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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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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这么溜走
我是在十九岁那年认识的彭远,那天正是春暖花开的好天气。暖暖的春风爱抚我
的脸庞。我们就在这样的春日走在了一起。
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宛如涓涓细水。但这始终不是我想像中的爱情模样。我认为爱
情应该是熊熊烈火,席卷过草原将一切燃烧殆尽后化为最原始的灰土。他认为我
该找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是我一点也不喜欢死板的工作方式,那种感觉太糟了。
转眼到了第二年,我遇到了林枫。看到这个男人的眼神,我不由地产生一种眷恋
之情,这是和彭远在一起时所不曾有的感觉。他也看我,用一种我猜不透是何种
含义的目光。我不知道心为什么会跳的这么快。如此这般,一个叫林枫的男人闯
入了我原本平静无波的生活,掀起的绝不是一点的涟漪。而他已经结婚好多年了
。
和林枫在一起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我们天南海北的聊。渐渐的来往频繁,想见他
的念头便如洪水般向我袭来,我明知道不可以有这种想法的,几次想和他断了来
往,转念一想,何必呢?我并没有要求他什么,现在快乐就足够了。
和林枫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势必冷落了彭远。但他丝毫没有怨言,甚至连一定点不
悦的表情都没有,我宁愿他责怪我两句。我几乎有些恨他,他怎么可以就这样若
无其事,难道他对我丝毫不在乎?我不是那种安于平静生活的人,甚至有些虚荣
,我希望被别人无微不至的关怀。我想我并不爱彭远,仅仅是爱上了第一次在阳
光下见到他的那种感觉。
林枫为我庆祝二十一岁生日。他看着我,好一会,说第一次看到我涂口红。我先
是一愣随既笑了笑说这很奇怪么?他说,我喜欢真的你,每一分每一寸都是不加
修饰的。我正准备掏化妆棉擦掉口红时,他抓住了我的手,说让他来,然后他吻
了我。。。
自从那天起,我知道一切都不同了,和彭远的关系不能再不清不楚下去了。我不
会爱他,既然他身上有种质朴纯真的光芒是我没有的,这种原始自然的气质会有
个女孩子来欣赏、呵护,可那个人不是我。我约了他见面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要
和他分手。我说,反正你也不在乎我的,他说你怎么知道我不在乎你?
找一个老实可靠的男人托付终身是大多数女孩子所期望的,但我讨厌这种生活,
我要摆脱他它,我活着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对我满意,我不在乎别人对我的看法。
我狠心地对彭远说出了这些话,说完起身就走。他飞快地站起来以至于碰到了椅
子,他从背后拥住了我,根本不顾周围人的目光。你找不到比我更爱你的人的,
他说。我感到他的手臂在颤抖。
我就这样被他拥着站在那里,我突然鼻子一酸,眼泪就出来了。他扳过我的肩,
说,你哭了。但我知道你的眼泪不是为我流的,算了,你走吧!
我回到家里,反复告诉自己离开彭远不是因为林枫,他只是促使我提早看清我不
爱彭远的事实。父母亲也知道了这件事,他们一味地责怪我,放着彭远这么好的
小伙子不爱,去招惹什么已婚男人!我悲哀的看着他们,他们不会懂的。
五一节,正好有几天假期,我为了等林枫的电话退掉了其它安排,到了晚上,林
枫突然来电话说他妻子发高烧他不能来陪我了,我呆呆地一时没反映过来。我放
下了电话搂着靠垫缩在沙发一角。
几天后,林枫来看我,他说,公司在下个月会派他去外地分公司,他会带着妻子
一起去。婚姻和爱情不同,多了一份无法推卸的责任。他和爱我,只是遗憾没能
早几年认识我。我茫然地看着他的嘴一张一合,闹中一片空白,然后是怎么回家
的都忘了。那以后的一整天,我没有吃任何东西,但是却觉得胃里有许多东西要
吐,但又吐不出来。
我万念俱灰,我觉得生活已经没有意义了,但我还是没有办法恨林枫,这一切都
是我自愿的,他从来没有强迫过我什么,一开始我就明白他是一个已婚男人,一
切都是因为我的感情泛滥。
我病了,彭远来看我,我发现他瘦多了。他坐在床边,抚摸着我的头发,说等我
病好了,就到他那去,他为我做我喜欢的吃的茄汁鸡丁。我靠在他的胸前,终于
我哭了出来,哭完了,我问他,你还要我吗?他哭着点头。
两个月后,彭远娶了我,去登记那天,是个阴雨绵绵的下午,我从头到尾几乎没
说过一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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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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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甜的咖啡
