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nestine 发表于 20-9-2012 09:30 AM 
是应该要检查她到底有没有神经错乱啊。。。那么狠心
是啊,前几天有个mm开贴问有没有人要领养小孩,是 ...
据瞭解,女嫌犯录取口供时说,她大概怀孕五六个月时开始感觉胎动,才知道怀孕,但她知道前男友已订婚,所以没有把怀孕的事情告诉对方。 另外,警方將会带嫌犯的前男友前往医院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检验,如果確认女婴是他的骨肉,警方將会把此案移交给宗教局,以决定看是否对付他。
这样开贴求人领养小孩,是不正确的,应以完善的管道来处理,搞不好触犯贩卖人口的罪行,那就得不偿失,救人却害了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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