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胖龜 于 13-1-2010 05:47 PM 编辑
可以update 下什么事没有?
便便 发表于 13-1-2010 05:33 PM  林小薇失蹤尋獲 回教輔導中心報案指私闖
王維新助人反被刁難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 晚上九時十一分 (雙溪大年12日訊)協助尋回失蹤7天的阿羅士打少女林小薇,馬青區團團長王維新反被回教輔導中心報案指硬闖他人範圍。 也是馬華雙溪大年志工團團長的王維新助人反被刁難,他週二中午在區團執委的陪同之下召開記者會反擊,指雙方達成協議後院長還報案,除非該中心有不可告人或見不得光的秘密,否則這種舉止無非是要轉移他人視線。 本月3日與巫裔男子雙雙失蹤的林小薇,7天后被發現已入讀雙溪大年回教輔導中心,並準備皈依回教。 其父母及王維新先後前往該院瞭解,與院長尋求解決方法,當時院方答應讓仍未簽署檔的少女跟隨父母回家3天,以認真思考。 然而,對於該院沒有查明少女的背景及來歷,隨便由一名巫裔男子攜帶前來,就接受讓她留宿並準備為她皈依,王維新對該中心的準則表示質疑。 他指出,身為院長應該與該女子的家長聯繫取得瞭解,而不是單憑一名巫裔男子帶去就收留,而且少女的父母已就失蹤事故報案。 他說,更過分的是,少女的父母已前往該中心,院長卻表示要經過該巫裔男子的許可,才可以把少女帶走,實在是不可理喻,在場者無不懷疑校長的居心。 他指出,這起事件在各大報章報導後引起華社很大的反應,甚至民聯縣議員及村長也對該中心的作為表示不滿。 回教輔導中心被揭曾發生 非巫裔少年糊塗皈依回教 由於區團在揭發這起事件後接獲不少父母的來電告知,該中心曾有不少類似案件,使到非巫裔少男少女糊裡糊塗皈依回教,區團特于週二召開記者會,出席者包括署理團長許漢宏、副團長林子傑、秘書王嘉順、教育主任黃澤彪、福利主任李福彬、執委卓智嘉、鄭茗錫。 王維新表示,儘管我國提倡宗教自由,總得還有親情及道德教育的存在,無可否認每個宗教都是導人向善,但上述回教輔導中心的做法,卻違反了宗教基本的道義。 “撇開宗教自由來說,最可憐的是天下父母心,畢竟當時自己女兒被人拐帶後下落不明,父母急如熱鍋上的螞蟻,相信每個人都能理解,更何況院長也是為人父母。” 儘管反被院方報案指私闖中心,王維新至今仍未被警方問話,惟他非常樂意協助警方,希望這起事件獲得公平處理。 他指出,少女的父母、志工拼治安巡邏隊隊員、各報記者及他本身,在獲知少女身處該中心時,先後進入該處都沒有受到門口守衛的阻繞,為何在事發後會被指硬闖? 他說,這是一間輔導中心,除非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見不得光的事情,否則院長報案的舉止,根本就是要轉移他人的視線,企圖掩人耳目。 他希望,州務大臣秉公辦理,查明就讀於該中心的非巫裔男女是否有經過正常的途經與準則,這分分鐘有涉嫌誘騙及拐帶的成份。 針對以上種種論點,馬青雙溪大年區團將通過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和馬華公共投訴局主任拿督張天賜向國會反映,保衛華裔在我國社會的地位和權益,畢竟這起事件反映出回教輔導中心有意採用誤導的方式讓非巫裔皈依回教。 王孫文促宗教團體及中心 招收人士須查背景 馬青吉打州分團團長王孫文指出,任何一個宗教團體及中心皆可招收年滿18歲的人士,惟務必先瞭解及查明對方的背景,否則只會讓失蹤案件更加複雜化。 他指出,若該中心貿貿然接受一個已被投報失蹤的人士,將變成失蹤人士收容所,間接抵觸了法律。 提及區團團長被指私闖回教輔導中心,他表示,當天在場的人士居多,為何院長僅針對團長,這是否有抱著任何企圖,希望此案件能夠得到公平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