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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房屋买卖问答(Q&A)买卖前后必读(新人请看215 #)更新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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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9 03: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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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交訂金是需簽署買賣合約?
* 問診室
2007-07-07 18:39
李林說,我在去年11月訂購了一間雙層排屋,交訂金1000令吉。
今年1月,我取消買賣,簽了取消訂購文件,1000令吉訂金被沒收。
4月,發展商來信要收80%屋價加利息,因為屋子已建好80%。
請問:在標準買賣合約裡,交了訂金1000令吉,是否意味接下來需要簽署買賣合約?
另外,現在應該如何處理問題?
答:在標準的買賣合約,不存在交訂金1000令吉,隨後需要簽署買賣合約的條文,一般的情況是,假如購屋者簽署取消訂購文件、訂金被沒收,交易隨即告吹。
但李林簽署的取消訂購文件,詳文情況如何,我們不得而知,最好能取出有關文件,閱讀裡邊的內容後,才能針對如何處理或解決問題做定論。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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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9 03: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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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已開放的土著單位適合買嗎?
* 問診室
2007-07-14 18:34
發展商在推行一項房產計劃時,有一部份是土著單位,當這些單位未能悉數售出、發展商在成功申請開放後,可以售賣給非土著。不過,假如購屋者有疑慮,可以要求發展商出示有關當局批准的信件。
Joan Lim來信提問,假如要購買的房屋原本是土著單位,後來發展商成功申請開放售賣給非土著,如果發展商說的屬實,日後若欲轉售產業,會否有麻煩?
另外,假如欲購買的房屋已有水電供應,不過註冊在發展商名下,如果成功購得房屋,之前的水電費由誰負責?
還有,假如發展商興建的一部份房屋靠近化糞池,是否會對居民的健康造成影響?現在暫時是沒有問題,如果日後化糞池發出難聞味道,有何方法讓發展商改善情況?
許多人建議拉長時間來償還房屋貸款,如果間中有充裕的資金,可以直接償還一部分本金,以減少房屋貸款利息,以及每月的償付數額。
在這種情況下,就不需動用太大筆資金來付首期屋款,也有另一些人說首期多付一些資金,這樣可以省下貸款利息,到底哪一項方案較理想?
答:針對Joan Lim來信提出的問題,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說,原本是土著單位的房屋,在發展商成功申請開放後,可以售賣給非土著。不過,假如購屋者有疑慮,可以要求發展商出示有關當局批准的信件。
如果欲購買的單位已有水電供應,不過是註冊在發展商名下,在購買有關單位、發展商移交新屋鎖匙之前的水電費,是由發展商負責。
另外,假如房屋單位所在位置靠近化糞池,如果排污公司處理妥當,一般是不會有問題,日後將出現怎樣的狀況,現在擔心未免過早。
來信提出有關應拉長期限償還房屋貸款,間中若手上有較多現金,可以一次過支付一筆數目,以減少本金及利息的償還,或者是首期錢的支付佔較大比率,減少貸款期前面承擔的利息,這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
如果本身有較多的現金,而又沒有其他的投資,同時,沒有其他的負擔,可以多付一些首期錢,減少貸款的比率,貸款數額越大筆,貸款期的前數年,利息的數目也相當龐大。
但是,如果準備在其他領域進行投資,譬如每月定期投資單位信託,以使資金增值,同時為了減少每月的房貸分期付款,可以選擇將房屋貸款期拉長,譬如有條件申請到一個15年供期的房屋貸款配套,不過,在權衡其他因素後,決定選擇一個20供期的房屋貸款計劃,也是可行的方案。
關於房屋貸款供期長或短哪一個較好,最主要還得看本身的條件或需求,到銀行貸款部向有關部門的職員請教會更適當,他們可以為你算出貸款數額、貸款供期,以及每月的分期供款數目,這樣比較容易明瞭及進行比較。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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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9 03: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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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不答應發展商交換條件遲交屋索償程序需多久
* 問診室
2007-07-14 18:34
蔡先生說:“我在幾年前購買了一間共管公寓,按買賣合約是在2004年交屋,但是如今已超過3年,發展商仍未能移交新屋鎖匙,在問過發展商的工程經理後,獲告知預料在今年杪之前可交屋。”
發展商曾經在2006年8月寄出一封信,表明產業計劃接近完工,而且他們曉得已經延遲交屋,並將會根據買賣合約的條文給予遲交屋賠償,但卻又建議以優質量瓷磚做為交換條件,也是全面及最終的解決方案,不宜再向發展商做出任何索償。
他說:“我沒有接受有關獻議,也沒有簽署放棄遲交屋索償文件。”
另外,針對他的遲交屋索償金,數額已增至5000令吉,表面看起來是不錯的事,但能否成功索償,以及發展商是否願意就房屋仲裁庭的判決作出賠償,仍是個未知數,還有整個程序需要多久的時間?
