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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14 0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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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ick74 发表于 13-11-2014 05:21 AM
你好像很有兴趣知道
好,我就告诉你
糟糕。。。人家帮你生了儿子,现在你是不是嫌人家身材走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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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4 08: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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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ick74 发表于 11-11-2014 12:22 AM
我也有一个天主教的朋友
也离婚了
天主教是不能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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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4 08: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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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爾谷福音第十章第11節至第12節,耶穌對他們說:「誰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就是犯姦淫,辜負妻子;若妻子離棄自己的丈夫而另嫁,也是犯姦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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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4 11: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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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 容许我分享。
透过婚姻中付出与爱、彼此接纳包容,最容易实践神爱的真理,因为配偶就如同自己的 “另一半”。所有关系中, 最能彰显神的智慧和奥秘的,就是夫妻关系。持守婚姻的圣洁,是我们信徒炼净生命的基本操练,也是跟随耶稣基督的我们应该竭力追求的;特别在这个混乱多元时代,基督徒的婚姻更应该发出圣洁的荣光,成为这世代的祝福。
希望你读了这篇分享,不要轻易和你的伴侣说“我们,离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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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4 06: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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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上帝看为重的神圣的约,所以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而是责任的问题,如果当初没有爱,何来结合呢?婚姻出问题,不应该先想到离婚,而是看到底哪方出了问题?离婚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当然,如果涉及家暴,那就另外的说法了,婚姻里不应该有伤害,如果第三方介入辅导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离婚是不得不选择的方法了,以免闹出人命更大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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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4 07: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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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我
我清楚明白
基督徒是不好离婚的
但人是有脆弱的时刻
当然我也很少
想听下
大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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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4 1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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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4 1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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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好離婚, 與不可離婚是兩回事。
(2)不同教會有不同意見。 當年英聖公會與羅馬教廷分裂, 不就是因為離婚問題?
(3)世俗法律上的離婚, 與教廷法典的離婚不同。
法例上已離婚, 宗教法上是未有離婚。
問題問得籠統。 本帖最后由 beechan 于 19-11-2014 11:03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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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4 08: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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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 英国新教的出现就是皇帝要离婚。
你说可以离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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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14 09: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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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ksting81 发表于 23-11-2014 12:22 PM
当初, 英国新教的出现就是皇帝要离婚。
你说可以离婚吗?
有這種事?
不是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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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14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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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著神的創造的原則是不可以的:
創世記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除了這經文外,許多的聖經經文都是說到離婚不是神的心意。2人成為1體就是已經是同一個人了,一個人不能對自己的手說,今天我不喜歡你,我們離開,手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請你離開。神對婚姻是有賜下祝福的,無論是否基督徒,是否接受耶穌,在婚姻的約里,是有祝福的。若離婚就等於離開了婚姻的約,神的祝福都不會繼續,因為違反了約的內容。所以離婚對2家的關係造成巨大的傷害,對另一半都造成傷害,不能榮耀神都不能益人。
那麼現代許多外人不斷對基督徒說古板,我在這裡先澄清下:
一、神的標準不能用世界的標準去對比
二、對聖經的認識只是看表面的經文就以為自己對聖經認識的;那麼簡單就不需要牧師了,還是好好的去看去明白。
最後:聖經耶穌說了一句:
馬可10:3-8
3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
4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5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
6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7『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
8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首先耶穌回答說到摩西給猶太人休妻的原因是因為心硬;心硬在翻譯可以成為“冷漠,頑固,心硬,英文是hardness of heart”,可以說是不理神的心意是怎樣都要做自己的決定,是不是和現代的思想差不多了;當然摩西時代是的以色列人都是剛剛出埃及的,字都不認識多個,有沒有摩西5經的時代,在做苦工400年,怎麼那麼快會認識神的真理呢?我們基督徒雖然有聖經,當時都需要相當下苦工去學習讀聖經的方法。對一般勞力強,沒有受過教育的以色列人(指的是出埃及那班),這種比較四肢發達,頭腦簡單(不是諷刺他們只是需要一些現代人明白的詞而已)的怎麼認識神的心意,都比較按著自己的心意去休妻(心硬);好像小孩子你不買東西給他,他就不斷的哭哭~~~,看你會不會心軟買東西給他一樣。
不過,之後耶穌說了一個原則,夫妻成為一體的原則,是一個身體的原則,不是你喜歡不要這身體就不要,另一半是結合一起的(先說明這經文不是要人用有色眼光去看),而是從一生一世去看的;身體受傷人都會止痛,止血,看醫生等等,還沒有結婚都會愛惜自己的身體,那為什麼另一半在神聖的婚約里成為一個身體的裡面,感情上,身體上,心理上,心靈上,都不能去好好的去互相理解,好好的去接納,好好的去愛自己另一個的身體,好好保護另一半,要去離婚呢?
