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1954|回复: 22
|
买卖房屋可以这么做吗?
[复制链接]
|
|
|
比如说,买卖双方同意以250k成交房子,
估价只得200k,剩下的50k他们决定under table,
于法律上来讲算触犯法律吗?
毕竟卖方间接少付产业盈利税,买方少付印花税。
卖方通常必需支付的律师费怎么算??
|
|
|
|
|
|
|
|
|
|
|
发表于 8-4-2013 03: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发表于 8-4-2013 03: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如果卖方不担心买方过后不认帐,也不担心所得税问题,就没有问题了。 |
|
|
|
|
|
|
|
|
|
|
发表于 8-4-2013 04: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发表于 8-4-2013 06: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不都是这样的咩?
一套房400k
过了几年那带卖600k
可是银行估价才500k
那就是你买不买的问题了
当然如果买的话只能跟银行借到估价的80或90%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8-4-2013 09: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8-4-2013 09: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s24 发表于 8-4-2013 04:24 PM 
做sub-agreement。。问律师关于这个。
他说,律师楼小姐说可以帮忙写张买卖双方私下的信,让双方签署。
但是律师楼不会做任何证明。
可是这样合法吗?具有法律约束?
|
|
|
|
|
|
|
|
|
|
|
发表于 9-4-2013 12: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hino 发表于 8-4-2013 09:26 PM 
他说,律师楼小姐说可以帮忙写张买卖双方私下的信,让双方签署。
但是律师楼不会做任何证明。
可是这样 ...
问律师。。。。弄sub-agreement。。说那50k是向屋主买furnitures & fittings的。。。看行得通否。。我上次是弄25k罢了。。50k多了点不懂行否。。我律师说过如果价格弄低太多。。。税收局会怀疑的。。 |
|
|
|
|
|
|
|
|
|
|
发表于 9-4-2013 08: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hino 发表于 8-4-2013 09:26 PM 
他说,律师楼小姐说可以帮忙写张买卖双方私下的信,让双方签署。
但是律师楼不会做任何证明。
可是这样 ...
是可以这样做 ,不过如果是因为避税, 好像是不合法的.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9-4-2013 11: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u0508950 发表于 9-4-2013 08:56 AM 
是可以这样做 ,不过如果是因为避税, 好像是不合法的.
不是为了避税,买主很喜欢那房子,
估价没办法这么高。只好under table。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9-4-2013 1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s24 发表于 9-4-2013 12:15 AM 
问律师。。。。弄sub-agreement。。说那50k是向屋主买furnitures & fittings的。。。看行得通否。。我上次 ...
也就是说你的sub~agreement是有呈报上去咯,
只是不是在卖价里面咯。
|
|
|
|
|
|
|
|
|
|
|
发表于 9-4-2013 1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hino 发表于 9-4-2013 11:59 AM 
不是为了避税,买主很喜欢那房子,
估价没办法这么高。只好under table。
如果不是为了避税,你还是可以用250k当买卖价, 50k当作是多给头期。
这样放抬底钱最大的好处是节省税务(印花税、房产税)和律师费而已;
不过法律上是违例的。
如果是比较少的数目<30k还可以说是买家私和fittings。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9-4-2013 03: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纱 发表于 9-4-2013 12:38 PM 
如果不是为了避税,你还是可以用250k当买卖价, 50k当作是多给头期。
这样放抬底钱最大的好处是节省税务( ...
所以是不是在双方签下的协议里只写是买方向卖方借钱(不写是买卖房屋)
就不算违法。
|
|
|
|
|
|
|
|
|
|
|
发表于 9-4-2013 03: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hino 发表于 9-4-2013 03:43 PM 
所以是不是在双方签下的协议里只写是买方向卖方借钱(不写是买卖房屋)
就不算违法。
这个你要询问你的律师。
因为“事实”上那个钱是买卖房屋的
你这样做某程度上算“逃税”
不管协议上写什么,都算是违法。只不过看看税务局会不会捉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9-4-2013 03: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纱 发表于 9-4-2013 03:50 PM 
这个你要询问你的律师。
因为“事实”上那个钱是买卖房屋的
你这样做某程度上算“逃税”
因为他告诉我律师小姐对他只说明可以写封私下文件,
可是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意愿写。(怎么写是买卖双方的意思)
可是不懂税务局怎么会知道呢??
|
|
|
|
|
|
|
|
|
|
|
发表于 9-4-2013 04: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家如果做200k 的和约,那只是对卖家家有好处。
1)以后如果卖300k,那么现在的买家就必须付300k-200k=100k 盈利的tax.
2)如果以250K 实价做和约,那会使到当地的价格被提高一点。如果估价200K,200k做合约,那么也表示那里的房价officially没有涨价。
为何要减少自己的利益而给卖家那么多利益呢? |
|
|
|
|
|
|
|
|
|
|
发表于 9-4-2013 04: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shino 发表于 9-4-2013 03:57 PM 
因为他告诉我律师小姐对他只说明可以写封私下文件,
可是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意愿写。(怎么写是买卖双方 ...
这个很难说,就比如问说那些贪污或逃税的人怎么会被知道?
当然,如你说,如果当作那50千是屋主借给你,之后你再“还给”他,程序上的确不需要上报税务局。
我相信有人这么做而且成功,你自己斟酌看风险相对你节省的额度吧。
|
|
|
|
|
|
|
|
|
|
|
发表于 9-4-2013 04: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eiya 发表于 9-4-2013 04:33 PM 
买家如果做200k 的和约,那只是对卖家家有好处。
1)以后如果卖300k,那么现在的买家就必须付300k-200k=10 ...
买家的好处是律师费印花税“稍微”比较低一点。
不过以后要卖的话,就会被抽比较高的房产税(因为S&P价格比真实价低)。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9-4-2013 04: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eiya 发表于 9-4-2013 04:33 PM 
买家如果做200k 的和约,那只是对卖家家有好处。
1)以后如果卖300k,那么现在的买家就必须付300k-200k=10 ...
不懂耶,不过买家声明是买来自主也了解将来如果要卖会吃亏。
不过听他说,买家一直强调很喜欢那间房子。第二天就下定了。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9-4-2013 04: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纱 发表于 9-4-2013 04:35 PM 
这个很难说,就比如问说那些贪污或逃税的人怎么会被知道?
当然,如你说,如果当作那50千是屋主借给你 ...
其实,不是根据估价的情况决定卖价的吗?
还是就根据买卖双方的意愿。
比如估价在200k,但是双方愿意以300k为成交价,
政府不会干涉吗?
当然bank方面还是以200k为贷款。
|
|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