針對房屋貸款的問題,他在2007年4月30日接獲發展商的來信,指有一筆遲付款利息仍未清還;據他所知,銀行是在接獲發展商的通知,按工程進展階段釋出房屋貸款,由於銀行遲發放貸款,導致他被迫承擔遲付款利息。
假如情況是這樣,銀行是否應該負責任?在查閱銀行的融資獻議文件,發現裡邊有一條文,指所有由發展商徵收的利息,必須在移交新屋鎖匙之前,由貸款者繳清,
這是否意味銀行就不需要負責?
答:陳鍾靈說,購屋者有權不接受發展商提出的反建議,就是接受其獻議,譬如以好質量的瓷磚做為交換,簽署放棄遲交屋索償文件。
如果選擇不放棄遲交屋索償,與發展商爭取卻又沒有成果,購屋者可以將事件帶上房屋仲裁庭,通過房屋仲裁庭提出索償申請等,整個過程需要2至3個月時間。
蔡先生可嘗試找出銀行延遲發放貸款的原因,是銀行律師辦事效率的問題、欲或是發展商延遲發出書面保證文件,導致銀行延遲發放貸款。如果錯在銀行、發展商的話,購屋者可根據房屋發展法令賦予的權利據理力爭,假如與發展商僵持不下的話,可以將事件帶上房屋仲裁庭。
我們沒有看到有關的銀行融資獻議文件如何書寫,最好是向銀行貸款部的職員查問,做進一步解讀。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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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9 03: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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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想買剛建好“二手”公寓
* 問診室
2007-07-14 18:38
阿林今年27歲,他決定購買一間建好不久的公寓,屋主仍未住過,裡邊也沒有任何裝修,是間空屋,他是通過地產經紀公司訂購這個單位。
他說,目前,我只是支付訂金,再過不久將簽署買賣合約,請問在簽署合約時,需要留意哪些買賣條文?對於有關的房產單位,需要進行哪些方面的檢查?
答:這位讀者欲購買新建好的公寓單位,應該有聘請律師代為處理買賣合約、貸款合約的事宜,負責有關文件的律師會協助客戶進行搜尋,包括賣主是否破產的搜尋、土地地契狀況的搜尋。
由於這屬於轉售交易,買賣雙方簽署的不是標準的合約,同時,來信沒有提及有關房屋坐落的地段是屬於永久或租賃地契,我們不可能針對簽署合約時應注意哪些條文提供意見,因為永久與租賃地契這兩種產業的買賣程序有些不同。
在看屋、支付訂金之前,應查看房屋是否有漏水問題,如果已付訂金或已簽署買賣合約,說明買主已接受有關房屋的狀況,過後再查看若發現有任何問題,欲向賣主爭取會比較困難。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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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9 03: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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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償清房貸能取回保費嗎?
* 問診室
2007-07-21 18:55
在償付貸款後,業主必須確保解押及相關手續處理妥當,在銀行簽署解押文件後,律師將把有關文件、連同正本地契、抵押文件副本交給相關土地局,辦理解押手續。
當正本地契從土地局領出後,業主必須確保銀行的名字已從地契中除名,然後自己保有正本地契。
方小姐來信提問有關房屋貸款的問題,她說假如一項房屋貸款在5年內繳清,是否能取回房屋貸款保險的一部分保費?可取回多少個百份比?
另外,假如房屋貸款付清後,聘請律師處理需要多少的費用?
還有,怎樣才能聘請到可信賴的律師來處理已繳清的房屋貸款事項?
