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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素玉:佛教徒看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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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7 03: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編者按:墮胎是人類面臨的難題。影響墮胎的社會因素很多,而且它們之間相互關聯著,如法規的制定、人口政策、宗教信仰、文化傳統、婦權運動、工業化及都市化程度、社會福利及醫療制度等等,都影響著墮胎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可欲性。
  台灣過去的法規嚴格限制墮胎行為,但自從一群婦權運動團體予立法者施加壓力,而制定“優生保健法”(1984)之後,墮胎就變成輕而易舉的事。根據合格的人工流產醫師提報的資料顯示,十五歲至四十九歲的婦女,每年有千分之四十施行墮胎,以生育率為千分之六十來作比較,去年台灣約有三十一萬嬰兒誕生,即有二十萬胎兒被墮胎掉,但實際墮胎數目恐怕大過這個數目甚多。
  佛教怎麼看待墮胎問題?佛教是持護生的觀點,而制定“不殺生”為出家在家共同應共同遵守的戒律,各部比丘比丘尼戒律都提到戒殺,如《五分戒本》說:“若比丘,若人、若似人(按:入母胎以後,至四十九日)若自殺、若與刀藥殺、若教人殺、若教自殺……如是種種因緣彼因是死,是比丘得波羅夷,不共住。”比丘比丘尼犯殺人罪或幫人墮胎等過失,將被逐出僧團,但戒律對於一般佛教徒及受持五戒的在家弟子的約束力及制裁力就沒有那麼大,純粹是教徒在道德上的自律。
  佛教是站在人道的立場來反對墮胎,但是生命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必須先確定,才更有理由更有根據來反對墮胎。古代佛教認為若識不入母胎,名色(受精卵)無法成長,須要“識緣名色,名色緣識”輾轉相依才得成長。而識在精卵結合時即與之合在一起,或在中樞神經成熟之後?在古代並沒有能力提供這方面的知識。依胚胎學家Clifford Grobs tein的意見(請參考《一個胚胎學家看墮胎辯論》),受精卵只有“基因的”個體性存在,而人的其他五種基本的個體性還未出現,受精卵約兩星期後,在子宮著床之後,胚胎才形成,才開始“發展的”個體性,四星期後“功能的”個體性才出現,可是看不出有精神的征兆,從第八到第二十個星期,也似乎不可能有任何意識。即胎兒發展的早期,因為沒有解剖學上或生理學上的基礎,還不能算是“有情眾生”。胚胎學家的觀點,似乎要讓我們重新思考早期的墮胎算不算是“殺生”的行為。
  編者認為若把受精卵或胚胎當做生命開始,避免因墮胎而誤殺生命,除非:一、國家有很好的社會福利及健全的收養機構。二、人民的道德水准發展到極高點。這兩點似乎第一點有著關鍵性的作用,它將解決了懷胎、養育、教養的很大部分問題。有緣起智慧的佛教徒不應該只一味反對墮胎,說墮胎是殺生、不道德而已,除了追究生命從何時開始之外,應實質為孕婦爭取福利等的努力,才可能使墮胎這個難題做根源性的解決。我們訪問了幾位法師及居士,他們都就他們的專業、認識與處境,作了真誠的述說。

