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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店屋的合约费用以及Agent佣金,应该由谁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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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各为大大为我解答
小弟刚看了一间店屋的一楼,已经决定要租下了
但我有两个疑问:
租金是每月RM800.00
Agent 的佣金是RM800.00, 但他说业主和我各付一半,也就是各RM400.00
请问佣金是应该各付一半, 还是应该由业主付完呢?
第二,原本Agent告诉我说, Agreement的费用是我和业主一人一半的,
但现在业主说Agreement要我付完,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是必须由业主承担一半的呢?
一半上费用是多少呢?Agent说他还不确定,大约RM500- RM700
希望各位大大能替我解答,谢谢,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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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16 01:17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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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上佣金屋主付,如果是johor就屋主付了租户还是需要付半个月,这个是johor常见的做法。
agreement如果没有任何一方提出要lawyer做,那么就代表agent做,价钱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stamping的钱是肯定的,一年合同800是39块,两年合同就69。
因为合同基本上是保护租户比较多的,所以stamping大多时候由租户付,至于合同费就看agent要charge你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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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6-2016 0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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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答复!
我是槟城的,通常槟城的佣金是业主付还是各自一半呢?
Agreement 是业主提出的,由业主的lawyer做,但业主要我付全额
stamping由租户付这个可以了解,但连agreement都要我付全部,而且还是业主本身的lawyer,是不是有点过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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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2016 01:25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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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我而活 发表于 17-6-2016 01:22 PM
谢谢你的答复!
我是槟城的,通常槟城的佣金是业主付还是各自一半呢?
Agreement 是业主提出的,由业主的lawyer做,但业主要我付全额
stamping由租户付这个可以了解,但连agreement都 ...
看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那间店,还是还有没有别间或别的agent,那个如果要lawyer做,费用就全部一人一半,毕竟是他提出的。
通常agent fees你不用还,但是如果你真的喜欢那边,还半个月也ok啦,这种做法现在越来越常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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