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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雇主提出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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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13 11: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17/12/13),我的丈夫收到一封来自前雇主发出的律师信。
律师信内容大致上是,向我的丈夫索赔违反letter of appointment里其中一条条例的款项。
该封letter of appointment是在2009年2月签,而我的丈夫是在2013年6月离开前公司。
该违反之条例是:
After resignation or terminated your service, you shall not join other company for the same type of business or involved in same type of business for 12 months. Otherwise, legal action will be taken on you for the amount of different in sales that compared to the same month of previous year. Compensation will be 1.5 time the decrease amount plus legal cost and other disbursement incurred due to this legal action.

我的丈夫在该前公司是一名sales & marketing manager,但基薪只有2千。而他辞职后,就自己出来开设同样行业的公司,但是公司注册人名字不是他。

在该公司工作以来,我丈夫从未签任何salary slip,只有签薪金支出的payment voucher。他也从未收到该公司发出的salary slip或payment voucher。

请问,他的前雇主会成功控诉我的丈夫,而得到所索赔的赔偿金吗?我的丈夫的薪金只有2千,是否可以得到劳工法令的保护?(我的丈夫已经前往劳工部询问,劳工部的职员说,由于我的丈夫已经签署该份letter of appointment,所以劳工部就没有办法帮助他)
请问,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吗?该前雇主要求的索赔金实在太高,我们根本没能力偿还。更何况,我们打工一族,难道没有人权可言吗?一年内不能从事同行业,身为一个没有高学历的男人怎么再找别的行业啊?!再说,当我们要得到一份新工作,当然会签署同意公司发出的letter of appointment啊!哪还有再跟公司谈条件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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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13 1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公司不是丈夫的名字, 只要他没有插手管理公司的事务甚至不曾出现在公司里, 而且 epf n socso 也没有进钱的记录, 公司员工里也没有他的记录, 就不能证明他有 join or involved in same type of business 了。 本帖最后由 堕落死神 于 18-12-2013 12:1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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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2-2013 0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堕落死神 发表于 18-12-2013 12:16 PM
虽然公司不是丈夫的名字, 只要他没有插手管理公司的事务甚至不曾出现在公司里, 而且 epf n socso 也没有进钱 ...

公司有发出薪水,也有进入EPF,还有发名片跑业务,不过名片上没有标示职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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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13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cgoh 发表于 18-12-2013 01:22 PM
公司有发出薪水,也有进入EPF,还有发名片跑业务,不过名片上没有标示职务名称。

四个字: 凶多吉少

给他自己念解结咒, 化解恶缘, 还有消灾吉祥神咒, 化解官司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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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13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死马当活马医吧

http://m.youtube.com/watch?v=S2TblcO-zwE
这个视频可以让你明白为何有此遭遇, 务必由头看到尾。

这个网页有化解危机 的案例, 慢慢看吧。
http://guanyincitta.com/zh/%e4%bd%9b%e5%8f%8b%e5%88%86%e4%ba%ab/

更多文章 lujunhong2or.com
经文和小房子在这个网页左手边下载, 右手边的初学者须知必须先看

如不喜欢, 请转给有类似问题的朋友, 给自己作功德的机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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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13 01: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念经有疑问, 可以联络共修组义工团, 他们已拜师, 且修得好。

你也可以到一下地址结缘佛书和计时器

马来西亚心灵法门共修会
62A-2, jalan seri utara 1, seri utara off jalan ipoh, 68100 KL
tel: 03-6257 3811 / 6257 4812 / 6241 9353 / 6258 3811
Fax: 03- 6258 3811
Email: guanyinph@gmail.com

吧生心灵法门共修会
52, jalan sg agas 6A/KU3, 41400, klang
Tel: 016 2033 636

Johor
23A, jalan utama 44, mutiara square, taman mutiara rini, 81300 skudai, jb.
Tel: 017- 7270 615
Email: guanyinph.jb@gmail.com

31-A, PTD 39569, Jalan flora utama 5, taman flora utama, batu pahat
Tel: 012- 7569 312
Email: guanyinph.bp@gmail.com

19, jalan perdana 12, taman junid perdana, jalan ABD. Rahman, 84000 muar
Tel: 06- 9534 530 / 012- 6235 953
Email: guanyinphmuar@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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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2-2013 0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堕落死神 发表于 18-12-2013 01:30 PM
如果念经有疑问, 可以联络共修组义工团, 他们已拜师, 且修得好。

你也可以到一下地址结缘佛书和计时器

呵呵!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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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13 03: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证明不到你老公有做这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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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2013 03: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看了你的问题,其实你先生的问题是环绕于合约法。

他个律师寄给你先生的那段落,在合约法我们叫‘restraint of trade’.