補充:最後,離婚就等於自我心硬的表現,離婚就等於離開了婚姻的約裡面神的祝福,離婚不是神的心意,但是人如果離婚就等於失去神的祝福,帶來許多的傷害。若硬要離婚,建議你好自己負責,而且關於2個家族的問題。可能你想說離婚是2們兩個人的事,但是一方受傷,連累他的家族為了他/她的婚姻開始擔憂、埋怨、批評等等許多事情上一點的程度的煩惱和人生;我聽個一個好好的真實例子,一個在台灣讀書時看見的例子,台灣很喜歡煤氣爆炸的,多數是因為家庭不和 或離婚的案件,自殺式煤氣爆炸,若離婚=自殺式煤氣爆炸=炸到樓上和樓下的住客(多連累2家人了)=社會出動滅火車=救護車(連累到社會因為他們出動人力,財力,資源)=棺材錢還有自己家人出(連累到夫妻自己的家人為他們出棺材錢)=夫妻兩家痛失兒女(連累他們悲哀)=等等。
本帖最后由 velihim 于 24-11-2014 10:31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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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4 06: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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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记错的话,基督教徒是没有约束离婚的,天主教徒就肯定是禁止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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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14 08: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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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yong85 发表于 23-11-2014 09:06 PM
有這種事?
不是呱。。。
亨利八世(英语:Henry VIII,1491年6月28日-1547年1月28日),是英格蘭亨利七世次子,都铎王朝第二任国王,1509年4月22日繼位。他也是愛爾蘭領主,後來更成爲愛爾蘭國王。亨利八世為了休妻而另娶新皇后而與當時的羅馬教皇反目,推行宗教改革,並通过一些重要法案,容許自己另娶,並将當時英國主教立為英國國教會大主教,使英国教会脱离罗马教廷,自己成为英格蘭最高宗教领袖,並解散修道院,使英国王室的权力因此达到顶峰。他在位期間,把威尔士并入英格兰。雖然有說亨利八世在離世前成爲英國國教徒,但是他一生都提倡天主教儀式及教條。他的後裔愛德華六世,以及伊麗莎白一世都繼續推行改革。但是,他的女兒瑪麗一世在位期間曾恢復天主教的地位。亨利八世曾經有六次婚姻,其中有兩個妻子被其下令斬首。
他在位期间,除了推行宗教改革外,更積極鼓励人文主义研究。亨利八世还合并了英格兰和威尔士,使英国皇室的权力达到顶峰。国家的权力扩大了,而中产阶级对政治的参与度也加强了;亨利成功的参与了欧洲大陆上的政治外交,然而却为此耗尽了国库,给以后继位的英国君主带来了麻烦。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A8%E5%88%A9%E5%85%AB%E4%B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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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2-2014 02: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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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兩人是合為一體的,所以不能捨棄
但是不反對找多一根肋骨,成就神聖的三位一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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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14 08: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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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法典,婚姻包括离婚占了很大的比例,可见教会对离婚或婚姻是多么的看重。
圣经已清楚说明不可离婚,但是如果有一方是对教会不忠,不理教会的法典,那又如何呢?
因此在情有可原之下,天主教就会判这宗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原因其中包括:家暴、对家庭不负责任(例:不给生活费也不回家或理家)、结婚之前就性无能等等。
在大马,天主教的婚姻注册官有很多,而审判法官以我所知有黄利坚神父。 本帖最后由 cikmekyee 于 8-12-2014 11:1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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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14 07: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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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14 08: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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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r1 发表于 8-12-2014 11:14 AM
结婚之前就性无能竟然可以可以拿来离婚的理由
在宗教的看法我觉得很不可思议
可想而知婚前試貨是多麼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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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14 08: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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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yong85 发表于 8-12-2014 08:28 PM
可想而知婚前試貨是多麼的重要。
婚前不能性行为
但是不能阻止婚前看勃起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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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14 09: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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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r1 发表于 8-12-2014 12:57 PM
婚前不能性行为
但是不能阻止婚前看勃起的照片
站在女方的立場,
不管她怎樣看勃起的照片也不能知道她的另一半有沒有能力勃起,
除非一起看,然後又有身體上親密的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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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14 11: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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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yong85 发表于 8-12-2014 09:22 PM
站在女方的立場,
不管她怎樣看勃起的照片也不能知道她的另一半有沒有能力勃起,
除非一起看,然後又有 ...
做人要诚实,尤其是基督徒。
既然自己是性无能者,那又何必害苦了别人家的女儿?
所以这和试婚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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