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Allen并沒有很差,在上半場的時候,他較專注于參與進攻,所以我們能夠踢的相對流暢一些,而進球機會至少有4次;可是下半場,由於後衛的不給力,Can明顯體能下滑嚴重,他不得不參與更多的防守任務,我很久以前就説過Allen先天條件不足,根本不適合擔當掃蕩型的後腰,Mane和Wanyama這些powerful players對付他,簡直就不費吹灰之力!連爭頂頭球都不用跳就可以贏了。。。所以他可説是非戰之罪,但若要說責任的話,那就是第三粒失球,他不小心絆倒Skrtel后,沒有立刻對球的去向反應過來(球明明在他面前橫溜過去的。。),造成Shane Long 拿到球后再輕易直塞給Mane,接著就悲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