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责任是教导
不是忙于‘色组练习’
一个老师要教导,要忙社团,要忙家庭,还要忙色组练习
你以为老师薪水很高?天空之道 发表于 1-4-2010 03:55 
小生又回來了....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的...
有哪個工作是又輕松薪水又高的...
忙不起就不要忙...這些東東都是自愿的...沒人逼該老師做這做那....小生也當過老師一陣...粉清楚學校的運作...除非表演欲強的人...不然都是各盡本分的...
你认为这么多年一直存在的问题,就凭你在这里煽风点火就可以解决了吗?你认为公務員互相包庇的问题多是存在在华裔公务员?还是友族公务员比较多?
kooilieng 发表于 1-4-2010 03:59 
喔~~~說不過人這次惱羞成怒...來個誣賴了...
小生哪里煽風點火了...
既然你都說是問題了...小生只是點出問題所在...以喚起世人對此的警惕心.....這叫煽風點火.....你該重修華文了..
需要劃分種族嗎....公務員互相包庇....各族都有....別以為華裔就那麼的清高...
在这贴里看见了很多针锋相对,
一些看起来较有理的,也因为辨得激动失去冷静,
又或是肚里墨水不够而吃了文字上的亏,然而这代表辨赢的就对了吗?
为何非得争得耳红脸赤?
非要和你辨嘴的人认同你的见解?那是不可能的事。
就算你辨赢对方,结果只会愈来愈糟,
对方怎会服气?他只会跟你没完没了。
我个人的看法则是,
涉及的老师,应该及时出来交待一下,毕竟此事涉及人命。
(在事情未搞清楚前,叫道歉太沉重)
此外,我也认为出来交待并不会毁了该名老师的前程,
因为就算有错,也是间接性的错,我个人是可以原谅的。
若没错,老师的心理压力也会减少,毕竟面对了,心安理得。
身为老师是一个有背负社会责任的职业,
而发生了这么一件事,若处理事情那么没担当,没责任的话,
此举对学生往后的思想举动影响深远,
就算此时默默度过了,难保往后没人对你指指点点范蠡 发表于 1-4-2010 06:53 
小生10分認同你說的...小生在前面也說過鳥...奈何...有人一直認為小生故意刁難該老師...說不過小生還給小生戴高帽...
文中提到不是第一次發生,那麽難道這麽多次,那位學生都不曾交出醫生證明書?!
進行過這麽嚴重的手術,那位同學應該永遠一直帶著醫生證明書在身上,隨時備用才對啊。。。
就像一些類似g6pd、稀有血型、對某些藥物特別敏感的人一樣。。。
其實我覺得老師/教練沒有完全的錯,
因爲如果破例讓一個學生說不能練習就放人的話,以後其他學生都用這種藉口,到時如何處理?!
udon兄說的道理沒有錯完。。。
你要知道,當時老師/教練完全不知道那位學生的過去。。。
btw,他的家長對自己的孩子參加民防隊竟然毫不知情。。。
這個有點説不過去。。。
平時他的家長究竟有沒有關心孩子在學校的生活?!我不覺得有咯。。。
不然孩子不可能沒有像家人說參加民防隊的。。。
還是家長漠不關心?!不然孩子向家人拿錢買制服的時候,是怎麽說的?!
不是說我特別針對這位學生的家長,
不過大家有沒有發現,所有出事的學生,刊登在報紙裏的,縂都是好孩子,家長縂都是無辜的。。。
難道全世界只有好孩子才會出事遭殃?!坏孩子還是那些不關心孩子的父母永遠平安?!
自己想想吧。。。alena54680 发表于 1-4-2010 08:11 
醬多年來的安逸....松懈了...
不過...小生想說的是...老師是個責任粉重的職業....畢竟樹人百年啊....
可惜...馬來西亞的教育制度及環境....讓精英專家90%都對做老師敬而遠之...
雖說現在的學生古靈精怪了粉多....但是也不是全部...乖巧的也粉多...身老師的要有自覺...不該以有色的眼光看待新人...這可是會學生造成心靈創傷的....
