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屋主破壞銀行不負責‧夫婦付9萬買爛屋 2013-06-13 10:37 光明日報
(雪蘭莪.武吉柏倫東12日訊)一對巫裔夫婦以為自己撿到便宜屋,沒想到卻是招惹麻煩,在交付10%頭期向銀行買下一間二手拍賣屋後,才發現屋子遭舊屋主嚴重破壞,面目全非,恐怕需要重建才能夠入住。 這對夫妻今年4月以9萬令吉得標,向銀行買下一間位於武吉柏倫東鎮一間位於角落的二手排屋。豈料在辦理好買賣手續後,第二次前往新居視察時頓覺晴天霹靂,因屋子已嚴重被破壞,根本無法入住。 丈夫胡斯尼說,他和妻子哈斯娜薇雅今年3月在朋友的通知下,得知武吉柏倫東鎮有一間單層角落排屋被銀行拍賣。他過後與妻子前往瞭解,對屋子的外觀情況感到滿意後,開始與代理接洽。 “當時代理告訴我們,這間屋子將在4月18日在沙亞南地庭拍賣,當下我們就決定要買下這間屋子。” 他指出,他總共花了約1萬5000令吉來繳付屋子的頭期及律師費,但是沒想到4月20日當他和妻子再度前來看屋時,卻發現屋子嚴重受破壞,而舊屋主也在現場出現。 “對方(舊屋主)對我說,銀行是非法拍賣他的屋子,還說如果我要報警,他不會害怕。” 他說,事後他前往警局報案,並馬上聯絡銀行厘清事情來龍去脈,以及要求銀行為屋子被舊屋主破壞一事進行減價,從原本的9萬令吉減至7萬令吉。 “銀行職員開始聲稱公司要開會商討後才能夠給我答案,之後銀行同意減價的要求,並吩咐我找律師準備一封減價的信函,可是最後銀行職員卻改口說上司不允許減價。” 他披露,根據條例,他必須在屋子拍賣後的90天內,繳清剩餘的90%後才可以辦理轉名手續,即從法庭拍賣的日期算起,他必須在7月18日繳付剩餘的8萬1000令吉。 他宣稱,感覺自己上了銀行的當,但因為已經繳付屋子頭期,所以他別無選擇,必須買下這間屋子。 “銀行可以選擇減價或是還原屋子的原貌,但是如果銀行不願意這麼做,我們只好自認倒霉。” 促政府監督銀行拍賣房屋 馬來西亞保護消費者福利委員會主席拿督斯里沙哈魯丁在接獲這對夫婦的投訴後披露,胡斯尼的事件明顯就是消費人的權利沒有受到保障,銀行必須負上全責。 他聲稱,將會致函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阿都拉曼達蘭,以及雪州政府反映此事,並要求房地部認真監督銀行拍賣屋子的案件。 他相信,這宗投訴的舊屋主是因為沒有攤還房貸好一段時間,所以才被銀行拍賣屋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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