  恆清法師(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長、台大哲學系教授)
  基本上佛教徒還是站在佛教的立場看事情,不然他就不叫佛教徒了。佛教的基本立場當然是戒殺生,只要是佛教徒的話,這個觀念他一定會有,這個立場他一定要有,不然他也就不能認同佛教這個重要的教義,不能認同這個教義,也就無所謂信仰佛教。
  雖然大環境有所變化,但不能什麼都跟著變,而失去自己的立場,有些觀念我可以改變,但是原則性的東西我仍覺得很重要,當然面臨問題時,怎麼去做、去解釋、去處理,有時也要看個案如何,那時候也就難免要方便與權宜,但是判斷什麼是方便,什麼是失去立場,這就要靠個人的抉擇、智慧及悲心,看每個人case的不一樣來決定,原則上來講是這樣。如果以實例來講,比如說,談墮胎這個問題,佛教應該是反對墮胎,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再怎樣,墮胎是殺生,再說這是男女的事情,既然做了這件事(性行為),他們就要負責,能夠的話,當然要避免墮胎,為了避免這困擾,那就要事先防范受孕,佛教徒是可以贊成預防受孕,不像天主教一味反對。佛教徒對節育,應該是不會反對,可是一旦懷孕了,那當然是要負這個生育責任,這是應該的。但也不是說一懷孕就絕對不能墮胎,如果有特殊情況,比如說,現代科技進步,發現這孩子出世會是個畸型兒,或是其他的問題,這些優生的問題,這是目前要面臨的;另外,如果說女孩懷孕是非志願的,如被強暴等,或說有危害母親生命的,有這些情況,我認為個人可以抉擇是否墮胎,這對佛教來說,你做這個抉擇,你要負這個責任,雖然這是很難做的判斷、很難抉擇,可是一個女孩必須面臨這問題。
  我認為沒有任何情況是“必須的”,墮胎也是這樣,任何情況都是需要自己抉擇,比如說,你發現這孩子是畸型兒,你也沒有必須把他墮胎,那也是你自己的決定,又如你被強暴而懷孕,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把他生下來,這也都是自己的判斷與抉擇,我想很少情況是“必須”墮胎的,不過那時也就是“大慈大悲”的層次了。在輔導一個信徒時,我不會告訴她應該怎麼樣做,我會分析給她聽,生下來會面臨什麼樣的問題,墮胎的話,照佛教的教義來講,可能會有什麼樣的結果,這些她都必須要了解,到最後抉擇仍在她自己,我不能替她決定。有些婦女除了某些特殊情況外,不小心懷孕了,她不要這一個孩子,這是最不成理由的理由,她不要就該事先預防,既然有了又要把他墮胎,這是我最反對的。我比較同情的是畸型的小孩,或被強迫的,但類似這種情況,我都覺得還有商榷的余地,何況其他情況。我最不同情那些不節制性行為,又不做好預先防范,懷孕了卻很容易就把胎兒解決掉,我不認為這應該同情的,佛教講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若不節制性行為,而只以墮胎來解決,這是不對的。(1990.3.22.)
  楊郁文(如意婦產科醫師、佛研所教授)
  佛陀講戒殺,他是希望大家不要殺生比較好,不過還是到處都有殺生的情況,人類的戰爭、動物界的弱肉強食…都是一直在進行,業就是這樣!這些問題,立場不同看法就不同,很難說個明白,我顧慮很多。我若站在那個立場來發表,會惹來麻煩,我就不說啦!(1990.3.23.)
  翁昭蓉(健聲法律事務所律師)
  目前雖然刑法對墮胎仍有制裁規定,但其法律上之約束力並沒太大的作用,打算墮胎的人還是可以隨時找到醫師來處理,任意墮胎本是犯罪黑數,這個黑暗的墮胎數目,醫生與墮胎者雙方都極不可能去透露,以致實際上因墮胎而受刑罰制裁者,實寥寥無幾。
  “優生保健法”制定之前,一般“墮胎”罪之構成法律實務之認定是:只要你是懷孕者,除了因疾病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外,凡以故意而實施墮胎者,都可以構成墮胎罪,所以被強奸懷孕者,實施墮胎亦構成犯罪。直到“優生保健法”實施後,才對因被強奸,或誘奸,或法律上禁止結婚而發生受孕等條件,規定允許合法墮胎。我個人認為法令無法真正防堵墮胎的濫行,故是否墮胎,毋寧歸屬於道德判斷的范疇,原則上我是不反對墮胎,如果懷孕的婦女無法承擔撫育責任,生下孩子後卻不能給予完全的照顧,甚至充滿敵意,對這個孩子也是一種罪孽,與其如此,讓其自主決定墮胎與否,不是更符合人道的要求嗎?(1990.3.24)
  王靜蓉(自立晚報副刊記者、文藝作家)
  我這幾天一直在天人交戰,此刻正是面臨墮胎這個問題。結婚時考慮到夫家姊姊因車禍而長年癱瘓需要照顧,擔子很重,在這樣情況下,我們不希望懷孕,我們也避孕,可是還是懷孕了,我也請問朋友的經驗,曾有剛結婚就懷孕的朋友都反對馬上生小孩,因為太辛苦了。我也衡量自己的情況,沒有辦法給他幸福,除非這段時間我們馬上改變心態。我們一直在溝通,先生不是因家中的擔子而不要孩子,他覺得愛一個人,一輩子做好這件事就滿足了,他很珍惜兩人在一起的幸福,多一個孩子的功課,不必要做。
  本來很多事情因接觸佛法,以為是解脫了,自已是可以沒有煩惱,是自在的。可是,昨天一位醫生很詳細的告訴我,怎麼樣拿小孩的情況:因為是頭胎,子宮是閉鎖的,必須用鐵條打開,打開後必須去刮,刮時是看不見的,如果刮不干淨不行,刮得太過,會傷到子宮內膜,那麼以後懷孕會容易流產,而且會有前置胎盤等種種情況。聽了他的解說之後,我還是決定將孩子留下,但還是要等到星期一才做最後決定。醫生已答應為我做手術。
