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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865|回复: 31

由于超版文韬选择性回答问题,是不是要开新主题超版才会回答我的问题,超版文韬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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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08 02: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超版文韬选择性回答问题,所以我想,是不是要开新主题,超版才会回答我的问题,超版文韬请进

http://cforum6.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305264&extra=page%3D1&page=1

我在这贴,
29楼曾经问过,这样一来,可以申请论坛爱美吧吗?在30楼,超版文韬说会调查''第一论坛''的网名
在31楼再问
超级版主文韬请回一下

可以申请<论坛爱美吧>吗?
或是<坛论吧美爱



超版文韬说51楼
这几天我处理着我自己电脑的事情, 所以比较忙一点, 真的不好意思.
我会尽快处理这件事情的.


56楼说
因为牵连的范围很广, 暂时可以说是, 我们还在商讨着处理的方案.
请大家耐心等待.


63楼说
大家好,

就如我之前所说的, 这件事情牵连的范围很广, 所以我们需要谨慎处理.

这次在处理这件事情时, 我们不只需要时间观察, 也需要草拟更详细的规则, 所以这需要时间.

谢谢.

我以为超版是在连同我的问题一起<商讨着处理的方案>

所以我在苦苦等着超版文韬的答案

所以才有63,64,66楼的顶楼活动,我本人不大爱灌水,假如你看我的分数,跟我注册日期,就可以知道,最后,超版文韬71楼终于回复

大家好,

经过网管与超版们的详细讨论, 得到的结论如下:

就如之前的公告一样, 论坛是不允许abc.com / xx论坛网名:

原因:禁广告讯息

而在公告设立(28-03-2006)前注册这类型网名的网友, 就必需经过网管与超版审查与決定该网友是否有涉及商业活动而决定是否被允许.

至于第一论坛网友, 经过超版们的讨论,

1. 第一论坛网友是在2005年注册的,那时佳礼论坛对这类型网名还没有详细的规则.

2。看了网站的内容,发现第一论坛本身並沒有论坛牵限在该网站,

所以, 网管与超版们的详细讨论与考虑后, 决定不封杀''第一论坛''网友.

谢谢.


从这里,我还是找不到我想要的答案,超版文韬也将这主题关闭。令我不的不开一个新主题来发问一下我想知道的答案,我并不是想增加cari server 的负担,请网管多多包涵


超版文韬可能只回答楼主的问题,所以在这里,我不耐其凡的再发问一下

可以申请<论坛爱美吧>吗?
或是<
坛论吧美爱


超版或是网管请回一下(不一定是要是文韬,因为我怕文韬超版太过忙碌,我的问题可能要明年过年才知道答案,所以,那个超版或是网管,回答我的问题也可以)

[ 本帖最后由 thanatos 于 16-9-2008 09:00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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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08 12: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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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D:        234938
注册日期:        31-7-2006
上次访问:        隐身模式
最后发表:        18-9-2008 22:20

看来超版文韬是不会理会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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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8 12: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 =

汝试试弄个“拉都阿”、“定家黄”ID去政经文教发言,看看那里的斑竹们怎样善待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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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08 09: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是这么简单的话,超版为什么不回复我?
难道我的不是论坛疑难?

是不想回复
不敢回复
还是没有时间,很忙,所以不要回复我?

假如这样的话,我怀疑这个版是否还需要存在吗,六个版主,一个很忙,一个整天server check,一个偶尔在国内社会时事畅谈区出现,其他不知道去了那里,我知道他们有online,但是都没有来看看自己管理的版,那倒不如关了这个版,不用回复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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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8 1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意义的无理取闹帖,回复来干嘛?

汝自己先想想只是“把后面违规的字摆在前面就不应该受罚”这种肤浅歪理到底合不合逻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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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08 1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金佳龙 于 19-9-2008 12:21 发表
没有意义的无理取闹帖,回复来干嘛?

汝自己先想想只是“把后面违规的字摆在前面就不应该受罚”这种肤浅歪理到底合不合逻辑吧……= =


你的话,是不是代表超版或网管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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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8 01: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thanatos 的帖子

不代表就不能发言了吗?何况这只是一般常识逻辑,稍微想下都知道是不可能的事。

汝自己好好检讨反思下汝这帖的诉求到底合不合里吧。=3=|||

[ 本帖最后由 金佳龙 于 19-9-2008 01:1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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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08 01: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里不合理了?我不知道的东西,我问,不对吗?我想知道一个肯定的答案,不可以吗?

而且版规写到不是很清楚,我不可以问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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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08 0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这里的管理员很忙吗?进来说声可以或不可以,会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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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8 0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thanatos 的帖子

不是写得不清楚,是汝自己复杂化吧了……就像1+1=2汝却还要跑来问2等于1+多少……“爱美吧论坛”这个ID有宣传其他论坛的意味,那么“论坛爱美吧”就不会有宣传其他论坛的意思了吗?

