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留了一间屋子给我,不过地契是总地契的,那片地不到1acres大概是36000方尺,我的屋子和空地是大概7000方尺,其余的还有五个屋主,总地契现在是在其中一个屋主手中。。所以当时只在地契加我的名和注明7000方尺,我只有复印版本,我想问下我可以申请separate 地契吗?因为我觉得很麻烦,如果是总地契,我要借钱起屋也不能对吗?如果可以那我需要做什么?和大概多少费用?希望有遇过类似这种case的大大和我分享下和教我如何处理。。
PS:之前听过那个收地契的屋主说不到一acres的地separate不到,想知道真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