人们说时间是抚平一切伤口最好的良药,我认为时间是证明真爱最好的法宝。三年后我得到了一杯。
抱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对爱情的渴望,年少无知的我走进了大学校门。一个身材娇小、活泼可爱的女孩映入了我的眼帘。她就是岩。
我开始用各种方法接近她。可我发现她已经有了男朋友,我失眠了。深夜里独自一人走在海边,望着星空,浮想联翩。
再次失眠是在我听说她和男友分手那天。我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感情,对岩表达了心声。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显得很笨,几乎是用颤抖的声音对她说;“我喜欢你,我可以约你吗?”这不是一个浪漫的开始,但我们真的开始了。第一次约会是在一间小有名气的咖啡厅,我们聊了很多,人生、事业、朋友、感情。我越发感到她是如此可爱。我们每天在一起。快乐、冲动、浪漫时刻陪伴着我们。
在我们热恋四个月以后,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我被确诊为甲型肝炎。医务室老师告诉我,岩曾经注射过疫苗不会被传染,但我必须休学隔离治疗。我认真考虑了我和岩的感情,那充满激情和浪漫的感情是不会天长地久的。我做出了最痛苦的选择——分手。只有我的家人知道我在北京的医院治疗。在医院里,看着岩的照片,我哭了。这是男儿不轻弹的眼泪,这是对岩思念的眼泪,这是对一份真切的感情难以割舍的眼泪。听说岩往我家打了很多电话,家人帮我守住了秘密。八个月后,我痊愈出院了。每天我到学校附近的一个饭店大堂喝咖啡,大堂的玻璃是单面透光的,我会看见岩上学时匆匆的身影。她瘦了但依然美丽。有时她也会停下来,向大堂里凝望,我能看见她,但她看不见我。我真想冲出去抱住她,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冲动。一个月后我去了澳大利亚。
三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我拿到了硕士学位,又回到了日思夜想的北京。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打开落满灰尘的电脑,无意识地打开原来的中文e—mail信箱。“正在读取信件列表”、“正在接收第1封,共157封”。“宝贝:
我想你一定能看到这封信,你已经离开我7天了,我不能没有你,回来好吗?我会在这星期六到我们第一次去的咖啡厅等你,我会要你最爱喝的咖啡。爱你的岩”
“正在接收第157封,共157封”
“宝贝:
我想你一定能看到这封信,你已经离开我1102天了,我不能没有你,回来好吗?我会在这星期六到我们第一次去的咖啡厅等你,我会要你最爱喝的咖啡。爱你的岩”
今天就是星期六,我飞一样地赶到那家咖啡厅。岩坐在我们第一次来时坐的那个桌子上,对面的位子是空的,却放着一杯咖啡。我走到她面前,拿起那杯咖啡,一饮而尽。咖啡没有加糖,但却是我一生喝到的最甜的咖啡。
现在,岩已成为我的妻,我们过着最甜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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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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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男人
许多时候,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却让它轻易溜走了。又总在失去之后,后悔当初不知珍惜。人之一生的旅程,便是在一个又一个遗憾中走完。
因为苹果,她爱上他:因为苹果,她离开他:因为苹果,她想念他。
他第一次见她,觉得这个女孩怪有意思的。她坐在公园的木椅上,啃着一只苹果。红红的一只苹果,果皮被她啃得东一块西一块的。
他不禁在心里笑,原来还有这样懒的女孩,连苹果皮都不削。
没有想到会认识她,却认识了。
后来,开始了恋爱。约会时,递一只苹果给女孩,女孩依然啃着苹果皮。他才知道,原来,女孩不会削皮。接过她手中的苹果,他开始一下一下地削。他削的苹果皮薄且连刀不断,并仔细地去了核,切成两半给她。女孩吃着苹果,吃着吃着就掉泪了,因为品尝到了爱的滋味。
因为苹果,他们结婚了。
婚后,他几乎宠坏了她。不让她做家务;她热爱写作,他总是全力以赴地支持她。每次她写稿,他都默默地陪在一边,为她削着一只苹果。
她的写作一直不太顺,写出的作品大部分石沉大海,只有少数几篇命中,稿费还不够一个月的苹果,她笑自己不值。
这时,女孩平静如水的生活中出现了另外一个至关重要的人,他叫傅朋,某杂志社的主编。傅朋像是拥有一双慧眼的伯乐,女孩成了他看好的千里马。