  我們原本想得太簡單了,之前,我們彼此藉由佛法、褝,在討論這些問題,可以講得很大聲,可是真的遇到生命中的傷痛、殘缺要來,卻無法超越事實而還很自在,也不可能說:干脆不要孩子。結婚時,是沒計劃要有孩子,雖然避孕,但是因為沒有經驗還是失敗了,在我們決定去結扎時,孩子就來了。現在既然孩子來了,這種沉重的心情,對孩子十分不利,我覺得還是要趕快調整心態。(l990.3.24.)
  我要當媽媽了!
  我們聽從醫生的建議,把孩子留下來,把它當成很難的修行功課,自己也很希望孩子將是佛子,在這段時間跟他結點緣。如果他是這樣一個善巧的孩子,以後會散發些光明給社會,我願意且覺得應該把這樣的孩子帶大。(1990.3.30.)
  陳壹華(業余作家)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們也都不願意隨便傷害生命;高至人類,低至一只螞蟻,都有他們生存的權利,必須受到尊重。由此,墮胎使人類的品格沾上最大污點,拿一個生理的借口,冠冕堂皇殺人,幾乎不受任何制裁。
  佛教講“戒殺”,希望眾生以悲慈之心對待所有生命。然而什麼是真正的慈悲?真正的尊重呢?
  我想並非每個不要孩子的婦女都是心狠而殘忍,她們或許有一些無力解決的困難,如經濟、生計、環境的不允許、未婚而孕、遭人強暴…等等。這些原因孕育而成的生命,都是不受歡迎,基本上就帶有悲劇色彩,來到人間;要比其他正常誕生的生命,多擔一份無奈與悲苦。不是成為家庭中多余的份子頗受冷眼,便是淪為棄兒。要渡過多少沒有溫情的晨昏,才能終其一生,多少人自暴自棄,多少人倍嘗生存的艱辛。
  像這樣的生命,我們怎麼忍心讓他一個個誕生呢?我們以一種表象的慈悲,丟他們進這座人間地獄,他們的不幸,他們的坎坷,他們的受苦,我們這些不曾身歷其境的人能深切了解嗎?我們有多大能耐,多大持久的心意幫助他們?大部分時候還不是他們單獨在與命運抗爭,遭受煎熬,這種命運卻是別人替他們決定的。
  如果我們能夠設身處地去體會他們的悲苦,讓這些悲苦不再發生,讓這些不受歡迎的生命不再因我們的表象的慈悲來到世界,而那些具有制造不受歡迎生命的能力的人,能夠謹慎的,負責的為他們的行為做妥善的預防,這樣,是不是才算是真正的慈悲,真正的尊重生命及人權,真正的功德無量?(1990.3.25.)
  林清玄(文藝作家)
  在我還不是佛教徒之前就反對墮胎,原因是這樣的事情本來是可以防止的。可是人總是要等到事情發生以後才去墮胎。墮胎對母親和小孩都是很不好的,除了小孩的業,母親的身體會受到傷害。其實這些傷害只是一種業,雖然我很諒解,我同情墮胎的人和這些事情。現在社會的傾向慢慢的認為墮胎是理所當然的,不過在大家通常認為理所當然的事裡,都有值得思考的地方;即使不講善惡,也得考慮它對人會帶來傷害。我接到很多讀者的信,他們墮胎後好久心理都不能釋懷,而這可能是更大的傷害。
  這件事當然最好是防止它發生,不過如果發生後,我想應有兩個態度:一、認識這件事是不對的,是不得已的,希望以後不要繼續發生,也不要在自己身旁的人發生。二、既然已發生就不要掉悔。
  佛教的修行最重要是使人自在,一個人如果有預防的工作,就不會發生這事,就可得到自在;如果已經做了,就應該放下,不要再增加觀念上的困擾,也就可得到自在。
  大家應該用悲憫的態度,重視與處理墮胎的問題,在教育的工作上扎根。現在如果只是用恐嚇、驚嚇的態度,都不是正統佛教的作法。(1990.3.30.)
  黃崧修(新竹普賢學佛會副會長)
  我們以前並不知道佛教戒律裡墮胎是殺生,在我家老大與老二之間曾拿掉一個多月的胎兒,後來。因為有嬰靈的問題,我太太問起這是否會作祟,加上很多人在討論,所以我就去翻經。我的印象墮胎算是殺生,戒律明顯是這樣講的。通常戒律旨在止惡揚善,教人避免不必要的錯誤,所以像殺生,它會訂的這樣高,這是有實質的考慮。若戒律說可以墮胎,豈不更浮濫?為避免流弊,“取乎其上”,是有其必要的考慮。
  墮胎於社會是有其正面功能,但不能因社會的需求角度,就正面肯定這是對的。就近幾年我對佛法的了解,覺得:一、從戒律的角度,仍要維持其原來設戒的意義。二、佛教應積極參與社會教育工作。目前很多佛教徒還認為談性教育是骯髒的,欲望是罪惡的,不敢去面對,這樣封閉的心態,就不利於開展性方面的教育(包括墮胎)與討論工作。(1990.3.31.)
  陳永森(普賢中醫診所中醫師)
  從兩個角度來談:一、佛教是尊重生命的,以佛教徒的角度我是反對的。二、以醫學講,我們可做事前的預防,以現代的技術應可做得到,父母應有負責的態度,不要將罪過加諸小生命上,自己造的業,應該自己承擔。
  墮胎的問題會變得這麼復雜,我想主要是未婚青少年不懂,性教育不夠,以及己婚夫妻的疏忽,在不想要孩子的情況,沒做妥善的預防。否則這問題應不至於太難,避孕方法太多了,在中醫文獻上是有這方面的記載,比如油菜就可避孕,但沒做過實驗,即使在大陸中醫那麼發達的情況,他們避孕仍以西藥為主。但以中醫的立場,我較不同意結扎避孕,因為結扎後有些經脈被切斷,氣脈不通,臨床上有見過結扎後的婦女發生過問題,且結扎後對賀爾蒙系統會有些影響,像有些婦女因不得已理由,子宮或卵巢長瘤而切除後產生後遺症,人會覺得很煩躁、很歇斯底裡、口干舌燥、睡眠不好…種種臨床症狀都跑出來。
  過去古老的方法有人做過針灸或中藥墮胎,我個人沒有實際去做,也不知後果怎樣。事實上現在的人墮胎,也很少去找中醫,除了大陸一些鄉下地方用這種古老方法,當然危險性一樣也是有的,以中藥來講,墮胎後怕有血崩,對身體還是有影響。
