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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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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 发表于 11-12-2013 01:27 PM 
我反复想了这个问题, 到底是否可以做到在自己门(所谓的主场)就可以允许畅所欲言, 在别人地盘就禁止.
...
花名禁了一个还可以再取。
我始终认为禁是起不了作用。
即使实行了,那一天版主真的有心实行但是看漏眼,一样会被捉痛脚。
今天你把灰色地带涂上白或黑,明天别人还是有办法涂回黑。
与其实严不如放宽。
不雅称号,诅咒球员这些定义太模糊。
只有不是针对球队,而是针对网友个人的人身攻击,不被整个论坛允许的粗口字眼才应该被惩罚。
在自己主场可以畅所欲言,别人来砸场也应该有同等资格(只是不鼓励),就看你自己招架的功力如何而已。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想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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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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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 发表于 11-12-2013 01:45 PM 
呵呵. 是对大家说 啊. 只是引用他的回复加以表达而已.
我也明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问题是, 要如何解 ...
https://fbcdn-sphotos-g-a.akamai ... 99_2070434828_n.jpg
好吧,这就是这个bz对于这件事的诠释,超版,小曼事件过后找过他讨论了吗?如果有的话,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可能我在人家地盘潜水,不太对,但是我真心想知道这位版主针对小曼事件是怎么说的)
你们可以说我断章取义,搞针对。
是,我在针对,我是不爽。
我不爽的是:假如我们给够对方面子,不调侃,不酸siao,不踩场,但是对方竟然不给面子,还用一种叫“公报私仇”的行动来恶意的,不带任何解释的破坏。
鹤超版,你还相信教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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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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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nk 发表于 11-12-2013 01:48 PM 
花名禁了一个还可以再取。
我始终认为禁是起不了作用。
即使实行了,那一天版主真的有心实行但是看漏眼 ...
放宽与否,在于bz当下赏罚的准则。
是的,你说得很对。
但是人还是人,总有感性的时候,看到有对于自己不利的情况,自保,或者侵犯他人以自保都是正常的。
放宽了条规不是不好,只是当有心人要乱,还是能够公报私仇的
我们需要一个新的bz,或者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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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2:22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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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雅人 发表于 11-12-2013 01:26 PM
啊对了,别忘记,这次事件的bz还是没有出来说过任何东西,也没有澄清,也没有做任何事。
@小红魔 版主, ...
上头应该叫他最好在节骨眼时期能潜就潜。。。免得再生事端or越描越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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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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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主题和事情经过,俺简化下:
翻看四大区版规及足球主要区版规:
【利物浦分区版规】
★ 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来形容其他球队
【曼联论坛守则】
★ 严禁在曼联论坛发表对其他球队含有侮辱性的言语。
【军令如山 @ 枪手军纪】
(没看到关于他队的条规,有遗漏的话请指正)
【蓝血庄家规】
★ 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来形容其他球队
佳礼足球论坛基本版规
3.任何涉及侮辱、中伤、挑衅、恐吓他人/球队、攻击性的言论一律不被允许,当中包括了:
II 替任何球队/球员取不雅的外号/名称一律不被允许
先谈分区:
有会分区会员犯规吗?有!
分区版主有执行任务吗?有!但绝对不是很严厉那类,毕竟是自家会员,该不该开刀也要看情况,除非是闹得很大了。
别忘了,分区除了让A队球迷讨论A队,还有就是不让B,C,D......队球迷直接看到A对于B,C,D.....队的评论。这意味着,绝对会出现各式各样他队的外号。
再来主区:
执行版规的标准是否应该更严厉或更宽松?更严厉的话,球迷不好受,版主也忙翻天(除了N年才登入几次的版主);更宽松的话,到时候会看到A,B,C,D....球迷对着干,六国大封相,很精彩下。
关于巴塞罗纳球迷灌水:
各分区有各自的赛事楼,转会楼,灌水楼。。。。等等等。
巴塞只有一个混合楼(其他的如曼城,热刺,纽卡也是一样),所以里面有灌水的话。请问有什么问题?四大分区有那么多的楼,还有专门灌水的楼。但巴塞只有一个楼,还不可以灌水,什么道理?
俺的意见:
1)分区的版主对于它队外号而犯规的会员,轻的可以选择屏蔽,重的才扣分,大家都好做。
2)主区和分区可以执行同样规则标准,但绝对不可以启用是分区也是主区的版主。因为当此版主执行任务。一有偏差,对分区或主区的球迷都不公。
3)那些没有自己分区但已有一定球迷人数的球队,管理员是时候考虑建立他们各自的分区。不要告诉俺佳礼伺服器的DATABASE或HARDDRIVE空间不足。
4)超版也应该来足版各区走走,遇到犯规的,提醒兼把执行任务交给该区版主处理。如果超版不能有效的监督版主,那么俺也没什么好说了。
至于那天在主区扣分的双区版主,既然您有勇气扣分,那就应该有勇气站出来表达立场,反正您也是根据版规行事。
全世界都点名您了,起码出来一下,而不是躲起来,喊什么清者自清,让大家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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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2: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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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labs 发表于 11-12-2013 02:26 PM 
看了主题和事情经过,俺简化下:
翻看四大区版规及足球主要区版规:
你看回你的楼上就有正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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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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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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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12-2013 03: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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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雅人 发表于 11-12-2013 01:57 PM 
https://fbcdn-sphotos-g-a.akamaihd.net/hphotos-ak-ash3/1470419_10152019642217999_2070434828_n.jpg
...
他说的清者自清的意思, 就是他也有在自己的专区那里对付使用不雅称号的网友, 并没有所谓的不公平.
