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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往事知多少?──讀《馬來亞華人》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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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築師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3-2007 06: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華人往事知多少?──讀《馬來亞華人》所感(上)  ※作者:孫和聲 - Wednesday, February 21, 2007



巴素(Victor Purcell)此書雖出版于1948年,迄今,依然一般被公認為華人史的經典之作。嚴格說起來,此書也可說是馬來亞華僑史;因為在1950年代之前,大部份華人的華僑意識依然相當深濃。(註)

按新加坡華僑、華人學專家崔貴強的說法,在1945-1949這階段,泰半華人及其后裔依然以中國國民自居;進入1950-1955這階段,方出現較明顯的從中國認同轉向本土認同的過渡現象,1956-9159這第3階段,方是華人加緊申請公民權與放棄中國國籍的大轉變時期。崔貴強的這個認同轉移三階段論應有一定的說服力──當然,這是就主流而言,並不排除之前已有本土化的現象,如峇峇便是很本土化的。

華人在1949年代的華僑意識強度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從一般華人1946年英人提出的馬來亞聯盟(Malayan Union)的一般反應中窺知。二戰后,由于各种因素的綜合作用與考慮,英人擬在1946在當時的馬來亞推行進一步的中央集權制與讓各族享有一律平等的公民身份,可惜,華人的一般反應並不熱烈,而當時意氣飛揚的馬共又堅持反殖反帝,結果在馬來人的盛大強烈的抗議聲中,這一無差別公民權的提案竟然胎死腹中。

用巴素的話則是:「不言而喻,華人將從這新創的共同公民身份(Common Citizenship)中受益,尤其是伴隨著代議制的發展;然而,卻很難說華人特別熱衷歡迎這項提案。」(原書頁286)

人皆是活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生靈,20世紀初期以來的中國民族主義雖在積極面強化了華人的華族本位意識,其消極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隨著馬來亞同盟提案被英人與巫統協商下的聯邦憲法所取代,大勢可說已去,而巴素的《馬來亞華人》(The Chinese in Malaya)也終于1946年。只是,在回顧與展望一章里,他也再三強調:「馬來亞問題的唯一解方Solution在于,獨立于所有种族的,建立在共同公民身份(資格)上的團結(unity in a common citiznship)。」(頁292)

今天大馬的掌權者經常呼吁人民要團結,各項經濟、教育政策也以國民團結的大義名份來進行;可是,若人民之間有土著與非土著之分,團結又從何談起?土著也吧,非土著也吧,絕大部份的大馬人已是土生土長的道地的土生族,又何來土著非土著之分?在特定期間對特定的不利族群給以特別照顧雖有其一面之理,卻不宜把一時的特定措施加以延續化,這是有違普世價值與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權準則的。更何況,它易于成為特定階級的謀私利損公益的工具。

《馬來亞華人》共分3個部份,第一部份記述了華人的移民與開拓史,如在馬六甲,檳榔嶼,新加坡及馬來半島的歷史進程;第二部份探討了華人華社的特殊面相,如華人宗教、英華關係、私會黨、社會問題、勞工與移民、政治社團、華文教育(而非華人教育)、華人工商業等;第三部份則集中記述近期的發展,如日据時期的華人、解放期、新馬來亞憲法及回顧與展望,可說是本相當全面的華人通史,本地華人不將其譯出,以廣流傳,殊為可惜。

本書一個特點是,較著重客觀記述而較少個人的價值判斷,且統計數字頗多,如在1678年時馬六甲有華人約850人;在1812年時檳榔嶼有華人7291人(1786年並無華人);1821年時,新加坡有華人1159人.而在1830年時,馬來半島華人人數約為2萬人(當時,馬來人總人口估計約20萬人)。

註釋:

所謂華僑Chinese Ahroad/Overseas Chinese,顧名思議,是指僑(暫)居于中國以外的中國人,至于華人這用語,則有廣狹義之分,廣義的華人可指任何中國以外的擁有中國血統(不論是否中國國籍)的人,狹義的華人則指已入籍所在國或出生于所在國而成為其自然公民而具有一定的中華文化與傳統的人。