  對於西方新近研究的墮胎藥(訪者按:法國Ru486)有可能引進,而造成墮胎的更泛濫,我想佛教徒也只能以規勸的態度,站在護生的立場,提出因果觀念,但抉擇也都還在孕婦自己。人以各種理由拒絕小生命來,大都是自私的心理,但傷害小生命卻是件大事;每個胎兒都有其福德因緣,只要嬰兒留下來,俗語說:“一枝草一點露”,客觀條件可慢慢克服。在我們周遭,不也很多當初父母不想要而後又留下來的孩子,現在也都還不錯的例子嗎?所以我想都是心念的問題,只要心轉,境也會跟著轉的。(1990.3.31.)(編者按:陳永森醫師最近獲得中醫師華陀金像獎)
  沈美真(美真法律事務所律師、“婦女新知”董事)
  “婦女新知”曾為婦女爭取墮胎合法,民國七十三年“優生保健法”的訂立,他們也是力促者之一。我進入“婦女新知”,是這件事之後,所以並沒有參與這工作。我本身的觀念與立場是跟他們不同的,我是反對墮胎,最大的原因是我覺得胎兒有生命,像早產兒,雖未足月,但生下來還是能活下來。孩子的生命從什麼時候開始呢?從生下來後才算嗎?不是呀!早產兒生下也會活,現代科技發達,胎兒滿六個月就能活,生命絕不是出娘胎後才有,出娘胎前就有生命,生命是延續的,小孩十個月有生命,九個月也有生命,相同的,四個月也應該有生命,就佛教的觀點來說,受胎後就有生命。我覺得生命是具有很多的價值,不可隨便剝奪。一個人生下來,就算是個殘廢,你可以因這孩子是個殘廢,會造成社會上的負擔而殺掉嗎?我想一般人不可以這樣做,法律上來講也不可以這做,宗教來講更不可以這樣做,我們不能因一個殘障的人確實帶給家人、社會的負擔而把他毀滅掉。
  在談這樣理念的同時,為顧及到環境上確實有困難的婦女,我們不能不談到社會福利問題,社會福利如果肯做,在她周遭的人,如果肯幫助她,才能克服這問題。有些婦女生下聾啞、智障的孩子,我們不因此就把他們毀滅掉,像這樣的福利工作有很大部分應該政府來做,我們既不能因為智障兒是個人及社會的負擔而把生命毀滅掉,同樣也不能因為胎兒是殘缺,他還在肚子裡,就可以把他解決掉。同樣是生命,我們不能因為還在肚子裡而有分別。我覺得這同時牽涉到一個利益衡量的問題:到底一個生命重要,還是你個人的負擔減輕的利益重要,那個重要的問題,比如說,生了個殘障兒童負擔很大,如果墮胎就會減輕負擔,這是個利益,孩子的利益和你的利益沖突時,你會選擇那個?“優生保健法”是允許胎兒不好就可以墮掉,其實胎兒一樣也是生命只是還沒生出來,我們為了減輕負擔,是否可以立法把那些殘障的人毀滅掉?就像當初德國人殺猶太人的理由,說他們是不好的人渣,有什麼不一樣呢?
  生命是個最高的價值,不應該用個理由,或以自己的利益,把他合理化掉,當然懷了不想要的小孩很痛苦,生出殘障兒很痛苦,所以這是生命與利益衡量問題。如果出於對生命絕對的尊重,不能因個人的利益及不方便,就把生命剝奪掉。當然,如果媽媽的生命與孩子的生命在做選擇時,這樣兩條生命在做比較,這時可能會以母親已具生命而優先考慮,這種選擇是不得已的。事實上,法律也有利害衡量的問題,兩個利益在一起,取利益較大者,兩害則取其輕,當然這是理論上的看法。就人的實際來講,人還是私利的,當一個婦女遭遇困擾時,他可能寧取自己利益保存為最重要。另外一個問題,也許有人不認為胎兒有生命,我想這牽涉到宗教的問題,如果我們認為胎兒是個生命的話,就比較不會采取墮胎的看法。
  如果社會福利措施充實,可負擔大部分的不幸與痛苦,而不必由弱小的個人來承擔,這種情況,孕婦比較有可能把孩子生下來,這方面則須由政府機構來負責,私人做是有限的,近幾年政府還無法做到前,就變成民間機構自己來做,像基督教、天主教有“未婚媽媽之家”,但民間機構做的也是有限而且不普遍,所以最好的方式還是政府出面來做,但目前政府主政目標仍在經濟發展,社會的經費、措施很缺乏,在這種狀況下,只有民間給與政府壓力,讓他知道社會福利的迫切性與重要性。
  當然墮胎問題不只牽涉社會福利問題,也就是說,解決了社會福利不就等同解決墮胎問題,最主要還是生命的問題,我們對生命的認知如果沒有,即使社會福利措施夠了,懷胎十月及日後的生養教育則與墮胎之迅速解決相比,人仍會選擇後者。
  佛教講人身難得,胎兒能得個人身誠屬難得,也不是隨便就能得個人身的,從這觀點,如果把他墮掉,也是很可惜的。目前,台灣非常風行墮胎,當初婦女團體要求墮胎合法化也是很重要因素,當時因為合法的醫師不敢貿然非法墮胎,婦女只好找些密醫墮胎,這樣就常把婦女墮死或終生不孕,有這樣的危險性,所以就世俗的角度,應該蠻站得住腳。即就利益的衡量,對婦女有了保障。可是就宗教的角度,就胎兒是個生命的角度,這個生命就比其他利益重要很多。
  我想理論是一回事,事情發生時,我們是否有那種勇氣去選擇我們認為對的理論又是一回事。就像佛教裡的五戒說起來很簡單,這裡面有個不妄語,這個戒律常常在犯,你知道這是不對的,但還是常常在犯,相同的墮胎的問題,如果跟你切身利害相關時,你也知道生命的重要,但到時候是否能依你的信仰去取采行動,這就很難說。(1990.4.4.)
  (1990.5.《新雨月刊》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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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17 03: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印光大師:勸人念佛治病(尤其是醫藥無效的宿業病),不要迷信西醫