所以才要叫汝自己去思考,这样都还不明白的话汝就慢慢等超版给汝一个否定的答案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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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08 0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看三个字的变化

你好吗
吗你好
你吗好
好你吗

假如用谐音,你知道有什么分别吗?

假如坛论吧美爱不能
那<爱美吧伦谈> 呢?
<爱美吧轮潭>呢?

你有没有看到宣传其他论坛的意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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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8 0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thanatos 的帖子

没有“论坛”这两个字,自然不会有问题。

另外,这和影射政经人物名字不同,如果是用“汪家定”、“蹲拉撒”等名字就会被禁。

所以,文字游戏玩够了吗?

[ 本帖最后由 金佳龙 于 19-9-2008 02:29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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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08 0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看两个人
第一个,为什么不是禁止访问?而是社区乞丐?
http://cforum3.cari.com.my/space ... wpro&uid=237032
是不是加了无敌就没事?

第二个,是不是用马来文就不中?
http://cforum3.cari.com.my/space.php?action=viewpro&uid=2188

有是法律就是玩文字游戏,你不可以说我犯规,只是你的规则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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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8 03: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thanatos 的帖子

这个就麻烦汝去报告版主了。

所以?违反版规的定义跟违反版规没被抓有关联吗?=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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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9-2008 04: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金佳龙 于 19-9-2008 15:49 发表
这个就麻烦汝去报告版主了。

所以?违反版规的定义跟违反版规没被抓有关联吗?=w=


要报告之前也要知道他们有没有犯规,所以我才想知道,在这条规则下,底线到那里,

[公告]禁止此类用户名字(更新)28-03-2006                                                                                                                                                                                                                                                                                                                        为免引起网友反感及不便,我们决定查封此类名字:

1。
用户:abc.com / xx论坛
原因:禁广告讯息

2。
用户:杀死你全家 / 放火烧学校 / 干你300回
原因:禁暴力色情

3。
用户:f*ck / ass^hole / 鸡百
原因:禁辱骂字眼,包括发音相同用户名。

4。
用户:版主无能 / 浪子2号 / 网络女孩.
原因:禁人身攻击,针对某网友、版主人身攻击、煽动惹事。
           禁冒用他人账户,搞乱网友视觉,发表人身攻击帖子。  


好象第一论坛,按规定来说,是犯了这条例,但是又无罪,所以我想知道,到底超版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做事,尺度到那里?露一点两点还是三点?或者不能露?

明白后,以后才不会碰钉,有时又不给你露点,但是你又看到有人没穿衣服到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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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8 06: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thanatos 的帖子

1。
用户:abc.com / xx论坛
原因:禁广告讯息

这里最重要的不是“用户”,而是“广告讯息”,“用户”只是作为一项例子而存在罢了……=3=

就比如下面的规则:
2。
用户:杀死你全家 / 放火烧学校 / 干你300回
原因:禁暴力色情

如果俺用“鸡(和谐)”来做ID名,虽然语句与上诉的例子不太相像,但也是不可能会被抓吧?=3=

好象第一论坛,按规定来说,是犯了这条例,但是又无罪,所以我想知道,到底超版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做事,尺度到那里?露一点两点还是三点?或者不能露?

明白后,以后才不会碰钉,有时又不给你露点,但是你又看到有人没穿衣服到处走

关于这个,俺也是很无言……尽管超版的理由是“在版规制定之前该ID就已经存在加上已鉴定没有广告讯息”,但说服力也是很那个……

做不到杀一儆百的榜样话,只会自己产生更多灰色地带来混淆网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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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8 07: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要看你的用意!

諧音或把文字倒寫,就如你說的 [爱美吧伦谈 / 爱美吧轮潭 / 壇論吧美愛] !
那用意就很明顯了!這個根本不需要多做解釋!

知其不可而為之!過后就來這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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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9-2008 01:0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先澄清一下,我跟爱美吧论坛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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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9-2008 01: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爱美吧伦谈>
有本书叫<天方夜谈>
难道我就不能出一本书叫<爱美吧伦谈>吗?书名不能在这里申请?

第二个更简单<爱美吧轮潭>
难道我挖个潭,名这个潭为爱美吧轮不可以吗?潭名不能在这申请?

还是可以不可以,只是超版或网管说了算?

那根本不用什么论坛规则了嘛,你喜欢判谁死就谁死,要论坛规则来干吗?

我以上讲了,不是我犯规,是你的规则有漏洞

[ 本帖最后由 thanatos 于 20-9-2008 01:39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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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08 02: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hanatos 于 20-9-2008 01:03 AM 发表
我先澄清一下,我跟爱美吧论坛毫无关系。

我还以为你就是爱美吧论坛。

他的帐号应该就是被爱情是一种怪事干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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