日深的交往中,女孩被傅朋的博学、才干深深吸引。再想想他,女孩想,他除了会削苹果之外,对她还能有什么帮助呢?忽然就觉得现有的婚姻实在太闷了。
她想,只要他离婚了,傅朋一定会选择她的。为了美好的未来,她决定和他离婚。
那晚,坐在电脑旁,她一个字也没有写出,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他看出了她的犹豫,正在削的苹果皮忽然自手中断落,他不知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听完了她离婚的理由。总之,他手中的苹果皮忽然自手中断落、断落。忽然,一不留神,刀子削到他的手,血顺着指头滴下来,,他感到心里阵阵疼痛。可是,他依然削好苹果,去了核给她。她接过,在咬下第一口时,泪忽然流了下来。
因为苹果,他们离婚了。
离婚之后,她在感觉轻松的同时,一抹疼痛开始在她的心里蔓延开来。
她发现傅朋除她而外,有很多走得很近的女人,她永远不可能是他的惟一,也永远不可能是他的第一。她终于悲哀地发现,她只是他的之一。她以为自己会很洒脱,会很cool,却不然,她终究不能割舍一个女人对感情的完美渴望。
一天天的心灵剪熬中,她发现自己成了一个愚蠢的小女人,她甚至忘记了自己以前是一个让多少男孩艳羡的高傲女孩。
与傅朋终究没有结束。日子久了,她疲倦不已。
几年后,她在街上与前夫邂逅。他的身边跟着一个温柔小巧的女人。两人相见,都怔了一下。
他问她:“你好吗?”
她疲倦地微笑:“还好,你呢?”
他依然宽厚地笑着:“这我就放心了。对了,这是我女朋友,准备下个月结婚。”
她微笑着祝福,脑中却一片空白。
晚上,她失眠。不知怎的,就想起他为她削苹果的样子,眼泪无声滑过。自从他离开她以后,她再也没有吃过苹果,每次拿起苹果,便会想起他们的婚姻。
失眠到半夜,她索性爬起来。从橱柜内找出一只苹果,她象他那样连刀不断地削皮,原来是那样难,几次苹果皮险些因削的力量不均而断掉,那是怎样的一份耐心呀,且要去掉果核。她终于理解了他对她的那份爱,明白了爱情是什么,可是,他是不再为她削苹果的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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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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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最好的,但我只爱你
极为欣赏这样一句话:你不是最好的,我只爱你。仔细回味,这体现出的该是怎样一种乐观豁达而又理智执着的爱情!
人说,自你一降生,就有一份天定的缘为你而生;然而大千世界,人海茫茫,生命苦短,如何才能找到属于你的那个完美的伴侣呢?现代的人们,总不能固守这份天缘,不能以易逝的青春和焦灼的心情屏息静候吧?于是,他(她)们常常很勉强地接受了随风而至的他(她),却又一遍遍地把他(她)和自己心目中那个完美的设想来进行对比,对比一次,失望一次。他们并不懂得,如何去珍惜身边的和已经拥有的;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已经得到的,其实就是最大的幸福,最真的爱情!
什么是爱情?哲人说,爱情就是当你知道了他并不是你所崇拜的人,而且明白他还存在着种种缺点,却仍然选择了他,并不因为他的缺点而抛弃他的全部,否定他的全部。
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在你的心目中是绝对完美的,没有一丝缺陷,你敬畏他却又渴望亲近他,这种感觉不可以叫做“爱情”,而是“崇拜”。崇拜需要创造一个偶像,就像图腾之类没有血肉的东西;而爱情不需要,爱情是真真切切得能够用手触摸用心体会的。爱情是你明知他穿得十分“土气”,却甘愿带他出入于大庭广众;是你鄙视的杀猪匠,却偏偏做了杀猪匠的妻子;是你素有洁癖,却十分勤快地为他洗着油腻腻的饭盒脏兮兮的球鞋……
一位秀慧双修的女孩大学毕业后,拒绝了很多优秀男孩的追求,最后却选择了一个毫不起眼且个子矮小的同事。周围的许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就连她闺中女友也表示不理解。而她自己却很坦然,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她披上婚纱与先生施施然地走进了“围城”。多年以后,当她的同学们都疲倦于营造自己的一隅、失望于当初幻想的破灭之时,同学聚会时众人才发现:这位女孩并没有如他们原先所想的那样,被困在一个庸碌无为的圈子里,憔悴不堪;而是依然光彩照人,甚至比以前还多了一份成熟的雍容和深刻。他们手牵手地向众人走来,眼中流露出的生生世世的依恋和从容,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怦然心动!这位女士告诉大家,她的男人不是最优秀的,有着许多的缺点,但这些在她还没有接受他的时候就已知道;而她愿意,今生今世,要将自己的感情托付给这个在她遇到挫折的时候默默地帮助她、在她失意的时候热情地鼓励她,并且从不索取任何回报的男孩。