學醫發隱 (續編卷下 民二十七年為弟子朱清泰說)

佛為大醫王,普治眾生身心生死等病。然生死大病,由心而起,故先以治心病為前導。果能依法修持,則身病即可隨之而愈。

身病有三:一宿業,二內傷,三外感。

此三種病,唯宿業難治。倘能竭誠盡敬,發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念南無阿彌陀佛,及念南無觀世音菩薩聖號,超度宿世所害之怨家對頭,彼若離苦得樂,病者即可業消病愈。不但不復為祟,反感超度之恩,而陰為護佑。凡嬰此病,及醫此病者,均不可不知此義。

二內傷,或用心過度,或於酒,色,財,氣,各有嗜好。若能敦倫盡分,閒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兼用藥治,必易痊愈。倘不注意於根本,唯仗醫藥,亦難見效。縱效,亦不能永不復發。

三外感,但能依前內傷所說之法而行,縱有外受風寒暑濕之患,亦極易治。若不注意於懲忿窒欲,閒邪存誠,即外感亦不易治。以根本受傷,徒治枝末,殊難得益。所以聖人致治於未亂,保身於未病,雖無治保之奇績,其為治保也大矣。

余素不知醫,頗欲世人鹹皆無病,日持大悲咒,加持淨水。有久嬰痼疾,中西醫士均不能治者,令其戒殺護生,吃素念佛,及念觀音。果真至誠,即可立刻回機,不久自愈。縱不即愈,決無加重之理。且能消除惡業,增長善根,又無所費。

汝欲學醫,雖以針灸藥品為事,須以大菩提心,常以佛菩薩聖號,及大悲咒,普為自他持誦。以期彼此同獲現生身心安樂,臨終決生西方。則不負為佛弟子,隨分隨力,普利自他之道。

若如世之庸醫,唯期得利,不以救人病苦為事。縱令財發巨萬,亦只得其自身永墮惡道,子孫或成敗類,或竟滅絕。徒得自利利他之機,反成害人害自之果,可不哀哉!可不畏哉!

