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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职念大学的问题,我被逼要跟老板申请无薪假,每两个月要去外州上课一星期(通常是周末上课到另一个周末,而我的无薪假就申请周一到周五)。上个月因为佳节关系,海外的教授选了比较“别扭”的上课日子(周二到另一个星期的周一),由于周一上课到晚上10时,我就打算第二天才回来,所以就申请了周二到第二个星期的周二6天无薪假。结果几天前被告知我一共被扣了8天的薪水!去问了,得到的答案是因为我申请的是“cross”两个星期的天数,所以周末两天也要算进去一起扣!请问各位,你们有没有听过这个说法?上个月只有28天,相对来说,一个月divided出来,一天的薪水就较高,再被扣8天了,本来就微薄的薪水就剩下更少!我急需各位有这方面知识的大大来给我分析一下,是否真的有以上那个那么荒唐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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