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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07 10: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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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略总结自己对课题的看法。
楼主把问题提出来,很可能是诚心诚意的(说可能,因为网上说假话的家伙实在不罕见)。之所以把事情看为这么大件事,可能是对“圣洁”观念的看法比较强调。
关于自慰的看法,我觉得绍胜已经把重点都提出来了,值得好好思考,我就不另加赘述了。
自慰算是“淫念”吗?我觉得,算。当然算。手淫总是有幻想对象的。有些人也许比较厉害,可以在不需幻想对象(即使是虚拟的也算是对象)情况下“圣洁无淫念的自慰”。但,脑子空空手淫,能爽的咩?
不自慰,就担保算是非淫念吗?也未必。许多教会人士把女性当作男人的附属品,并且以《圣经》作为支持理由。择偶条件列出清单,时而要怎么属灵、顺服、听话、温柔,甚至有些要求事奉经验、懂得弹琴等等。如果说是compatibility,也许这些因素是决定彼此处事或生活观的关键,但最重要的关键应该是在于彼此的尊重、认识、了解,而不是一味的“相信上帝能赐给我最好的”。把异性当作货品选择,这和嫖妓有啥差别?为了疏解性欲而结婚,岂不是把婚姻当作是“性交合法化”的途径?由此,教会讲台许多关于择偶的“讲道”,其实也可说是淫词连篇。这种“淫念”的严重性,我觉得,并不比自慰来得轻。
此外,刺激性器官达成人工单方亢奋式的自慰之外,教会圈子就没有其他形式的自慰吗?
君不见教会人士靠着宗教术语大玩道德政治,公然调教教徒们靠着标签来“护教”,精通念诵经文的就叫做“属灵”,拿经文来颠覆是非黑白的就是为主大发热心,被人家揭穿皮相后则丧考妣似的说自己“受逼迫”。这不是自慰咩?这些不算是罪行、淫行咩?在手淫课题大作圣洁文章,在宗教自慰方面却粉刷为德行,这岂非才是应当战竞的恶性吗?这岂非才是《圣经》透过以色列历史所提出的警告吗?
要应付处理性欲的自慰,原则和处理宗教自慰可说是大同小异。正如沦为“叹息”的宗教自慰算是“人民的鸦片”,一个人如果对异性的欲求只停留在自慰,也是一种残缺的满足。对配偶的忽略,只顾着自己的满足,这种婚姻本身已经是一种自慰。
如果自慰是一种“罪”的一种表现,就如吃饭是暴饮暴食的其中一个“涉及活动”,这问题的影响力恐怕并非单靠禁欲所能解决。但,如果把自慰当作是一种罪行,这恐怕就好像因着避免暴饮暴食而把吃饭当作“错”一样。
[ 本帖最后由 客旅 于 23-12-2007 10:57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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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12: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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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1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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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1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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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rcastic 于 23-12-2007 09:55 PM 发表 
hmmm... 看到您所寫的帖後,真的讓我覺得名稱 Sarcastic 名不符其實 (其實早就知道了)...
並不是來辯論, 只是想要知道您所講的...我了解多少...請多多指教:
假設神與基督徒的關係有如兩夫妻的關係... 如果是真的互相相愛, 那麼不用人家提醒什麼是該或不該, 對或不對, 忠或不忠... 因為真的愛對方...自自然然的就每天就行了出來...
每一天, 從新婚開始就一直有人嘮叨說/警告/提醒男方或女方:
"你有沒有對 對方 不忠 阿~?"
"你有沒有看別的 女生/男生 阿~?或有性幻想?"
每一天在大眾類似"I know what you did last sumer"或"Santa is not going to give presents to bad boys/girls"...夫妻關係不被影響才怪~!
(希望我並沒有離題)
有失远迎,失礼,失礼。
Sarcastic 君过谦,过谦。
小的何德何能?焉能赐教?
小的尽是一些巿井粗言,毫无真见,前言不对后语,乱七八糟。
Sarcastic 君天智过人,犯不着为之伤神,十分过意不去。
Sarcastic 君三言两语即道破小的无聊把戏,实在教小人万分惭愧,无地自容。
难得Sarcastic 君还自降身份,这份器量,小的拍马屁也追不上,自叹猫狗都不如。
还请Sarcastic 君多多赐教。。。。
[ 本帖最后由 林绍胜 于 24-12-2007 12:21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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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12: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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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1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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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12: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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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客旅 于 23-12-2007 10:35 PM 发表 
简略总结自己对课题的看法。
楼主把问题提出来,很可能是诚心诚意的(说可能,因为网上说假话的家伙实在不罕见)。之所以把事情看为这么大件事,可能是对“圣洁”观念的看法比较强调。
关于自慰的看法,我觉得 ...
打从心里折服,如此智慧、如此器量、如此热心,百年难得一见。。。。
拯救世人要靠你了。。。。。
嘿嘿嘿嘿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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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12: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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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12: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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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12: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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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0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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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0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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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01: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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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0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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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小时候曾被兄长顽皮戏弄,发现了那刹那间的快感,从此与自慰结缘。
从害怕被家人发现,到受教会习俗孕育成的自责,再到思想上各种挣扎--------经历了那么长的自慰日子,我只能说,我都在上帝怜悯与恩典之下度过每一次的自慰过程。我不需要向谁交待,我要交待的只是上帝,这是我跟祂的之间的事。上帝知道我在做什么,我也知道上帝知道我在做什么。
我还知道,自慰只是生命的其中一个过程。自慰并不足于让我,把它放大到,可以停下我生命脚步的障碍。生命是要继续往前走的,上帝的恩典足够盖过自慰行为有馀多少万倍,发生了便不要再回头看。上帝都不追究了,我还要为那几滴精液烦,是不是很无聊?
