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io 发表于 18-9-2012 09:50 PM
你误会了, 我不过说,上面你所提的观点,
一般上, 没有人祭拜的物品不是邪灵喜欢依附的对象/有人 ...
〈引述〉一般上, 没有人祭拜的物品不是邪灵喜欢依附的对象/有人祭拜的物品是邪灵喜欢依附的对象。好像不符合新教“唯独圣经”的观点 在新教中一切必须符合“唯独圣经”的观点,所说的东西才成立,我不知道你目前所提供的说词,是不是符合了新教的观点呢?
〈回应〉 上述的情况是基督徒从切切实实的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赶鬼的经历之中体验得来的知识。基督徒在赶鬼的过程中都严格遵守圣经的教导。
我的分享是我的体验,有人相信,不能避免的也有人不认同。无论如何,请客观理性来看待信仰的问题,不认同的人也不必彼此对抗。好吗?
我参阅了一些经文,在圣经里,神警告人们参与拜偶像的恶果:
出埃及记20:
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6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第3节是上帝宣告只有祂是独一的神。 第4节上帝禁止雕刻偶像必定有祂的意思。其实,雕刻的偶像本身并不重要,因为都是一些有口不能言,有脚不能走的物件罢了,重要的是雕刻背后的邪灵。 第5节『你的神是忌邪的神』,上帝是暗喻了那些像的背后是有撒旦魔鬼的邪灵。可是一些人却把那些像当作是神明真实的化身来祭拜,这就违反了上帝的戒律。上帝必追討他的罪。
林前10: 19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偶像算得什麼呢? 20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21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20外邦人「是祭鬼,不是祭神,」偶像雖然算不得甚麼,但是在偶像的背後有魔鬼邪灵的存在,所以祭偶像就是在祭鬼。也就是不知不覺的與鬼相交了。這是神所憎惡的事。
21节「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喝主的杯』在此指與主相交;『喝鬼的杯』在此指與鬼相交。 「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與上一句的意義相同。 人不能又與主相交,又與鬼相交;在主與鬼之間沒有甚麼相和之處(參林後6:15)。
本帖最后由 美丽旅程 于 19-9-2012 02:1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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