至于華裔Chinese descent,我想,應指出生于所在國(中國以外)但卻具有中國血統的群體或個人,他們可以是或可以不是認同中華文化者。

易言之,華裔的重點在生物性的身體特徵,而狹義的華人的重點則是文化特徵。狹義的華人與華族(ethnic Chinese)應是同義語。又,在日語,華族(kazoku)本指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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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築師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3-2007 06: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華人往事知多少?──讀《馬來亞華人》所感(下)  ※作者:孫和聲 - Thursday, February 22, 2007

由于巴素(Victor Purcell)本人為殖民地高官(1921-1946歷任馬華民護衛司 Protetor of the Chinese,華文教育副總監、軍政部的顧問等高職),難免會在一定程度上自覺或不自覺地從殖民宗主國的立場來看問題,以煙毒(鴉片)為例,它顯然是英殖民史上的一大污點;但是,巴素卻未對其加以譴責,反而避重就輕地引用一份報告書來企圖說明煙毒並不如想像中那么有害。

其實真正的原因是,殖民政府約50%的收入來自鴉片。巴素雖認為現代馬來亞是英華人共同創造的產品,卻不敢點明這個殖民政府是靠有害無良的鴉片稅收來運轉。就此點言,巴素的道德勇氣就比不上《馬來西亞》(Malaysia: a study in direct and indirect rule)一書的作者Rupert Emerson,這位哈佛的政治學者對英人與荷蘭人的殖民統治的分析與批評就尖銳得多。

說到殖民者的間接統治方式,很易使人聯想到分而治之。我想,與其說分而治之是蓄意分化被殖民者的工具,倒不如說它是較務實與低成本的統治方式。易言之,其經濟與行政成本的考慮恐怕不比政治考慮低。比方說,除了經濟作物外,也得有人生產糧食,且當時的各族人民本身也並不見得積極族際交流。

比方說,華人就很執著于內部的自治而不歡迎英人介入當時華人的事務。說白了,當時華人的心志大體上是不怕官,只怕管。英殖民政府若加強對華人的管制,反而可能引來反彈。這种一方面沒有政治野心(馬共除外),他方面又不願受到干涉的心態,倒令人聯想到「天高皇帝遠,帝力于我何有哉」的文化心理。若再考慮及中國民族主義的作用,就知道各族事實上也是傾向于各適其適的自成體系的願望。分而治之云云,恐怕還是獨立后的掌權精英起著更大的作用,對此,我想,我們需要更多的自我反思反省,而非一味歸咎于人。

畢竟,大馬獨立已近50年,已當了近50年的主人翁。我們在譴責殖民者時,是否也應平衡一下其功,如在1909年把吉打、吉蘭丹、登嘉樓和玻璃市從泰國手中拿過來劃入馬來亞或在1963年把東馬兩州引入馬來亞組成馬來西亞。無疑,殖民主義這种行為本身是應受到譴責的;只是,若把一切不良現狀都歸罪于殖民主義,而不反省本身現階段行為的正當性,豈不變成了五十步笑百步。畢竟事在人為,族群關係是惡化還是良性化,良好化,主權已操之在我,而非受制于人,又怎能再推過攬功。

注釋:

中國學者陳曉律在《馬來西亞:多元文化中的民主與權威》(2000)一書中便有這么一段話:「面對馬來人的激烈反對,英國對華人的態度十分失望」(頁109),又陳企在《馬來亞華人的抗日運動》小冊子里對馬共有這樣的描述:

馬共「在政治意識上也從僑民意識轉化為當家作主的思想,但在具體運動上缺乏有遠見和慎密的思考──對形勢錯誤估計──錯失了歷史的良機。」(見文運企業,2004年,頁65)

「先進」的左翼華人主流與非馬來人主流的馬來左翼對上右翼的巫統與英殖民政府的結局顯然是左翼出局!左翼出局的終極后果,便是非主流的華人右翼配上主流的馬來人右翼,其權力關係如何則思過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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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07 10:0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分享。
最近我看了一本朱可立的《马来西亚华社之谜》
是解释许多以前发生过,但为何会发生的谜团。
很好看,但却不知道真实性是否高。
但知道了很多,以前被“历史书”蒙骗的真相/模糊的事件,
都有讲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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