最後,在簽署繳付房屋貸款手續的文件時,需注意哪些事項?
答:林若輝律師在回答方小姐提出有關房屋貸款保險(MRTA)的問題時指出,假如她在貸款期滿之前繳清房屋貸款,她可以領回一部份保費,至於能取回的保費數額有多少,胥視她提早繳付的期限是長或短。
譬如一個15年的貸款,在10年內繳清或在5年內繳清,能取回的保費數目當然有些分別,最好是與有關的保險公司查詢。
當貸款者繳清房屋貸款,欲贖回地契及辦理解押手續,需通過律師的協助,律師費及其他相當費用,大約是700令吉。
假如涉及轉換名字的問題,譬如原先貸款時,提供貸款的是B銀行,可是在A銀行的併購行動中,B銀行如今改名為A銀行,那麼需要一起提呈轉換名字表格,這方面也需要付費。
提及要怎樣聘請可信賴律師的問題,也許可通過朋友或親人的介紹或推荐,就是他們曾經聘請有關律師,對他/她或其律師樓助手的辦事效率、處理問題方式滿意。
在償清房屋貸款後,她必須確保解押及相關手續處理妥當,在銀行簽署解押文件後,律師將把有關文件、連同正本地契、抵押文件副本交給相關土地局,辦理解押手續。
當正本地契從土地局領出後,她必須確保銀行的名字已從地契中除名,她將保有屬於自己的正本地契。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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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9 03: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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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樓上漏水樓下遭殃
* 問診室
2007-07-21 18:56
劉先生來信說,我在2000年以現金在蒲種購買了一間公寓,屋價是8萬令吉,2003年10月發展商交屋。
當時他不在國內,同年12月,他搬進新屋居住,發現屋內有不少問題。由於已經搬進去住,他也沒有向發展商投訴。
直到2006年6月,他的主人房地板磁磚破裂,在他投訴後,發展商答應找工人來修補破裂的部份。
由於擔心接下來會發生相同情況,他自己找人來翻修整個房間,可是到了2006年11月,主人房的浴室又發生漏水現象,經過多次投訴,確定樓上住戶水管破裂造成漏水,沒有加以處理,導致情況越來越嚴重,現在連主人房的牆壁也有漏水痕跡。
在向樓上屋主反映問題後,他卻說這是房屋品質的問題,不願加以修補,請問我該如何解決問題?
他在信中提出以下問題:
1. 假如樓上屋主不願意修補房屋漏水,我該如何處理問題?
2. 請問地板磁磚自動破裂,樓上水管漏水等現象,是否歸因於房屋施工期間質量不好,可向房屋仲裁庭、消費人仲裁庭投訴嗎?
3. 如今天花板和牆壁都留下漏水的痕跡,是否可以要求賠償來修補?
4. 假如發展商不處理,是否可以不交付管理費來抵消維修房屋的費用?
5. 我已償清房屋貸款,如何才能領取分層地契?
答:劉先生是在2000年購買有關房屋,他簽署的是2002年12月1日之前的標準合約,最好是細讀有關買賣合約,看看合約下賦予他哪些權利。
購屋者在接領新屋鎖匙後,若無法等待或發展商未能即時給予修補,業主本身請來承包商將房屋缺陷問題處理好,隨後若出現問題,欲向發展商爭取,一般都比較困難。
針對公寓業主面對的漏水問題,可以說相當普遍,一些發展商在興建房屋期間,可能因為材料質地、或是施工水平的緣故,導致業主在領取新屋鎖匙後,面對漏水問題的困擾。
如果是在18個月的房屋保證期內,可以向發展商提出修補要求,但是劉先生公寓的保證期已過,欲爭取也不容易。
公寓業主與發展商簽署的共管契約,其中一項條文說明:購屋者在所有時候,必須確保公寓的狀況完好,避免對其他單位的業主造成不便;同時,在必要時允許工作人員在白天的任何時候,進入有關單位進行檢查與修補,如果漏水問題證明源自上面那一個單位,有關單位的業主需要負責,避免對其他業主造成麻煩。
提到發展商若不處理問題,業主是否能以不交管理費來抵消維修房屋的費用,這是行不通的,合約裡並沒有賦予購屋者這方面的權益。
至於已償清房屋貸款,如何才能領取分層地契(Strata Title),這一點,業主必須向發展商瞭解,詢問發展商是否為業主提出分層地契申請、或是發展商處理分層地契的事宜,已介於哪一個階段。
身為購屋者的業主,需要不時跟進,給發展商一些壓力,這樣或許比較有成果,還有關於房屋施工期間質量不好的問題,可向消費人仲裁庭投訴發展商,嘗試爭取賠償。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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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9 03: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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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屋子未建好已有裂痕
* 問診室
2007-07-21 18:57
張女士說,她買了一間單層獨立式洋房,建築工程已完成90%,發展商還未移交新屋鎖匙,屋子卻已出現多處裂痕。
請問:
1. 身為購屋者的我們,要怎樣處理問題?
