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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oli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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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2013 03: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rystal_yng 发表于 17-1-2013 03:00 PM
可能他会苦苦哀求

叫你不要离开他

他最厉害的绝招就是什么话都没说,只show悲哀及想哭的脸给我看。

他会不会改,我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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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03: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iolinchen 发表于 17-1-2013 03:10 PM
他最厉害的绝招就是什么话都没说,只show悲哀及想哭的脸给我看。

他会不会改,我就不知道。

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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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03: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iolinchen 发表于 17-1-2013 03:05 PM
对呀,虽然现在的currency rate很不错,但我手中没什么钱剩下。

我妈妈有自己的工作,她现在住在我外婆 ...


那就好了,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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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2013 03: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猫爱上狗 发表于 17-1-2013 03:15 PM
那就好了,祝福你。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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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04: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iolinchen 发表于 15-1-2013 12:15 PM
哦?无论如何,我还会是一位离婚女士。

我已经够笨了,如果这个时候跑人,那我更加笨蛋。要跑人也要选 ...

离过婚没什么。。重要的是对自己好!
我看过很多离过婚的,现在都过得很开心快乐。甚至有些还再婚。。
当对方背叛你的时候。。心永远都不会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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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05: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淇淇 发表于 17-1-2013 11:02 AM
樓主昨天打電話跟老公提離婚了。。。不懂回去后,老公有沒有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呢。。。

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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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iolinchen 发表于 17-1-2013 11:11 AM
说回,他人还不错,但是我不想跟他一辈子过着痛苦的生活。

所以你已经有了决定才开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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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2013 08: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alixcat 发表于 17-1-2013 04:10 PM
离过婚没什么。。重要的是对自己好!
我看过很多离过婚的,现在都过得很开心快乐。甚至有些还再婚。。
...

再婚應該是沒了啦。我也希望我能回去以前的單身生活。平時做自己想做的事﹐其余的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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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2013 08: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umum 发表于 17-1-2013 05:23 PM
所以你已经有了决定才开帖的吗

其實我是被我的家卡住﹐所以要三思。我不希望自己是一隻蝸牛﹐每天背著重重的殼到處走﹐沒有固定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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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08:3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為了屋子而在一起
會幸福嗎?你會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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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2013 08: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過來看看 发表于 17-1-2013 08:38 PM
為了屋子而在一起
會幸福嗎?你會開心嗎?

不知道你有沒有在新加坡租房﹐有沒有和新加坡房東一起住過。

租房在新加坡與馬來西亞是完全不一樣﹐那種滋味你永遠不會了解。曾生活在新加坡的人﹐永遠都會記住租房的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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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09:1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violinchen 发表于 17-1-2013 08:45 PM
不知道你有沒有在新加坡租房﹐有沒有和新加坡房東一起住過。

租房在新加坡與馬來西亞是完全不一樣﹐那 ...

所以你就為了那麼一間家,不想租房子,而委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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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1-2013 09: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過來看看 发表于 17-1-2013 09:12 PM
所以你就為了那麼一間家,不想租房子,而委屈自己?

老實說﹐真的好過租房。那時候﹐我租房租到差點要發瘋了﹐很想一刀坎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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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10: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iolinchen 发表于 17-1-2013 09:47 AM
我老公不一样,他不会努力,只要能过日子,他就满足了。之前,我有叫他找新工作,目的地是我俩就在这几年 ...

我租房的日子是两个月搬两次。真的新加坡租房很头疼,我也领教过,当时觉得男人对就快点结婚,找点买屋,我来新加坡年半就买了这间组屋,不过为了这屋子牺牲太大。其实不值得。

你没有孩子,觉得人不对时,快点走了。当我看清楚时都怀孕了,没的跑。现在自己放下,学会不怨,学会对他没有要求。我的日子还真的过的很快乐。起码我现在有一儿一女,有车有屋,有女佣,有收入,不敢奢求什么。老公不太糟,我仍然在新继续过日子,毕竟这里的物资好很多,而且我每星期都去jb shopping.几个小时习惯花两百新币,回马来西亚,根本不可能这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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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10: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告而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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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10: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violinchen 发表于 17-1-2013 08:37 PM
其實我是被我的家卡住﹐所以要三思。我不希望自己是一隻蝸牛﹐每天背著重重的殼到處走﹐沒有固定的家。

如果有了决定就别再犹豫了~拖泥带水只会让自己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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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1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過來看看 发表于 17-1-2013 09:12 PM
所以你就為了那麼一間家,不想租房子,而委屈自己?

还为了屋子不离开这个男的

比"为了小孩"不离婚更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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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1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那男的没有帮她选,没有给意见,只是陪她罢了,而且站在旁边。那没有什么。

如果他帮她选,给意见什么样的好看,那就是有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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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11:5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rystal_yng 发表于 17-1-2013 11:12 PM
还为了屋子不离开这个男的

比"为了小孩"不离婚更经典

為了小孩是責任
那這是為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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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13 1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過來看看 发表于 17-1-2013 11:55 PM
為了小孩是責任
那這是為甚麼?

为了不做"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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