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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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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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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的灵 发表于 8-5-2015 03:29 PM
打完斋不要和尚那种人才是真禽兽吧。
回复前先问你自己,那你啊B的姐姐去你家住长住,你ok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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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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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赞成你说的“我是他老公,我今天就算顺了他,接下来没完没了的有这样的要求,我宁愿快刀斩乱麻,休了她。
如果她老公真的要在老婆和亲人中选一个,选了老婆,放弃了亲人,我也只能鄙视他。”
这种女人真是娶到都要哭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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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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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1983 发表于 8-5-2015 03:39 PM
呵呵呵,泼妇骂街是证明不了什么的。
小弟弟,你是要找人辩论?奉劝你不要把自己的观念硬套在人家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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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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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善解人意吧。
也是一种双赢的做法吧。
但我相信,做出这种决定,还是免不了心酸的感觉的。
我的兄弟姐妹的感情都很好,所以我敢肯定会有这种感觉。
其实老实说,这跟把父母送去老人院,说好听一点,一群老人在一起互相依靠是一样的道理的。
这个就见仁见智了,我也明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有多少是真的是尽力了,没办法非走这一条路?
最后我想问,你朋友们的这种计划,你觉得成功率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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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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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的灵 发表于 8-5-2015 03:41 PM
很赞成你说的“我是他老公,我今天就算顺了他,接下来没完没了的有这样的要求,我宁愿快刀斩乱麻,休了她 ...
你们想像力很丰富。。。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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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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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老公的母亲过世了。。她家只剩下她和她爸爸。。就算我说 ok。。她爸爸也不会要她跟我一起住的。因为他不想他宝贝女儿替别人除了他自己以外。。做佣人。
IMHO,因为我已经决定让孩子们跟他们亲近了。。所以没有说什么长住不长住是 ok 不 ok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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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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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叫我小弟弟,那应该年纪很大,那就请容许我叫一声老太婆
老太婆,我都说了不需要争,时间会证明一切。明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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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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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1983 发表于 8-5-2015 03:38 PM
1 到2天,肯定是小住了。
1年半载就见仁见智了。
我不是你老婆。休你自己吧!
你那么激动真是莫名其妙。别靠自己的想像力自导自演,没人会颁最佳编剧给你的!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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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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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1983 发表于 8-5-2015 03:47 PM
你敢叫我小弟弟,那应该年纪很大,那就请容许我叫一声老太婆
老太婆,我都说了不需要争,时间会证明一 ...
最佳编剧,你编完故事了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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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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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成功率蛮高的,因为当初我也想join他们一起住,而且他们已经开始物色适合的地点和屋子了。
anyway, 这是人各有志啦,很多时候我们是不能把自己的标准套在别人身上的。你觉得心酸可能人家乐在其中也说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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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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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就会跳出来说我不顾小孩啦,什么的之类的。
但要知道,如果从一早就有这样的坚持,这样的决断,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恶果。
就是一拖再拖,让事情越来越恶化,把你的决断拖到会造成最大的伤害时,那又何必呢。
所以LZ的老公如果看得到的话,我告诉你
有本事你就做好放弃一切,只为了老婆的打算,不然劝你尽早断了吧。
对,你老婆用命帮你生孩子,今天你妹没有用命帮你生孩子,你可以放弃她。
但如果,明天你老婆要求你放弃你母亲,难道你母亲没用命来生你?
至于LZ会不会这样做,我相信大家自己心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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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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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定的。
但我相信LZ的老公还是和我一样想法的,因为他会为了这个和LZ吵。
如果他老公不吵,我也不会进来废话。
最多留两个字"鄙视",我就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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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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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1983 发表于 8-5-2015 03:54 PM
有的人就会跳出来说我不顾小孩啦,什么的之类的。
但要知道,如果从一早就有这样的坚持,这样的决断, ...
你自己编接下来的故事咯!快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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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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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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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1983 发表于 8-5-2015 03:56 PM
那是一定的。
但我相信LZ的老公还是和我一样想法的,因为他会为了这个和LZ吵。
鄙视?哈哈!你还真无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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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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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ple123 发表于 8-5-2015 02:39 PM
回复前先问你自己,那你啊B的姐姐去你家住长住,你ok吗?
楼主,我发现有些网友就真的很“慈善”,“慷慨”,不帮人就是罪过。一定要跟他们那样才是好人。不然就是千古罪恶,十恶的坏心人。
论坛就是讨论呀,削消气的地方。我很惊讶好好说也被诅咒啦,花无百日红什么的,。
我只能说,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没经历过的总是把镜头放在对方很可怜完美无瑕,我们不帮就是罪人。
房子是你的,就你做主。老公很想跟小姑住在一起,帮她,那。。。做哥哥的就买多间给小姑住咯。。。就拿几个房产资料的给老公看,没错呀,也是投资买房子嘛。反正可以帮那弱小的小姑。。。一个人很难生活,做哥哥就该扛起责任,嫂嫂还要忙孩子,生活,需要一个安宁的生活,就别阻止老公做哥哥的责任,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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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3: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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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还真的要恭喜你,也要恭喜我自己,还好你不是我老婆。
去去去,不用理我了。
不然人家会以为你很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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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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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多亏有你让我消磨时间。
看马戏表演都没这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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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15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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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1983 发表于 8-5-2015 03:57 PM
那你看的高兴不?
很高兴,快点编长点。。。哈哈!越离谱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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