2. 我們可否向發展商採取行動,如果是的話,應該怎樣做?
答:購屋者在發展商完成建屋工程,移交新屋鎖匙後,在列出修補房屋問題的表格中,列出有關的缺陷,要求發展商或承包商進行修補,在現階段購屋者不可能針對有關問題提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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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9 03: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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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交屋日遙遙無期
* 問診室
2007-07-21 18:57
鄧小姐說,她於2003年向發展商購買一間房屋,預期交屋日是2006年,可是至今房屋仍在興建中。
她說:“身為購屋者,我曉得可以提出遲交屋索償,可是如何確定何時是交屋日?因為這可能是好幾年後的事。”
答:針對鄧小姐的問題,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說,在發展商未移交新屋鎖匙的階段,法律上屬於“不成熟期”,購屋者不可能針對遲到交屋一事進行索償,因為目前仍不曉得發展商遲交屋的天數會是多少天。
當然,在這期間,購屋者可以組織購屋者籌委會,進一步跟進發展商產業計劃的建設;同時可集體致函發展商,說明發展商已過了交屋期,將面對購屋者提出的遲交屋索償申請。
說到發展商何時可以交屋,相信發展商本身會比較清楚,購屋者能做出的努力,除了無奈的等待,就是不時的跟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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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9 03: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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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購買拍賣產業宜三思
* 問診室
2007-07-28 19:10
購買拍賣產業單位,需要考量的問題相當多,假如屋價只是比市價稍微便宜,那麼沒有必要從產業拍賣市場購買產業。
任何人在購買拍賣產業之前,需要瞭解該房屋的狀況,掌握一些投標購買有關房產單位的知識,這樣會比較妥當。
署名星洲讀者來信提問有關從拍賣產業市場購買產業的問題,以及應該注意的事項。
答:黃振原律師回答這位讀者的問題時指出,關於購買拍賣產業,這是個涉及面比較廣的問題。
首先,我們必須確保有關房屋的屋況良好,因為被拍賣的產業,其中有不少的狀況不太理想。
黃振原說,接下來要看的是同一地區產業或鄰里單位的市值,還有拍賣價的最低水平是否真的便宜。
不要完全相信
產業代理或銀行的說詞
他說:“我個人認為,假如屋價只是比市價稍微便宜,那麼沒有必要從產業拍賣市場購買產業。”
假如有關產業單位已有個別地契,那麼在競標拍賣產業之前,最好通過律師進行土地搜尋,確保沒有第三者對有關產業進私人凍結令;同時,不要一味完全相信產業代理或銀行方面的說詞,因為一些預知到本身產業將被銀行拍賣的業主,通常會設法對其產業進私人凍結令。
如果有關產業未有個別地契,最好是與發展商查明,業主仍拖欠多少的管理服務費、水費、地稅及門牌稅等,以便新買主在購買有關房屋後,不會受到發展商或其管理公司的干擾。
假如有關業主不肯繳付其欠款,那麼要問發展商是否願意豁免新業主繳付該筆欠款?如果發展商不肯,那麼要詢問拍賣銀行是否願意承擔該筆賬?