粉多時候...先斬后奏摻著見步行步是十分好用的...
可能是避免事件越描越黑 .... 也可能正在进行内部调查 .... 也可能 ...... 
不过现在等事件和有关事主冷静下来后才出来交代或许也不失一个好办法 .... 公众能不能接受, 当然另当别论.
龙舟事件, 可以当个借镜.
Udon 发表于 1-4-2010 09:17 
小生覺得...該學生父母都粉大度地說不追究了...該老師也該勇敢站出來...不然...再拖下去...會有負面影響的....
龍舟事件....怪的是人沒有居安思危...
我只知道以前我姐在JD 读书的时候,她有气喘病,她有跟校方说明,色组练习的时候
她们是wajid的。每次练习的时候她在旁边看(有出席),至于运动嘛,则她喜欢就做不喜欢就不用做。
在这件事中,我个人觉得一个手掌拍不响,
无论是校方也好,教练也好,受害者也好,受害人的家人也好都得付出一定的责任。
我们现在能做的事就是吸取教训,不要让悲剧重演。
假如知道誰谁谁的身体不好的话就该跟校方或有关人士讲明。避免悲剧重演。
希望受害者能早日投胎转世,家人们看开点吧。。。城事在己 发表于 1-4-2010 10:12 
你老姐當時多大...
动过那么大的手述肯定有疤痕,他给老师看疤痕的话,老师肯定不会叫他跑了。
goblinkaka 发表于 1-4-2010 10:17 
在嬰孩時期動的手術...長大後粉多的疤痕會因肌肉成長...漸漸消失的說...
其实两方面都有疏忽咯....学生知道自己有病, 应该在参加任何学会之前告诉校方, 让校方有个记录, 而校方要惩罚学生之前也是要查证事实真相先...那样就不回发生这其事件了...
scopean 发表于 1-4-2010 11:29 
小孩子都是貪玩的....尤其是在10幾年沒問題下...
那學生向老師提出多次,爲何都沒有呈上醫生證明書?!
我不是維護老師還是什麽,只是不明白,爲何可以説服老師的有力證據,學生不拿出來?!
就算老師之前堅持不相信,那麽色隊練習那天,更應該拿證明書出來啊。。。
更何況,這麽嚴重的手術。。。就算沒有任何活動,平時也應該隨身攜帶證明書才對。。。
以防萬一有什麽突發事件的時候,至少可以讓接手的醫生還是急救人員知道啊。。。
還有,我提出的還有幾個論點,你跳過了。。。
我不是要跟你爭論,只是提出來,讓你,和其他網友思考。。。
alena54680 发表于 1-4-2010 14:24 
所謂的多次....是在同一天同一個時段向教練說了多次...為教練不受理...
因為...新聞中有論及...死者是第1次參加色組... ~~~前略~~~ 曾要求免作劇烈運動 “校方表示已傳召救護車,在等待救護車到來之際,我看見現場有幾名穿著紅新月會制服的同學,便要求他們為孩子進行心臟復甦,惟同學們表示不會。” “在無計可施下,唯有等救護車到來。約莫過了20分鐘,救護車把孩子送去大山腳縣醫院。經過長達40分鐘搶救,兒子最終還是救不回來。” 針對坊間所流傳簡訊提到學校色組教練嚴格一事,洪禮忠說:“據兒子的同學告知,兒子當時曾向教練提出不可進行劇烈運動的要求,惟教練促兒子拿出證據,否則便是撒謊。” 洪禮忠指出,兒子個性乖巧,而且剛升上中學,週一又是第一次參加學校規定的色組練習,相信是不敢違抗教練的命令,只好照辦。 ~~~後略~~~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70691?tid=23
不明白为什么你们一眛的责怪老师
两方不都有错吗?
天空之道 发表于 1-4-2010 16:17 
哪兩方...
你認為13歲的有錯...
小生只是要他有擔當點...及對他對一個剛升上中學,第1次參加色組的學生的要求處理不當而不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