《感應篇》雲:禍福無門,唯人自召。獨世之大聰明人,多多皆是欲得福樂,反召禍殃。汝能不隨彼流,當可得大國手之名實,否則便是民賊而已。何取何捨,祈自擇焉。

念佛與治病

念佛人遇傷風感冒等,不妨求醫。遇怨業病,只可至心念佛及大士。果十分至誠,無不業消病愈者。鬼祟屬邪,能至心念佛,以佛感,神當避之遠方。普門品念菩薩者,滿世界惡鬼,尚不敢以惡眼視之,況復加害。汝未見否。

世間人之病,多多都是自己造者。即如令嚴(父親)之病,乃不知慎口腹,貪食水果涼物之所致者。及乎有病,不能從善養上令恢復,而一味靠醫生轉移。醫生每遇富貴人之病,便大喜過望,遂用種種方法令其闊張,而後始令收斂,則金錢自可大得矣(謀財害命,於今為烈)。

然醫之善者,亦只醫病,不能醫業。

即如子重病腸癰,醫雲非開剖(手術)不可,汝四嬸不放心,遂不醫,與德章拼命念佛、念金剛經,五日即愈!此病可謂極大、極危險矣,然不醫而五天即愈!

子庠之顛(癫痫),乃屬宿業,汝四嬸以至誠禮誦,半年即愈。汝父既皈依佛法,當依佛所說,不當迷信洋醫(西醫),特往彼醫院去醫也。假使一切病皆由醫而始好,不醫便不好者,則古來皇帝及大富貴人,皆當永不生病,亦永不死亡。然而,貧賤者病少而壽長,富貴者病多而壽短。其故何哉?以一則自造其病,二則醫造其病(針砭時弊,一針見血)!有此二造之功能,欲脫病苦,其可得乎?

祈為汝父說.不必往上海求西醫,就在家中求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之大醫王,則自可勿藥而愈矣。求西醫,好否參半;求大醫王,或身軀上即好,即身軀上未好,而神識上決定見好。若妄欲即好,完全廢棄先所持之戒,大似剜肉做瘡,有損無益。西醫未入中國,中國人有病皆不治乎?固宜放下妄想,提起正念,則感應道交,自可痊愈矣。

所言天冷身弱,衣絲綿者,必須非此不能生活方可。苦借冷弱為名,以自圖華美輕快,則是不知慚愧之人。以所殺蠶命,實非小可。至於服阿膠,更非所宜問者,此與吃肉有何分別?阿膠吃了就會不冷乎?倘日常禮佛拜佛,身體自然強壯,何用阿膠為哉!彼貧人亦曾過冬,誰曾用絲綿、阿膠乎?一言以蔽之曰:不知慚愧,與不知自己是甚麼人而已(苦口婆心,慈悲至極)。祈洞察是幸。

(與方遠凡居士書)

念佛與治病


念佛人遇傷風感冒等,不妨求醫。遇怨業病,只可至心念佛及大士。果十分至誠,無不業消病愈者。鬼祟屬邪,能至心念佛,以佛感,神當避之遠方。普門品念菩薩者,滿世界惡鬼,尚不敢以惡眼視之,況復加害。汝未見否。

病人念佛


既不能動,則終日以志誠心念佛,或大聲,或小聲,或心中默念,皆可。出聲念,則可念六字,心中默念,字多難念,宜念四字。無論大聲小聲,均須心裡念得清清楚楚,口裡念得清清楚楚,耳中聽得清清楚楚。雖不能禮拜,然心中常須存恭敬心,如對佛前,如墮水火,以求救援,絕不敢起一念不正當之心。


從日至夜,睡著則任他去,醒來即接著念。以念佛為自己本命元辰,便可消除惡業,增長善根,可望病愈身安。病愈之後,仍不可放捨,庶可超凡入聖,了生脫死,往生西方矣。

念佛解怨


汝之病,乃宿世、或現生,有害人性命之事。此業不消,病決難好。現在吃藥無效,即可不吃。但息心念佛,念觀世音,以期超度怨家。念佛雖不見效,仍有利益,不可與吃藥同作一例。汝家計如何,若無財力,則自己至誠懇切念佛。當生慚愧心,不可生憤很心。生慚愧,則怨家之怨恨可解。生憤恨,則是欲解而更結矣。以彼懷恨相報,汝又懷恨彼報,則愈結愈深,莫可如何矣。此系解怨釋結之最上一著。如家計尚豐,或可打一佛七,或請十五、二十、三十人,均可。

生死事大

古人雲:“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竊謂不知其由,雖痛何益。須知一切眾生,隨業流轉,受生六道。生不知來處,死不知去處。由罪福因緣,而為升降,輾轉輪回,了無已時。如來憫之,示以由惑起業,由業感苦之因緣,以及常樂我淨,寂照圓融之本體。令其了知:由無明故,遂有此身。即此色身,全屬幻妄。不但四大非有,兼復五蘊皆空。既知蘊空,則真如法性實相妙理,徹底圓彰矣。

淨土超勝

淨土法門,其大無外。全事即理,全修即性。行極平常,益極殊勝。良由以果地覺,為因地心,故得因該果海,果徹因源。一切法門,無不從此法界流。一切行門,無不還歸此法界。三根普被,利鈍全收。等覺菩薩,不能超出其外;逆惡罪人,亦可預入其中。統攝律、教、禅、密、之宗,貫通權、實、頓、漸、之教。於一代時教中,獨為特別法門,其修證因果,不得以通途教義相繩。