另外,假如地契仍未發出,最好查看發展商是否仍繼續營業,如果發展商已經清盤,那麼買方的有關交易涉及報窮局,可能會很花時間,而且程序比較複雜。
最好是買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或者是貸款申請原則上獲銀行批准,因為涉及拍賣產業的交易,通常在付款方面沒有獲得延長寬限期,譬如如果只獲得120天,那麼就是120天而已,假如必須與報窮局處理拍賣產業的交易,在時間上很可能不夠。
如果是附帶條件的租賃產業,買方必須查問清楚是否需要向有關當局尋求批准,通常這也會拖延時間。
提到競標的程序,買方可以向拍賣方要求一份拍賣文件(Proclamation of Sale)。
最後,要提的是一個與法律不相關的課題,一些人對拍賣產業有所顧忌。因此,買方在競標之前,不妨徵詢風水顧問的意見。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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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09 03: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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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沒水沒電竟有入伙紙
* 問診室
2007-07-28 19:11
李先生於2004年12月購買了一間雙層排屋,發展商於2007年2月3日發出領取鎖匙通知書,但是信封郵寄日期卻是2月27日。收到此信時,已經是3月7日。
1. 請問領取鎖匙通知書不能於14天內交到購屋者手中,那麼遲交屋天數應該算到那月那日?
2. 入伙紙於2月7日發出,但是電源供應於5月14日才有,水源仍未有供應,請問沒水、沒電,怎樣拿到入伙紙?
還有道路好了但不能使用,問題出在哪裡?雖然已向發展商投訴,但沒有行動,請問發展商申請入伙紙所需的條件?
答: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說,發展商通知購屋者領取新屋鎖匙的信件,信件與信封郵寄日期應該一致,雖然是以信件發出日期為準,但假如信件處理好沒有馬上郵寄,而是相隔多天才送出,這對須在14天內領取新屋鎖匙的購屋者來說是不公平的。
關於提出遲交屋索償天數,是購屋者與發展商簽署買賣合約說明的交屋日期,算至發展商通知購屋者領取鎖匙的日期。
譬如這位讀者是於2004年12月13日簽署買賣合約,他購買的是雙層排屋,發展商必須在2004年12月13日算起的24個月內交屋,就是2006年12月13日或之前交屋,過了這一天即等於發展商延遲交屋。
假如新屋沒有水電供應,是不可能領取入伙紙,購屋者可以向有關地方政府瞭解,發展商移交的房產單位,若沒有水電供應,他是怎樣領取入伙紙的。
另外,道路未建好也是發展商不符合領取入伙紙的其中一個條件,發展商申請入伙紙的程序是將E表格提呈到地方政府,在獲得接收時,他必須擁有7個部門支持的文件,這7個部門包括國家能源、水務公司、公共工程局、水利灌溉局、排污公司、消防局、電訊局,表示他已向有關的7個部門提出申請。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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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9 02: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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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發展商多久會回覆 “遲交屋索償信”?
* 問診室
2007-07-28 19:12
張先生來信提出幾道問題:
1. 當購屋者向發展商提呈“遲交屋索償信”後,發展商需要多久時間回覆?
2. 假如發展商沒有回覆,購屋者應該如何應對?
3. 在等待發展商提供賠償期間,假如屋主決定將房屋脫售,需要處理哪些問題?
4. 當發展商發出交屋通知信,屋主領取鎖匙查看屋子後,需要多久時間提呈“房屋修補表格”?
5. 屋主提呈房屋修補表格後,發展商須在多久時間修好房屋的問題?
答:購屋者向發展商提呈“遲交屋索償信”,發展商需要多久時間回覆沒有一個規定,購屋者在信中可以表明,希望發展商能在14天內回覆。
如果購屋者已將表格1呈交到房屋仲裁庭,也可以讓發展商知道,說明身為屋主的索償者已經展開行動。
在等待發展商賠償期間,若屋主要脫售產業,假如未有個別地契或分層地契,必須尋求發展商的批准。
另外,當屋主領取新屋鎖匙,並查看房屋狀況後,將問題列出,要儘快交給發展商,發展商將以接收日為准,在30天內修補房屋存在的問題。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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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9 0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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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沒按期還款銀行不借錢
* 問診室
2007-08-04 18:57
一名貸款者如果沒有按期繳付分期付款,他的名字將被列入黑名單,並存入一個所有銀行都能查悉的系統。
許小姐說,她的哥哥數年前購買了一間3層樓的店屋,貸款27萬令吉,供期10年。3年前由於財務問題,他沒有按期繳還超過20期的分期付款。
較後,當他申請其他貸款或透支皆被駁回,即使是他的妻子申請信用卡也不獲批准,請問他們是否已被列入黑名單?
