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革命之红旗 于 18-8-2011 09:37 PM 编辑
帶棍爬牆‧夜闖工廠‧國能持鎗換電錶 (雪蘭莪‧巴生17日訊)繼廠家日前投訴國能公司職員和輔警爬牆入廠及毆打員工,又有一名工廠業者申訴國能職員和輔警的換電錶行動太離譜。這名塑膠廠東主形容,18名國能職員和輔警猶如身穿制服的劫匪,手持木棍和配鎗半夜爬牆進入工廠,強行更換電錶後強迫外籍員工簽名認證,並在相隔約1年後,突然發信追討“未計算”電費高達一百七十多萬令吉,相等於要賠上整間工廠。 根據工廠的閉路電視畫面顯示,事發時的2010年7月6日約晚上11點半,廠外來了數輛轎車,一個接著一個的約十餘名不明男子從牆外攀爬而入,有者手持木棍,看似來勢洶洶的午夜劫匪,情景駭人。 畫面顯示,不久後,一名工廠員工前往開啟大門,讓原本停放在外的四五輛轎車駛入廠內。 據事主曾順源(51歲)和太太黃安麗(45歲)週三向社會工作者陳彼得投訴,現場播放事發當天的閉路電視記錄,揭發國能公司職員的無理行為。在場者有行動黨巴生3支部法律顧問陳博雄,以及日前面對類似事件的事主姚亞坤。 閉路電視拍下過程 曾順源透露,工廠是妻子和姐妹一起經營,他協助太太並擔任工廠的技術總監。當天,他在事後接獲緬甸籍外勞昂都溫的通知,趕回工廠瞭解情況。 “據員工說,由於國能職員當時人多勢眾,又持木棍又配鎗,令在場員工很害怕。對方更換電錶後,要求昂都溫簽名時,他曾一度表示不明白文件而拒簽,並建議致電老闆,但對方不斷表示無須通知老闆,員工也懼於對方聲勢,惟有依從指示簽名。” 他在事發後曾向警方投報,並保存閉路電視記錄。不料,在去年11月,同樣是半夜時分,又一批身穿國能制服的員工再次攀牆入廠,惟當時僅繞廠巡視后便離去,未有採取任何動作,所以他也沒有報警。 曾順源以為此後相安無事,令他感到震驚的是,在今年8月13日,他突然收到國能公司的警告信,指“未計算”電費高達173萬5123令吉,並要他在14天內償還,否則當局將在8月24日下午2點中斷電供。 換錶後電費增近一倍 曾順源承認,電錶被更換後,工廠的電費確是有所增加,從4萬多令吉增至7萬多令吉,但他們從未有偷電或涉及不合法,所以並不擔心,一直不以為意,況且當時正巧工廠生產線增產,便認為是屬正常現象。 他透露,由於此後的電費是有增無減,而非如以往般會隨著工廠產量增減而有所調動,更甚者在去年11月間,在工廠增設機器後,電費暴增至十多萬令吉。 “我惟有在今年5月拆除一台機器,電費才調低至5萬至8萬多令吉之間。” 他強調,其工廠已有25年歷史,而搬往加埔路15支設廠至今也已有8年,從未偷電,也都每月據單繳還,所以他完全不明白這筆數額從何而來。 斥國能換錶行為如搶劫 陳彼得對國能公司近來更換電錶的“方式”不敢恭維,尤其發生在曾順源工廠的事件,更猶如“搶劫”般,警方不可再無視對待。 促警勿無視 “國能強制百姓換電錶,使原本電費增漲1倍之多,懷疑是‘變相’追討偷電費。” 他說,若巴生一帶還有居民或廠家面對同樣問題,可通過電郵方式klgpeter@gmail.com向他投訴,他會收集所有人的投訴後,把問題帶到國會,要求國會反對黨領袖在國會上,與執政黨領袖辯論此課題。 逼員工簽署認證 昂都溫說,當晚他值班時,見到一大批人持械爬牆而入,當場被嚇壞,對方表明身份要求他開啟大門後,便有數人進入工廠內。 他透露,由於有兩名輔警人員守在工廠門外,所以沒有工廠員工跟隨對方入內。 國能職員在廠內待了逾一小時,接著表示已更換電錶,並要求他簽署認證。 他指出,由於他以不明白文件內容,一度拒簽,但最後懼於對方聲勢遵從指示。 促陳華貴插手用戶被打事件 日前申訴員工被國能職員打傷的姚亞坤說,國能在報章上澄清職員沒打人,可是目前警方正調查此案,結果尚未出爐,國能要如何真正證明職員沒打人,或是質疑警方的辦事能力。 “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長拿督斯里陳華貴在此事上,也似乎漠視廠家的權益。我希望部長能正視這種案例,不能讓國能威逼廠家的權益。” 44歲的塑膠廠東主姚亞坤日前申訴,指國能的職員三更半夜聯同輔警闖入他的工廠查電錶,還涉嫌毆傷他的3名外籍員工。 他表示,事情發生於8月10日凌晨3時許,其員工突然聽到有人大力敲門,之後就看到有四五名身穿制服的人爬牆而入,強迫員工交出工廠的鑰匙,不料員工因抗命而挨了好幾拳。 姚亞坤聲稱,過程中,不管是他的員工要求國能出示搜查令,或要求打電話聯絡他時,都遭到拒絕,而且對方二話不說就對他們拳打腳踢。 用戶法律途徑討公道 行動黨巴生3支部法律顧問陳博雄直斥國能公司職員行為不合法及不合理,“國能公司只是個執照擁有者,執法權力是在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所以國能公司職員根本沒有權限越俎代庖,而且還是在三更半夜行事,舉止無禮並涉及犯法。” 他說,類似事件已是一再發生,令人遺憾的是,至今沒有任何一個相關單位,尤其警方和能源部採取行動應對,杜絕事件重演,避免更多無辜者受害。 國能無權擅闖民宅工廠 他表示失望的是,警方和國能公司都不清楚他們實際的權限所在,並以為國能有權力強行更換電錶。 “在大馬法律下,沒有人可以在沒有屋主允准下,私自闖入屋內,即使執法者也如此,除非是獲得法庭發出的搜查令,而且搜查令須列明有關搜查官員的名字;緊急情況下允准入屋,也只准警長以上階級的警員及能源委員會的授權人員入屋。” “根據1990年能源法令,國能公司有權指示屋主把電錶安裝在方便查看電錶的地方,但沒有賦予權限可擅闖民宅或工廠,有關行為已屬犯法。” 針對曾順源的事件,陳博雄指出,由於事態嚴重,除了依循法律途徑為事主討回公道,他也會採取如政治管道的法律以外方式尋求解決。 他透露,事主可以先向法庭申請禁令,阻止國能公司中斷電供,過後向法庭申請控訴該公司的不合法行為,即有關“欠款”沒有基礎來源,根本不能當作債務來追討。 至於政治管道,他會向全國總警長和能源部反映,促請有關單位能正視問題的嚴重性,嚴正處理。 國能:瞭解情況才回應 針對曾順源的投訴,國能公司總部公關受詢時表示,該公司會向涉及的分行瞭解整個事件的情況後,進行調查和作出回應。 警傳召涉及者錄供 巴生北區警區主任蘇谷說,警方已接獲有關工廠東主的報案,並已派員介入調查,包括傳召涉及者去錄取口供。 不過,他說,警方至今還未逮捕任何人。 他受詢時說,國能公司是因為懷疑該工廠偷電而進入工廠更換電錶。當詢時國能在沒有告知工廠東主,擅自闖入工廠並強制更換電錶是否觸犯法律,他不願針對此事發表評論。(光明日報)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111046?tid=3 繼廠家日前投訴國能公司職員和輔警爬牆入廠及毆打抗命的員工,又有一名工廠業者揭發,國能職員聯同輔警一行18人展開換電錶行動時,竟是半夜爬牆進入工廠,還手持木棍和配有鎗械,行為猶如深夜幹案的劫匪,令人觸目驚心。(圖:光明日報) 曾順源(左)向陳彼得(右2)和陳博雄(右)投訴國能職員的行為和無端追討巨額電費的遭遇;左2:黃安麗。(圖:光明日報) 紀錄畫面顯示國能公司職員在成功爬越牆後,跑入廠內。(圖:光明日報) 曾順源夫婦一起查看閉路電紀錄畫面 。(圖: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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