我们换个角度来看, 如果今天是别个版主来扣写出"小曼"的网友, 不是小红魔版主来实行, 那么会引起像现在的争议吗?
如果不会, 就代表小曼这一词被禁止使用, 大家也认同, 处理没问题. 那么小红魔版主的处理也没有什么不妥.
如果会, 就代表说"小曼"这词应该允许使用. 那么重点来了, 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用词"方面? 还是由谁来处理方面重要? 很显然的, 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用词(称呼)"方面. 而小红魔版主这次出手惩罚, 只是因为大家认为他"身份"问题, 才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弹. 大家认同吗?
mbnk 发表于 11-12-2013 01:48 PM 
花名禁了一个还可以再取。
我始终认为禁是起不了作用。
即使实行了,那一天版主真的有心实行但是看漏眼 ...
与其现在我们把重点看在什么用词应该被禁止, 那么, 倒不如我们现在把角度转一转, 我们只列出什么称呼是被允许的, 那么, 一旦实行, 只可以根据被允许的称呼作出回复. 其他没在规则里列出的称呼一概禁止. 当然那些在版规里被允许称呼, 我们可以经过讨论, 辩论然后在一步一步的更新.
塞雅人 发表于 11-12-2013 02:03 PM 
放宽与否,在于bz当下赏罚的准则。
是的,你说得很对。
这就是我们现在努力的脚步. 凭感觉, 大家的想法, 准则无法100%一样. 因此我们惟有编辑版规, 任何人(包括版主和网友)只能跟着版规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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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3: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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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
我觉得像本楼LZ使用的屏蔽>警告,
不扣分的方式就很不错
而不是直接扣掉人家几百分
都不知道归还了人家没有
本帖最后由 _林临_ 于 11-12-2013 03:1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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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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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 发表于 11-12-2013 03:05 PM 
他说的清者自清的意思, 就是他也有在自己的专区那里对付使用不雅称号的网友, 并没有所谓的不公平.
我 ...
真的是他的意思?他的意思真的是这样?
他跟你说的?为什么他不要自己出来说?
风头火势?他是否知道他再不出来才是风头火势?
他知不知道我们认为他在逃避责任?
我知道你想做什么超版,我们都爱和平。(这句很狗,我知道)
I give you my word, @小红魔 版主出面解释清楚后,我第一个(虽然我不是什么大人物)不乱来,只望可以心平气和地讨论
本帖最后由 塞雅人 于 11-12-2013 03:15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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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3: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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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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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1-12-2013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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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林临_ 发表于 11-12-2013 03:39 PM 
第一点,
建议分区版主不可兼任主区版主
这样就可避免分区版主和敌对球迷接触
第1点, 如果可以, 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也要找到适合的人选.
第2点, 老实说, 如果每个人都懂得克制, 能说的, 不能说的, 敢说的愿意接收惩罚, 被对付的不要站出来大吵大闹....其实都不需要什么版规, 社立版规只会苦了版主, 苦了网友... 问题是, 有谁敢说没有这些版规, 他们一定做得到? 等下这不公, 那不公, 标准不一等等等.... 没办法之下才必须设立版规, 跟着版规走. 就可以减少以上问题发生, 而受破坏的, 就是大家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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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08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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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forum.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274286&mobile=yes
如何是好之新手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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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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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
小曼,娜娜。。。都是不含贬义的亲昵式称呼。。。没有攻击性,不该成为任何课题。。。
之前yamata一句“娜娜”被小红魔扣50分,这边英超各大球会的球迷都不以为然,有着甚至认为他罪有应得,结果yamata在得不到更多声援的情况下,默默一个人承受了被扣50分的结果。。。
现在flyingfox的一句“小曼”,遭受了跟yamata一样的惩罚,却引来除了曼联外的英超各大球会球迷纷纷涌入纽卡索楼。。。与其说是声援flyingfox,倒不如是乘机鞭笞小红魔。。。
两个个案几乎完全一样,球迷的反应却南辕北辙,这不可能不是因为球迷间的山头主义作祟。。。
我认为,要解决足坛的纷争。。。首先就要消除掉山头主义。。。当然这一点很不容易,需时甚长。。。但我希望可以看到超版们可以做出一些努力,让大家看到你们有朝这个方向前进的意愿。。。
OPO说鸟队一定要被禁。。。我想会不会是因为OPO不太了解足球的原因?利物浦队徽上有只鸟,所以被称为鸟队。。。曼联队徽有个魔鬼,被称为魔队;阿森纳队徽有支炮,被称为炮队。。。这一些,我都认为不是问题。。。
前面还有个网友问是否可以放一些侮辱敌对球队的头像。。。我想超版最好回应一下。。。
我个人认为,如果是敌对球队的球迷,却在头像上放敌对球队的队徽。。。无论侮辱性达到那个程度,恶意多少是一定有的。。。我认为,要解决球迷间的纠纷,消除山头主义。。。禁止敌对球迷在头像上放敌对球队的队徽。。。应该是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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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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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看到一个荒谬的建议。。。什么只有受规定的称号才能被允许。。。这是荒谬至极,严重侵害言论自由。。。这是非常不可取的荒谬兼低能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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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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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我 发表于 11-12-2013 04:11 PM 
我认为,
小曼,娜娜。。。都是不含贬义的亲昵式称呼。。。没有攻击性,不该成为任何课题。。。
取消山头主义?你的意思也就是说取消红军红魔蓝狮兵工厂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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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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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3 04: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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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林临_ 发表于 11-12-2013 04:24 PM 
冷静一点吧
只是一项建议,如果不同意就反对
谢谢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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