最近,她的哥哥已繳清欠款,可是當他向其他銀行申請透支,一樣不獲批准,請問如何將哥哥的名字從黑名單中刪除?以便申請貸款或透支獲准,進而擴展業務。
答:林若輝律師回答許小姐的問題指出,當一名貸款者沒有按期繳付分期付款一段時間後,他的名字將被列入黑名單,並存入一個所有銀行都能查詢的系統。
雖然他最終償付了欠款,但其他銀行可能基以他過去繳付分期付款記錄欠佳,不願意提供他融資。
一般來說,這記錄將維持6個月,惟有在接下來6個月定期繳付分期付款,一個人被列入黑名單的記錄才可能被刪除,最好是與有關銀行確認。
至於他的妻子申請信用卡被駁回,可能是因為她是產業的聯名貸款人。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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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9 0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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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交屋後貨不對辦,怎麼辦?
* 問診室
2007-08-04 18:58
張小姐說,我的朋友2年前購買了一間一層樓的店屋,售價是14萬5000令吉,發展商已在今年移交店屋鎖匙;可是,當我的朋友去查看店屋時,發現貨不對辦的問題。
例如買賣合約寫明屋瓦採用Gengting Simen,不過發展商卻使用Metal Sheet Roofing、廁所應該有2個洗手盆及相關設施,但發展商卻只給一套而已。
我們向發展商投訴後,發展商卻告訴我的朋友說,在批准圖裡屋瓦是用Corrugated Cement Roofing Sheet,翻譯成國文的確是Gengting Simen。現在使用的Metal Sheet Roofing是比批准圖裡更好的材料。
發展商的建築師顧問也發出一封信,證明Metal Sheet Roofing比較耐用。但是根據我們的理解,Gengting Simen是指Roof Tile。發展商也對我們表示,指批准圖裡的廁所的確只有一個座廁和一個洗手盆,但是因為買賣合約寫錯,發展商表明同意補回給我們。
如果我們不同意發展商的獻議,我們可以採取什麼行動?是否可以向房屋部投訴?或是向消費人仲裁庭上訴?如果上庭的話,那一方需要負責堂費?
答: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的陳鍾靈說,張小姐購買的是商業產業,有關產業不在房屋部的管轄範圍內;因此,業主不能向房屋部屬下的房屋仲裁庭提出申訴,如果準備通過消費人仲裁庭提出上訴,可以嘗試,而且不需要堂費。
如果針對發展商移交的新屋發現貨不對辦的問題,可以向地方政府查詢。另外,若發現建築師發出建築單位完工證書,與原圖有出入,可以向建築師公會投訴有關建築師。
假如能握有發展商願意賠償的書面證明,這會更好,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發展商早前與購屋者簽署的買賣合約,裡面的一些項目與供應的項目不對,可以做為投訴的證據。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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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9 02: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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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租金收據發給誰?
* 問診室
2007-08-04 18:58
王太來信說,先父在小鎮的舊店屋租給別人經營小生意,不過是2人合伙做生意,合約是與A簽署,一直以來租金收據是發給A。
最近B來還租金,囑咐家人將收據發給B,可是較後A來爭論說,租約是與他簽署,收據應該發給他(A)。
請問怎樣才是正確的做法?
答:林若輝說,租約是與A簽署,那麼收據應該發給A,只要業主不爭論說租戶沒有繳付租金,已發給B的收據不會造成問題。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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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9 0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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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银行贷款买房子,其中包括一笔钱是用来给Title of Transfer的。银行的条件是需要律师给的receipt才能claim回。 因为是用发展商的律师,所以早前我已经叫房屋代理问是否可以拿到receipt,他说可以。可是最近,发展商的律师说他不会开receipt给我。请问我还能做什么吗?因为没得claim的话,我就不够钱给title of transfer了。又或是可以不要transfer先可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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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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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发展商call我叫我星期一去签申请TNB电供和Syabas的文件。然后要求我带付RM430.RM330是TNB的和RM100是Syabas的。
请问这是正常的程序吗?还有RM430这个数目会太多吗?