讲性器官、论高潮、谈自慰、提叫春,的确教一些人尴尬。但是单单从字眼看去,何粗俗之有?纯粹不过是一个名词、形容词之类的。性器官、高潮、自慰、叫春等,那一样不是上帝所造的生理现象?若觉得粗俗者,便是在侮辱上帝----只有那么粗俗的上帝才造出那么粗俗的生理现象。难道我们要像以前的修道士般穿着衣服洗澡不成?那么小解时,别用你的手帮忙啊,或者干脆自宫算了。。。。全都是狗屁不通!!
思想龌龊,讲什么、听什么、想什么都是龌龊。。。。。。。清心的人有福了,但是有多少人真正体会这点?
[ 本帖最后由 林绍胜 于 24-12-2007 01:40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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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0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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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0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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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01: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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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10: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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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欲祷告参考
(此祷告样本只适合男士参考。女士因着身体结构有异,祈祷肯定无效。若有效,实属“神迹奇事”。)
亲爱的主,我如今把这条东西交托在你手中。
主啊,我真是苦啊!我相信你赐给我这条东西必然有你的旨意,而且是为了我好。我想,大概就如保罗所说“肉中的刺”一样,他因着这诱惑苦恼而磨练得更加属灵,我相信这条刺带来的折磨也是为了我的操练。
主啊,我竟然恋慕女人的身体,脑子里想象和她们干那回事。真是邪淫啊!
主啊,求你救我脱离试探。正如耶稣说把手砍掉、把眼珠剜去一般,求你也如此帮助我除去祸根,让我能全然圣洁,在你面前服侍你,长久在你的同在之中。如果我的脑子是浮现淫念的祸根,求你把我的脑子除去。主啊,思考的人都不是清心的人,想多了就把心灵污染了。所以,我只要一颗单纯信靠的心,不需要思考的脑。我相信你赐给我大脑确实是你的美意。但,我宁可没头没脑的活着,也不要带着手淫的罪孽下地狱。
主啊,我更希望你能帮我处理这条东西。肉体牵引肉欲。我想,即使我没有了脑,我的肉身还是会因着这条肉而引发淫行。主啊,你是独行奇事的上帝,在你没有难成的事。求你把这条东西变成100%的排尿器官,去除引发色欲的反应。或者,你可以把这条东西除去,赐给我一个圣洁的新器官。又或者,求你让我对女色全然无反应,一直等到我新婚之夜,才恢复我的性交能力。这样,我就在人世间百欲不侵了。求你给我一个印证。假如我看A片或美眉的性感裸照,下面却半小时后依然丝毫没有勃起,我就了解你已经垂听我的祈求了。
主啊,如果你不愿我饱受禁欲之苦,就求你把那位我心仪的姐妹赐给我吧。噢!我脑海里浮现的绮梦,尽是她的影子。主啊,她贤慧聪明又巧手,无论是在敬拜赞美还是宣教方面,都热心投入。主啊,如果她成为我的伴侣,不但能够成为我的侍奉伙伴,更能让我满足性欲的需求,从此就不必自慰了。主啊,我深信你会赐给我最好的,对吧?
主啊,这就是我的祈求,希望能早日脱离欲海苦楚,赐我一个圣洁的生命。
阿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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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11: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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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3# 的帖子
我觉得,自责的过程和果效,可以是表现出一个人对信仰的执著,以及对《圣经》信息以及教条规范的诠释。
在资讯神圣的被垄断的教会环境中(讲台是唯一的官方权威广播站),信徒通常难以诠释“圣洁”的意义。一般来说,如果官方权威是“圣洁”标准的传递者,要相信这“圣洁”的意义,就必须相信官方权威。违背官方立场,因此就是死路一条的堕落。
教会如果变成玩弄宗教术语的家家酒游乐场,对那些执著于信仰原则的人来说,会是活受罪的地方。有些人会希望找出某种方法来“复兴教会”、“恢复敬拜”,改变教会的信仰风气。有些人则比较强调自身的宗教体验,可能是为了追求某种高境界的神秘感受,也有可能是希望借着神圣干涉(divine intervention)帮助他脱离生活窘境。无论如何,这些追求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会尝试认识“圣洁”的定义,以追求其中的境界。教会权威信息,自然就是最直接的官方参考。
如果要把“成圣”解释为一种旅途、过程,就必须起码有“人生”的概念。一个高度强调“末世”和“天堂”的讲台,让人们靠着自己的想象渴望一种“完美的来生”,因而忽略在今生应当如何把“天堂”的“圣洁”和“公义”原则藉着“以马内利”的应许在今生努力学习实践。
换一个角度来说吧。人们如果得到了一个现成的官方权威“best”,他们就倾向于安于现状,因为实在没有什么是比“best”更好了。但,如果他们意识到这种“best”是人所不可能达到的,他们就必须把“best”作为标杆,而在今生不断努力的让自己“better”。因此,我主张“better is much better than best”。
信仰人生,故此,就是不断的让自己better,不断靠近信仰原则强调的圣洁和公义。这才有可能“谦卑”。相对的,一味靠着填鸭灌输“best”的讲台,自然调教出一群自以为靠着按图索骥顺服某种“best”的规范,把自己的思想拘束于漂亮的死胡同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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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7 0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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