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6|回复: 1
|
桃園航警收賄大開公務門淪走私幫凶 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复制链接]
|
|
/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航警局保大警員陳柏融收賄、非法放行旅客走私加熱菸品入境案,昨深夜向法院聲押陳員與走私楊女,經桃園地院召開羈押庭,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及逃亡之虞,裁定2人自今天起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裁定理由指出,經訊問後,依據被告陳柏融供述、同案被告與證人的證詞、及卷宗內所有非供述證據,認為陳員犯罪嫌疑重大。由於陳員所犯「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為最低刑期為十年以上重罪,且有刪除手機通訊對話的行為,顯示有湮滅證據可能。
此外,本案犯罪情節、次數及共犯關係尚待檢方偵查進一步釐清,有相當理由認為陳有串供風險,考量他的入出境情況,以及基於趨吉避凶的人性,有逃亡可能,同時衡量本件犯罪對公益造成的侵害,基於比例原則,法院認為他有羈押的原因和必要性。
至於走私的楊女則涉犯「對公務員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部分,依據她的供詞、證人證述及附卷證據等,法院認定犯罪嫌疑重大,本件涉案時間長達數月,相關犯案次數、情節與參與人員等,尚待偵查機關逐一調查釐清。
裁定指出,楊女遭查獲時,曾試圖掩護其他人,且她聲稱走私只找信任的親友幫忙,顯示她與其他可能涉案人員關係密切,有勾結串供風險。綜合本案情節與楊女行為,法院認定她有勾串之虞,且根據入出境資料,她同樣頻繁入出境有逃亡可能,考量本件犯罪行為對公益的侵害甚大,衡量比例原則,認為有羈押原因與必要,依法裁定羈押禁見。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4-9-2025 12: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桃園國際機場首見「公務門走私」事件!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前天攔查2名自韓入境,以手提行李夾帶大量加熱菸品的楊姓、巫姓母女,赫見航空警察局保安大隊警員陳柏融多次收賄放行,桃檢複訊後,昨深夜將陳員及楊女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名巫女6萬元交保。
據了解,楊姓、巫姓這對母女有多次夾帶加熱菸品記錄,早被台北關列入註記加強查緝的黑名單中,但稽查組人員清查發現,楊女等近來入境後,多次未走一般旅客通道就消失了,起疑之下調閱監視影帶檢驗,不但驚見母女倆從管制區公務門離開,還有陳姓航警涉嫌違法放行。
9月11日又見2女中午自韓返台,在二航廈入境通關後,仍未走一般旅客要申報的紅線或免申報的綠線出關,熟門熟路地走向入境管制區南側海關公務門,台北關立刻通報航警局當場在公務門前攔下這對母女,並在2人行李內查獲449條加熱菸與17組主機數量相當驚人,明顯超過合理的自用範圍。
航警局立刻報請桃園地檢署肅貪組檢察官曾柏涵指揮偵辦並核發拘票,將陳員及母女3人拘提到案訊問後,發現陳員多次收受楊姓、巫姓母女的匯款,利用輪值機場入境管制區公務門管制哨的機會,非法放行母女倆攜帶裝有加熱菸品的行李自公務通道通關。
檢察官認為,航警陳柏融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的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楊姓及巫姓母女則涉犯貪汙罪的對公務員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嫌,3人均犯罪嫌疑重大,但巫女無羈押必要,昨午以6萬元交保候傳,至於陳員、楊女則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且有羈押必要,連夜項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悉,航警陳柏融坦承非法放行走私加熱菸品集團,但他否認與楊姓、巫姓這對母女認識,初步了解,陳每次放行以抽成計價,每條加熱菸品可獲100至200元不等金額,若以這次查獲499條計算,陳員能有4.4萬至9.9萬元不等金額入帳,檢警持續追查走私集團成員。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