在马来西亚,任何前雇主如果和员工签署合约,而里面的条约富含了'restraint of trade (禁止他在离职后从事和前雇主同样的生意或行业)' 是不受法律承认的。你可以参考合约法第28条文。 Contracts Act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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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13 04: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iayierwai 发表于 18-12-2013 03:37 PM
你好,看了你的问题,其实你先生的问题是环绕于合约法。

他个律师寄给你先生的那段落,在合约法我们叫‘ ...

请问你是律师还是??

我也终止工作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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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3 1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KYYEW 发表于 19-12-2013 04:45 PM
请问你是律师还是??

我也终止工作赔偿问题。。。

我只是一名法律系的学生。

之前修过合约和劳工法,所以略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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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3 10: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iayierwai 发表于 20-12-2013 11:28 PM
我只是一名法律系的学生。

之前修过合约和劳工法,所以略懂。

请问以下我的状况
R&D SUPERVISOR ,是在工厂上班的。
请问我属于算是工厂还是办公室?
工资3.5K
超过6年服务
请问我的状况是属于劳工部/IR?
Offerletter 我还没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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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3 05: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KYYEW 发表于 23-12-2013 10:03 AM
请问以下我的状况
R&D SUPERVISOR ,是在工厂上班的。
请问我属于算是工厂还是 ...

你好,你是不被劳工法所保障。因为你的薪水已经超过2千。除非你从事的工作牵涉到

基于你不受劳工法保障,你和你雇主的关系是以合约法(contract)来定。所以你要看回去之前你所签署的合约,里面有说明你要在离职前,给多长的notice。如果根据劳工法,你如果已经工作了5年满以上,你需要给2个月的事先通知。(但,这个不套用在你的身上)。

看清楚你的offer letter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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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3 06: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尝试问问这位版主,希望不到你:

http://www.pesaraonlin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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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12-2013 1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jiayierwai 发表于 18-12-2013 03:37 PM
你好,看了你的问题,其实你先生的问题是环绕于合约法。

他个律师寄给你先生的那段落,在合约法我们叫‘ ...

谢谢你的回复。

你所提出的RESTRAINT OF TRADE,我也知道,只是我忘了提出问题上的要点。
其实我的丈夫在1/6/13离开公司,但他在17/4/13注册现在这间公司。不过后来我们又在29/4/13转去我的名字。
对方(前雇主)就是以我丈夫在17/4/13注册公司这一个点来提出控诉的。

我们已经找一位律师代我们处理了。该花的钱还是必须要花,总好过赔偿给那位不仁不义的前雇主。更何况对方完全没有给我的丈夫一封赔偿通知信,就直接给索赔信,那么就是证明他是跟我的丈夫要以法律途径来解决了。而且他还狠毒的索偿30千,就是要我的丈夫若没有赔偿,就告他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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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3 03: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jiayierwai 发表于 23-12-2013 05:41 PM
你好,你是不被劳工法所保障。因为你的薪水已经超过2千。除非你从事的工作牵涉到

基于你不受劳工法保障 ...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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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3 09: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cgoh 发表于 24-12-2013 11:35 AM
谢谢你的回复。

你所提出的RESTRAINT OF TRADE,我也知道,只是我忘了提出问题上的要点。


这可能涉及了(1) breach of duty of fidelity, (2) breach of confidence 诉讼。

你先生有没有从旧东家处得到什么资料(如:客户列表,价格列表等等),然后让新公司受益?更严重的是,你先生有没有枪旧东家的客户? 本帖最后由 nillwong 于 24-12-2013 09:0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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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12-2013 11:2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nillwong 发表于 24-12-2013 09:05 PM
这可能涉及了(1) breach of duty of fidelity, (2) breach of confidence 诉讼。

你先生有没有从旧东 ...

我丈夫并没有泄漏公司的任何机密,也没有机会泄漏,因为前雇主不会让他知道得太多的。

前雇主提出的控诉,应该就是我丈夫在职期间,注册另一间同样行业的公司,所以就触犯了他们之间的合约条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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