古今多有深入經藏,徹悟自心,於此法門,不生信向者,以死執仗自力通途之教義,論仗佛力特別之因果之所致也。使知此義,則其信向修持之心,佛也不能阻止矣。以此法門,乃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上成佛道,下化眾生,成始成終之總持法門。故得九界同歸,十方共贊,千經並闡,萬論均宣也。

(文鈔續編下 無量壽經頌序)

淨土法門,乃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上成佛道,下化眾生,成始成終之圓頓法門,以故等覺菩薩,已鄰佛地,尚以十大願王,回向往生;逆惡罪人,將墮阿鼻,若能稱念洪名,即預末品。法門之妙,無以復加。世每以愚夫愚婦,悉能修持,謂為淺近,致令如來究竟度生之心,郁而未暢;眾生現生出苦之道,塞而罔通。真歇了禅師雲:念佛法門,徑路修行,正按大藏,接上上根器,傍引中下之機;又雲,乃佛乃祖,在教在禅,皆修淨業,同歸一源,入得此門,無量法門悉皆能入。伏願一切見聞,同隨華藏海會之班,一致進行,回向往生也已。

放下萬緣,一心念佛

人生在世,皆不能免疾病死亡之苦。當此等苦事發現之時,唯有放下萬緣,一心念南無阿彌陀佛。若氣促,則只念阿彌陀佛四字。一心求佛慈悲,接引你往生西方。除此一念外,心中不可再起一絲毫別種的想念。亦不可望病速好,亦不可另起求神求天保佑的想念。有此種想念,便與阿彌陀佛之心隔開了,因此便不能得佛慈加被之力。

你要曉得,天地父母,均不能令你出生死輪回;唯有阿彌陀佛,能令你出生死輪回。你若肯放下一切,一心念佛,若世壽未盡,就會速好;若世壽已盡,即往生西方。然不可求病速愈,只可求速往生。求病愈,若壽盡,便不得往生(因無信願);求往生,若壽未盡,則速得痊愈。

往生西方,好處說不盡,較彼生到天上,做天帝、天王,尚要高超過無數無量萬萬萬萬倍。你切不可癡心妄想怕死,有怕死的心,就不得往生了。我們在世間,猶如蛆在糞坑裡,死囚在監牢裡,苦得了不得。往生西方,如出糞坑、出監牢,到清淨安樂逍遙自在之家鄉,何可怕死?!若一有怕死的心,便永遠在生死輪回中受苦,永無出苦的時期了。

你若能出聲念,則小聲念;不能出聲念,則心裡默念。耳朵聽別人念,心中亦如此念。又眼睛望著阿彌陀佛(即室中所供的佛),心中想著阿彌陀佛。有別種念起,當自責曰:“我要仗佛力生西方,何可起此種念頭,壞我大事?”

你若肯依我所說的念,決定會往生西方,了生脫死,超凡入聖,永劫常受快樂,了無一絲一毫之苦事見聞,又何有此種之疾病苦惱乎!倘心中起煩惱時,要曉得這是宿世惡業所使,要壞我往生西方之道,要使我永遠受生死輪回之苦。而今我曉得他是要害我的,我偏不隨他轉。除念佛外,一事也不念他。那就能與佛心心相應,蒙佛接引,直下往生矣。好記我語,自可速得莫大之利益!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示華權師病中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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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17 03: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念佛,心態一定要正確

信願念佛,資糧具足,唯說彌陀本願海   師父在修行上經歷了許多轉折,而這些轉折與磨練也更堅定了她的信願。師父初出家時,拼命念佛,她說:「……那時候在拼晝夜二十四小時念佛,一直『拼』的時候,……因為我病已經這麼嚴重了,死在眉睫,真的會緊張。我很害怕不能往生,睡覺的時候,都不太敢睡。真的是睡覺都要提高警覺,比以前值班還要緊張。自己生死交關的時候,那種緊張,我也實在不會形容。對佛,願力、信力要是不夠,碰到那個節骨眼,實在很恐怖。」  

後來,師父在修行中漸漸體會出,念佛的心態要對,必須以感恩的心、有信願的心來念佛,每一聲佛號都是湧自感恩、信願的心,而不是用多少句佛號來跟阿彌陀佛交換往生。師父的開示中說到:「有機會讀經,要知道『佛』真正的意思。不可在讀經時斷章取義,取幾個重點,在這幾個重點上執著、領會,這很容易產生偏差。如『信願行』,自己偏到『行』去,然後就在那裡計較佛號到底要念幾聲、念幾句,念得很緊張,一點法樂都沒有。然後才又擔心說:『糟糕!我都沒有一心不亂,我是不是不會往生?』結果就是因為『行』不好,以至於連『信』都沒有,這就是偏差。沒有體會到佛真正的意思──佛要你去極樂世界做什麼?你自己為什麼要去極樂?佛為什麼要你去極樂?『佛心者,大慈悲是,以無緣慈,攝諸眾生。』佛的大慈悲是沒有理由的,只是希望你安樂!只是一心一意要救度你!……同樣是信願念佛,如果觀念對了,心態對了,就很輕松愉快;否則的話,連念佛這麼舒服的事情都會變成壓力。」  

