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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港人申「永居」條件加辣 魔鬼在細節 有案底移英「手足」危危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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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移英港人連環被嚇,要頻食驚風散,皆因政府擬改遊戲規則,住滿10年才可申請永久居留(即「10+1」),而改革黨更提出取消「永居權」,兩者都可令港人居英計劃爛尾,難怪他們震騰騰。近日英政府終於漸露底牌,向英媒放風指,BNO港人申請永久居留可豁免「10+1」,即「5+1」不變,不過內政大臣馬曼婷預告,批出永居的條件將加辣,欠經濟價值、對英國沒貢献的人會被篩走。居英朋友同我講,她沒講清楚詳情,但「魔鬼」肯定會在稍後公布的細節中出現,部分BNO港人勢將跨不過加高的門檻,而在港有案底的「手足」更是高危一族,過關機會甚低。
工黨政府內政大臣馬曼婷露出BNO政策底牌,申請永久居留的條件將加辣,而魔鬼在细節中,移英港人也要齊齊玩「魷魚遊戲」。好消息是「5+1」可維持不變。
工黨政府內政大臣馬曼婷露出BNO政策底牌,申請永久居留的條件將加辣,而魔鬼在细節中,移英港人也要齊齊玩「魷魚遊戲」。好消息是「5+1」可維持不變。
工黨近期瓣瓣唔掂,支持率不斷插水,更因民粹改革黨大打「反移民牌」,被迫到牆角,故內政大臣馬曼婷近日在工黨大會就「永居權」騷出辣牌,力圖挽回民望。她強硬提出,正等候永居的80多萬移民,即使住滿10年,也非人人可過關,若欠經濟價值,對英國沒貢献,都不可在英定居,須遣返老家。
如何評估申請者的「價值」和「貢献」?她根據這兩大原則定出6項條件:1、在英國有工作和收入;2、有繳納「國民保險」,3、沒有領取福利;4、具中級程度英語能力水平;5、沒有刑事犯罪紀錄;6、做義工服務社區,或捐款予慈善團體。反過來說,那些好食懶做、納税少、依靠社會福利維生、不守法的「低端移民」,將在「永居」的篩選中被淘汰。
這場現實版的「魷魚遊戲」,BNO港人也要齊齊落場,不能倖免,過到關的就可留低,否則難逃「返老家」的厄運。令港人不安的是,遊戲規則還未定清楚,魔鬼尚在細節之中,例如「須在英國有工作」一項,政府沒有講明收入水平須多高、會否納入「社會貢献」計算?如果政府算死草,計到盡,那些低收入、納稅少的港人將被歸入「貢献不足」一類,沒法過關。以往英政府曾提出設立計分制,對申請永居者的薪金、專業資格、職位等打分,夠分者才可及格,如日後批「永居權」用這一套,不少港人便要出局。
又例如,考核港人的英語能力水平會否由目前的B1級,提高至更難的B2級,仍是未知之數。如政府真的要求升呢,部分BNO港人就未必過到門檻。
至於「沒有刑事犯罪紀錄」一項,一般BNO港人身家清白,不用擔心,但那些在黑暴期間曾被捕定罪的移英「手足」,就危危乎,很大可能觸礁。居英朋友說,「品格良好」是申請永居的重要條件,若申請者有香港「案底」,即使為政治原因犯案,獲批永居的機會都很低。這類「手足」可行另一條路,申請政治庇護,以難民身份留英,但許多「手足」走路都極不順利,當局經常用拖字訣,獲批越來越難。
如果「手足」來英國後犯案,同樣不符合「冇刑事紀錄」的條件,與永居無緣。他們也知道有這危險,所以近期示威都甚小心,避免過激行動,以防一次被捕,居英夢碎。
英政府批出永居的條件之一,是申請者不可以犯過法,曾於黑暴期間留案底的移英「手足」,申請時極有機會被篩走。
英政府批出永居的條件之一,是申請者不可以犯過法,曾於黑暴期間留案底的移英「手足」,申請時極有機會被篩走。
至於BNO港人最擔心的「5+1」變「10+1」,總算有好消息,政府向英媒放風,指港人和烏克蘭人將可豁免「10+1」,即維持住滿5年便可申請永居。有關報道雖未經政府證實,但它亦沒否認,看來是「真新聞」。
雖然如此,工黨因為要與改革黨鬥打「反移民牌」,會把更多「魔鬼」放在批永居的細節中,藉此壓低定居者人數,好向公眾交代,博取支持率。所以住英滿5年的BNO港人縱使可申請永居,難度亦必大增。
過不了關被篩走的港人,恍如滿懷期望快到尾站,卻在中途被趕落車,諗落都幾慘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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