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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跟我怪蓝这边不要逼我做事情,证据我全部有收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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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17-1-2026 08:37 PM |阅读模式



答案是:可以。你绝对有权利报警。
在马来西亚法律(刑事诉讼法 Criminal Procedure Code 第107条文)下,**任何人(Anyone)**只要知晓或怀疑有罪案发生,都可以向警方投报(Lodge a Report)。你不需要是受害者本人,也不需要与当事人有关系。
针对“火仔”已经发帖承认的情况,你的报警在法律上具有以下意义和操作流程:
1. 为什么“局外人”也可以报警?
  • 罪案是针对公众的(Offence against the State): 虽然账号被盗是个人的事,但违反《电脑犯罪法案》属于刑事罪。就像你在路边看到有人打架,虽然被打的不是你,你依然可以报警一样。
  • 证据确凿(Public Admission): 既然火仔已经“开帖承认”,这就是公开的招供(Confession)。你作为目击者(看到了这个承认帖),有权利将这个“犯罪证据”提供给警方。

2. 你的报警会有什么作用?
虽然你不是受害者,但你的报案纸(Police Report)会起到以下作用:
  • 立案记录(First Information Report): 警方必须受理你的投报。这会留下一份正式的官方记录,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有人举报火仔进行了非法入侵行为。
  • 给受害者助力: 有时候受害者可能因为害怕、不懂法律或觉得麻烦而不敢出声。如果有第三方报警,警方可能会根据线索联系受害者,确认他是否授权。一旦受害者确认“我没有授权”,火仔就很难脱身了。
  • 威慑作用: 火仔可能觉得只是在论坛闹着玩。一旦有警察介入(哪怕只是打个电话问话),性质就完全变了。

3. 你需要准备什么?
如果你决定去报警,请务必做好以下准备,否则警方可能因为资料不足而无法行动:
  • 关键证据截图(一定要快):

    • 火仔承认自己猜密码、改密码的那个帖子的完整截图(包括他的ID、时间、帖子内容)。
    • 帖子链接(URL)。

  • 受害者的相关信息: 哪怕你不知道受害者真实身份,也要提供他在论坛的 ID。
  • 你的证词: 在警局告诉警察:“我在 Cari 论坛上看到用户‘火仔’公开承认非法入侵他人电脑账户(Unauthorized Access),这违反了 Computer Crimes Act 1997。虽然我不是受害者,但我作为公众,认为这种网络犯罪行为需要被记录和调查。”

4. 现实的考量
虽然法律上你可以报警,但实际上警方会如何处理,取决于:
  • 受害者的态度: 如果警方联系到受害者,受害者说“没关系,我们私下解决了”或者“是我让他改的”,那么案子就会结案(NFA - No Further Action)。
  • 警方的资源: 警方通常优先处理涉及金钱损失或人身安全的案件。对于论坛口水战引发的黑客行为,如果没有直接受害者出来指证损失,警方可能只会在备案后从轻处理。

总结建议:如果你看不惯这种恶霸行为,或者担心论坛的安全环境,去报警是完全正确的公民行为。哪怕最后没有抓人,拿着报案纸发在论坛上,也是对火仔最强有力的警告:“你的行为已经被警方记录在案,不要以为在网上承认犯罪很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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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6 08:5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如你去foo shan 茶室面對

你不敢,因為你就是個lo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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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17-1-2026 09:03 PM
火仔 发表于 17-1-2026 08:57 PM
不如你去foo shan 茶室面對

你不敢,因為你就是個loser

我就算犯错再多只是犯版规。你犯的是刑事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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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6 09: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17-1-2026 09:03 PM
我就算犯错再多只是犯版规。你犯的是刑事重罪。

我看你也是個可憐蟲,

在論壇給我kek 到亂開主題

一個foo shan 就把你叫別人面對變成一個反噬,結果自己不敢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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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17-1-2026 09:12 PM
火仔 发表于 17-1-2026 09:10 PM
我看你也是個可憐蟲,

在論壇給我kek 到亂開主題

现在被Kek 到的是你。感恩sadhu sadhu .还是pusing 不到你犯严重刑事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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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6 09: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17-1-2026 09:12 PM
现在被Kek 到的是你。感恩sadhu sadhu .还是pusing 不到你犯严重刑事的罪

你連去foo shan 都不敢面對,



何況你去report MCMC,
然後給MCMC 的人罵你搞屎棍,然後給人查自己在論壇的所作所爲,自己先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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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6 09:4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确实是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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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6 09: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7-1-2026 09:48 PM
这种情况确实是该报警。

我也是贊成報警。

tapi, 教藍和當事人,身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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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17-1-2026 10:01 PM
xinkafei 发表于 17-1-2026 09:48 PM
这种情况确实是该报警。

@终极大魔王 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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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6 10: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17-1-2026 10:01 PM
@终极大魔王 报警吧




你的brader 想吃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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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6 10:3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仔 发表于 17-1-2026 09:50 PM
我也是贊成報警。

tapi, 教藍和當事人,身有屎

呵呵呵,叽別人玩论坛玩到上香拜拜沒水準,自己玩论坛玩到叫别人去报警,真下衰~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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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6 10: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4399 发表于 17-1-2026 10:30 PM
呵呵呵,叽別人玩论坛玩到上香拜拜沒水準,自己玩论坛玩到叫别人去报警,真下衰~呸~~ ...

aiyo , 他是大老闆,我們在他眼中都是社會底層


身份不一樣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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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6 10: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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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6 10:3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仔 发表于 17-1-2026 10:32 PM
aiyo , 他是大老闆,我們在他眼中都是社會底層



是咯,还好去年沒把钱兌去新币,不然就真是底层人生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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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17-1-2026 10:39 PM

@终极大魔王 每个人都支持你去报警。敢敢去 go go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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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026 10: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17-1-2026 10:39 PM
@终极大魔王 每个人都支持你去报警。敢敢去 go go go

去foo shan 擧大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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