiii 发表于 7-3-2010 09:51 PM



    男人是不打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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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hor ....
第一个部分好象没什么关联.
第二个部分, 如果法庭接纳中文的话, 应该也要打N年的官司 ...
Udon 发表于 7-3-2010 10:11 PM



    那么就爽咯,佳礼又可以上报纸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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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MC


    你引用的资料是从哪来?
难得有人会挺lz哦,你一定是没认真读帖啦,要不然你就懂lz怎 ...
low_yong_xuan 发表于 7-3-2010 09:30 PM



    哦。。。 。。。那请问一下,LZ为什么会犯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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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现在发展到怎样了.kaka进球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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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此事有关的ID一律禁止发言1个月.......{:3_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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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那请问一下,LZ为什么会犯众怒?
wpkcyk 发表于 7-3-2010 10:19 PM



    全部都是败在石榴裙下的,因爱而生恨。。问世间,情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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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哇,现在发展到怎样了.kaka进球了没?
b0nb0n 发表于 7-3-2010 10:21 PM



    应该是中红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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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0: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就爽咯,佳礼又可以上报纸鸟。。。
创世总监 发表于 7-3-2010 10:13 PM


那么哪个佳礼的老板岂不是要加分给原告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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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他们真的太过分了!而且谁讲报警没用的?有没有看报纸啊?

楼主来这里看看,会教你 ...
BMC 发表于 7-3-2010 09:22 PM



    是你太過分了,沒爬帖就在這里加油加火,不知起源就別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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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奇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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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許可以向MyCERT報(under MOSTI部門)
http://www.mycert.org.my/en/

它們可能也有handle這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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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夜深了。。。楼主,到底报警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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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近朱者赤
我是很看不顺眼楼主,不过你的回复更让我看不起你!
单纯的孩子 发表于 7-3-2010 09:17 PM


你真的很单纯哦!我需要人家看得起我也不必用外号啦!跟民政党员斗,还需要讲伦理,你不如去叫阿末伊斯迈爸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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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2# 楂波龙爪手


    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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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10 11: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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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0 12: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近朱者赤 于 8-3-2010 12:08 AM 编辑
哦。。。 。。。那请问一下,LZ为什么会犯众怒?
wpkcyk 发表于 7-3-2010 10:19 PM


LZ用一个网名干人,然后被人公干,输了就要备案,找警察捉人及告人.

胡乱引用法律,连LZ真实身份是谁,谁是受害者,是公是母也都没人知道,告什么?

大马律师是不是没工开,连这种无厘头的case也要接?
大马警察是不是没工做,去接这样的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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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0 12: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LZ用一个网名干人,然后被人公干,输了就要备案,找警察捉人及告人.

胡乱引用法律,连LZ真实身份是谁,谁 ...
近朱者赤 发表于 8-3-2010 12:05 AM [/quote]

原来用真身和别人的分身对着干是会犯众怒的,光明磊落原本就是个错??????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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