谢谢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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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2009 1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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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發展商把我们停车的地方,多画了很多格子然后把它出租个一家公司代理出租给我们公寓里的租户。。。我们已经是JMB 了但是,公寓發展商不给我们伸请拿回这里的carpark。
请问各位的公寓有遇过这个问题吗?可否帮忙解答?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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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6-1-2010 03: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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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交屋前需付地稅嗎?
* 問診室
2007-08-04 18:59
戴先生說,他於2年前在馬六甲購買了一間房屋,今年6月16日已領取房屋鎖匙,可是有關房屋還沒有入伙紙,在領取鎖匙時,發展商要他償還2006年的地稅,原因是發展商去年已幫他付還該筆費用。
今年,他收到2007年的地稅單,單據是他的名字,但發展商要他償還的是2006年的地稅。
請問需要償付這筆費用嗎?
另外,發展商也交給戴先生門牌稅的單子,單據是發展商的名字,日期是必須在2007年2月之前償還門牌稅,請問需要償還這筆數目嗎?
答:在標準買賣合約下G欄目(有地房產)第18項、或H欄目(分層產業)第22項條文說明,購屋者在領取新屋鎖匙之後,才需要支付地稅、門牌稅及其他的收費,譬如維修與服務費。
戴先生可按上述條文向發展商理論,除非戴先生簽署的不是標準的買賣合約。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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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6-1-2010 03: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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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投訴排污費調漲無下文
* 問診室
2007-08-04 19:00
羅女士來信詢問詢問有關排污費的問題。她在USJ購買了一座3層樓的店屋。2000年起,排污公司英達麗水的收費是22令吉,但這兩年卻漲至44令吉。
她詢問英達麗水公司的職員,他們的說詞是根據地稅來收費。
在查看過去所繳付的有關費用,從1999年至2005年都是259令吉,2006年開始才調高至297令吉,漲幅也只是15%。
但英達麗水卻調漲100%,這合理嗎?投訴了好幾遍,卻得不到合理的解釋。
請問:應該怎麼辦?
答:據瞭解,排污費的徵收是以用水量為準,而不是地稅。無論如何,能夠提供羅女士貼切答案的應該是英達麗水公司,最好是書面提出詢問,要求獲得書面解釋。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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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6-1-2010 03: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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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問診室產業轉名•印花稅怎麼算?
* 問診室
2007-08-11 18:48
產業印花稅的徵收未必根據買賣合約的價格,也有可能根據印花稅局估價署的評估價計算。
讀者Chin來信詢問有關印花稅的問題,他們4人A、B、C、D聯名在2002年,購買一間興建中的共管公寓。
當時,買賣合約與貸款合約都是4個人聯名簽署。
2006年6月,他們另外簽買賣合約與貸款合約,這次的安排A和B是賣方、C和D(讀者Chin)是買方。
在這次的安排,買賣雙方達致協議,交易價是18萬令吉,C與Chin各佔50%,就是9萬令吉。
上述產業仍屬於總地契,律師徵收買賣合約費用900令吉,以購買價50%計算,轉移產業擁有權契約印花稅3200令吉(根據市價21萬計算)。
請問:印花稅的徵收為何不是根據交易價,而是以市價來計算?
答:黃振原律師說,假如買賣合約誌明的交易價是18萬令吉,那麼兩名業主共有的產業,一半擁有權是9萬令吉。
買賣合約律師費的徵收是首15萬令吉1%,9萬令吉的1%是900令吉。另外,產業印花稅的徵收未必根據買賣合約的價格,也有可能根據印花稅局估價署的評估價計算。
產業的估價高過買賣合約的價格是常有的事,以這位讀者的情況,其產業的估價21萬令吉,印花稅的徵收是3200令吉。
印花稅的計算是這樣:首10萬令吉1%就是1000令吉,接下來的11萬令吉2%就是2200令吉。
不過,假如讀者Chin只是擁有該房屋的一半權益,那麼21萬令吉應該減半至10萬5000令吉,兩位業主個別繳付的印花稅應該是1100令吉。
星洲日報/財富廣場•2007.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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