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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5-10-2011 10: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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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11 10: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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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上来 update 一下
可是有些路过的,认为我在篇故事...
不想成为危楼...
你有兴趣的话 ...
ripper 发表于 5-10-2011 10:03 AM 
哦,還有部落格哦,不錯哦。PM我吧。
論壇都是屬個人意見口水,管不了這么多的…好的勸言就听,負面的見解就笑笑咯…
你在新是干那一行??真的和家人脫絕關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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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1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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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父母家用就是孝顺?不见得。”
有三种情况是你必须给家用。
一、住父母家,包吃包住;
二、父母看家,帮顾小孩;
三、父母老弱,无法工作;
如果你一不住父母家,
二父母不帮家务照顾小孩,
三父母健康而可工作,
而你却坚持给家用,那你是犯了“愚孝”;
或者父母坚持要你给,则是犯了“伪慈”。
人生有许多无法预测的灾难与机会,
灾难时需要花钱,有机会更需要花钱。
如果这时候你因为给家用而没存到钱,
那么便是自作自受,放跑赚钱机会,硬啃穷困灾难。
因此,能存钱就尽量多存钱,能不给父母家用就不必给。
给父母家用未必是孝,不给父母家用未必是不孝。
甚至是贤圣孔子也说过:
“如果给钱养父母就是孝顺,这与给钱养畜牲又有何分别?”
而孩子刚出社会工作,经验和人面皆不如父母,
慈爱的父母又怎能好意思从孩子身上扣起家用?
父母养孩子,最多不过二十年;
但是若要孩子养父母,最少也要三、五十年。
父母怎能如此狠心?
因此,一个健康的家庭,
是每个父母都要能养活自己和将孩子养大,
并且不需要供养父母。这样久而久之,
你就会存到一笔可观的钱财来添置产业。
产业是个好东西,能让你收租收到你死为止,
使你不必依赖孩子也能安然度过晚年。
而你孩子不需要养你,又能为自己添置产业,
你死了之后,产业就会传给下代,
这样一代代累积下来,你能家族就能变富变大变强。
这就是不给父母家用的威力,
也是一个家族得以良性发展的健康模式。
做人要良心,却不是滥良心,而是要“仁智并重”,贤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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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0-2011 10: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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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归一句,不给钱未必是不孝,LZ的情况,
便是不计情况而给家用,结果愚孝造成了今天的家庭悲剧。
但庆幸LZ 及时觉悟,愿 LZ 未来更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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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0-2011 06: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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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原来你比我还惨。有时候尽自己儿女的本分却换来家人的背叛,那种感觉简直是比被外面人骗更难受。现在你要学会爱自己多一点,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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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9: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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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对家人朋友都经常把‘我没有钱’挂在嘴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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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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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最重要的是你现在要好好的爱你自己~
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和你的老公自己组织一个你理想和充满爱的家庭~
要好好照顾你自己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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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3: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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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per阿姨,我这两天都有在爬你的贴,
我知道你了解你的痛楚~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曾经我也为了家里的事哭过,
甚至想死~
最近我的父亲过世,
我看开了很多,
也不再怨了~
没有父母,
我们就不会在这里,
不管他们怎么对待我们,
他们还是我的父母,我的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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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4: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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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楼主好!我也是有心脏病,已动了手术,我在想我生孩子应该会有生命危险。。希望楼主能幸福快乐,日子一样勇敢的过,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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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1 05: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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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也如此痛苦过,痛苦之后,我领悟了一句话:
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不抱怨。
诺已经做了,
更不用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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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11 02: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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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12-10-2011 08:09 AM 编辑
“给父母家用就是孝顺?不见得。”
有三种情况是你必须给家用。
一、住父母家,包吃包住;
二、父母看 ...
句子Sentence 发表于 7-10-2011 10:05 AM 
版主,叫化子有另外看法,你別見外介意…
您或不知,LZ身不在鄉(東馬),而在西馬,工作在國外論壇稱為小新島。
當然父母在,不遠游,游必有方。
LZ身不在雙親旁,能顯孝彌鋪不在雙親身之缺,也唯有以身外之物(家用)盡心孝之。
若不然,應當如何?
版主那句圣人之言,除了飽腹雙親,下句想必是敬禮雙親。
個人認為,LZ已是飽腹及敬禮雙親了。
LZ其實財務規劃雄厚過人,若詳讀LZ過去關聯帖,則能明之。
古之學者為已,今之學者為人!!
版主會否錯用圣人之言及仁智,而重於利益關係??
得罪不中听處,還望多多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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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11 08: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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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11 08: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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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說要PM部落格喔,應該是'等久久'就有的那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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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11 08: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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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2-10-2011 08: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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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其實財務規劃雄厚過人,若詳讀LZ過去關聯帖,則能明之。 ...
洪七公 发表于 12-10-2011 02:50 AM 
过奖了,献丑、献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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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2-10-2011 08: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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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11 09: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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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2011 08: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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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娃娃 girl...
我不曾想过“死”...
直到我失去宝宝 + 做人流 x2 次
在床上连哭 ...
ripper 发表于 12-10-2011 09:17 AM 
我想你是哀莫大于心死了吧~
我也不懂该说什么,
祝福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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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11 08: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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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叫化子有另外看法,你別見外介意…
您或不知,LZ身不在鄉(東馬),而在西馬,工作在國外 ...
洪七公 发表于 12-10-2011 02:50 AM 
感谢这位弟兄回复,
并非身家丰厚便须无条件奉养父母,更何况钱财等身外之物并不足以表示孝心。
想当年孔圣人亦是不耻世人以为有给家用便是孝顺。
孝顺者,情也,无价也,非物也,非钱财能得之。
孔圣人认为所谓孝者,必须是敬重父母。
若让父母宛如废人般贪婪无厌地向自己榨取,
便是让父母没有父母该有的样子,是孩子的不敬。
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父为家主,不能持养一家已是一过,
再让父母向孩子无止境索求,
而孩子盲目接济家里使得父亲不能尽父亲之责。
是为严重的“ 父不父,子不子”,非孝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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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3-10-2011 08: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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