師父仔細參究各種淨土經典,發現玄奘大師翻譯的《阿彌陀經》──《稱贊淨土佛攝受經》的一段經文,闡述了重要的義理,從經文中可見,是由於阿彌陀佛「慈悲加佑」,才「令」臨終的人,心不顛倒昏亂,正念分明,隨佛往生。《悲華經》的經文,對「慈悲加佑,令心不亂」描述得更詳細。這兩段經文,師父曾一再強調,一再開示。師父亦常引用蕅益大師《彌陀要解》的話:「得生與否,全由信願之有無;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淺。」與大家共勉。而師父的錄音帶「毛毛蟲變蝴蝶」及此一系列的書,就是教導我們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檢討自己的「信願」。  

師父在病中經歷種種病苦和折磨,切身體會到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救度眾生的偉大和親切,所以她一生中最大的悲願就是弘揚彌陀大願,作阿彌陀佛的廣告員──廣告阿彌陀佛的各種好處,幫助眾生念佛往生西方,永離眾苦。師父曾在火車上大聲念佛,只為了要讓同車的人聽聞到這句佛號,而能夠「一經於耳,假使百千萬劫後,畢竟因斯度脫。」有位居士曾說:「道證法師興出世,唯說彌陀本願海!」這句話確確實實道出了師父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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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1-2017 03: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准提水給孩子治病的神奇感應

昨天,我孩子一天時不時地咳嗽,完全是干咳,沒有發燒的那種,在學校也咳嗽,中午回家吃飯她一般要午睡的,可是由於咳嗽,無法入睡,咳嗽很辛苦!

家裡姐姐認為是天氣干燥,給她弄種種湯喝,好像沒有多大用。晚上我下班回家,我看孩子咳嗽的那個辛苦樣子,也很難受。

當即我准備給她弄一杯准提水喝,孩子一聽很高興,因為前一段時間我和孩子單獨在家時,孩子也是咳嗽(但沒有這次厲害),睡前給她喝過一次,結果一晚上睡得很安穩。但由於孩子的媽媽不信佛,所以她媽媽不知道這事。


這次要給她弄准提水時,她媽媽准備制止,可是孩子在一邊不停地說:水很靈,要喝!

她媽媽屬於那種世智聰辯,不信因果的那種人,在孩子的強烈要求下,只有由得我去弄了。


(在此特別羨慕在家能公然學佛的同修們……)

我弄了一杯開水,恭恭敬敬的放在佛堂上,很誠心地誦了108遍准提咒,一遍大悲咒,祈請佛母、觀世音菩薩加持此水,並發願願代孩子受罪,之後回向法界,回向給孩子冤親債主。

這樣,准提水就這樣簡簡單單地制作好了,此時水溫剛好。


孩子剛好也洗完澡,孩子很誠心地喝了之後,上床睡覺。


但是,咳嗽沒有完全消除,還是咳,而且根本沒有辦法入睡!


我當時就很納悶,怎麼會呢?不行我得問問地藏菩薩,因為我以前修過地藏占察法,就是時間不長,一般情況我是不會麻煩菩薩的。這次孩子咳嗽得這麼厲害,內心真是似火燒啊!


一般來說,修占察法要根據儀軌來。

我呢,直接請出占察輪,占察經,誠心念誦南無地藏菩薩1000遍之後,祈請地藏菩薩慈悲告知孩子的病因,希望此次占察能夠相應。

然後三次擲輪,得到輪相155,我一對照占察經,結果如下:

155.觀於目前所服用的藥方.可以生效得力.

我一看,明白了,內心不斷地說,地藏菩薩真慈悲啊!地藏菩薩真慈悲啊!

馬上回房間看孩子,孩子已經安然入睡了!

到早上起床時,孩子已經安然睡了一個晚上,

早上起來時,還有零星的咳嗽,我於是又做了一杯准提水,這樣中午我不在家時,她能喝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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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1-2017 04: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荣耀归来123 发表于 5-11-2017 03:59 PM
用准提水給孩子治病的神奇感應
昨天,我孩子一天時不時地咳嗽,完全是干咳,沒有發燒的那種,在學校也咳嗽,中午回家吃飯她一般要午睡的,可是由於咳嗽,無法入睡,咳嗽很辛苦!家裡姐姐認為是天氣干燥 ...

你诺相信业力就别再宣传迷信了。佛教都给你们这些人搞得不三不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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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11-2018 0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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