由此可想,如果有一份执着而持久的感情和一份金玉其外瞬间即逝的“感情”,你宁愿选择哪一种?--世界上有许多出色的男孩和美丽的女孩,然而真正属于你的感情只能有一份;千万莫因为别人的眼光而改变了自己的挚爱,莫要活在别人的眼光里而失去了自己!感情不能贪心,也不是梦想。“如果有谁认为有十全十美的爱情,他不是诗人,就是白痴”。这话使我深信不疑。所以,我们用心来守候着属于自己的、并不惊天动地的爱情,等待之后便是一生一世的厮守。
生活中,总有人不能如此明智和洒脱。就像我妻子的一位同学,喜欢把自己放在琼瑶的故事中,为自己精心设计着一幕幕“一帘幽梦”,一些出色的男孩曾经试图走入她的梦中但却碰得头破血流--因为永远也不可能有人能够像琼瑶故事中的主人翁一样,一尘不染完美无缺。她追求的结果永远只能是梦幻的外表,空虚的内容。碰壁多了,自然也就成了一个“无爱情论”者。所以每次她来找妻子聊天的时候,总能带来一个“信息”:这个(男子)好像还行,就是没有房子没有票子……因而她向妻子宣布:又“失恋”了!
是的,没有一个爱人是完美的,也没有一份感情是毫无瑕疵的;爱情与爱人,只能是真真切切的。--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平心静气地想想这些话?想想我们当年苦苦追求完美的可笑和天真?
你不是最好的,我只爱你!读起这句话的感觉,总像是一对沧桑过尽的老人正手牵着手漫步在煦和的阳光下,满脸幸福地回忆着往事……往事已远,而追忆长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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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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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不要再爱我
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公司周年晚会上做司仪时一直被“一双炽热的可以将你熔化的眼睛”跟随着。这是我在3天后收到一封署名“你的亲爱的”的信才知道的。那封打印的、行文有点搞笑的匿名信———开始我还以为是哪位同事在开玩笑。
但是这样的信却接二连三地寄到,他说我是他的梦想,是他生存下去的全部动力,他如何如何爱我,他决定怎样地努力挣钱让我富裕地生活。他描述出来的未来情景就像是我与他共同憧憬的一样,他甚至制造出很多我们未来生活的细节来。为了不让自己烦,我开始不读这些信,而是让它们直接进入了垃圾筒。
想不到事情的发展却越来越可怕,那天我下班回家,楼下的保安叫住我,说有束花是送给我的。谁会送花到我家楼下?看着保安捧过来一大束红玫瑰,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是他!天!太恐怖了,他居然知道我家住在这里!
我把花随手扔进垃圾箱,同时嘱咐保安以后不要替我收任何礼物。
那天以后,倒也清静了很多。大概过了一个月,有一天我上班时突然接到妈妈的电话,说家门口有一束花。还有一封信,信上说什么看到你扔了我送给你的花,很伤心,后来想一想,大概是你不喜欢玫瑰的缘故,所以就换成更高贵的郁金香,不过保安不肯收,于是好不容易才想起直接送到你家。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更离谱了。上午,我妈妈刚想出去买菜,一走到门口,就已经有一大包菜等在那里了,而且都是我妈妈平常买的那些菜。从那以后,家门口常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比如说鸟笼、杂志什么的。只要他想起一些什么,就往我家门口堆什么。
我的生活遭到了严重的侵犯,妈妈每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我想过去派出所报案,但是妈妈反对,她说人家又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而且一个女孩家,这事张扬出去,人家还以为你不清白。但是总得有一个办法吧,再这样下去,我真的要疯了。
我们住的是一个老的住宅区,来来往往的人根本就不受管制。而家里只有我和妈妈两个人,白天我都要上班,这事要追查起来也挺困难的。我特地请了几次假回家守候,但是奇怪,只要我一等在那里,他就不出现。他怎么知道我在家呢?莫非真的是同事?我开始留意办公室里的人,经过一个月的察颜观色,我意外地发现有一双躲躲闪闪的眼睛时常在我身边出现,每当我回头看,他就慌忙把视线转移了。
是隔壁采购部的小周,说真的,我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也没有说过话,也许是他那怯生生的样子太不引人注目了。我不敢确定,只好采取了很极端的一招:跟踪。
那次,他先去我家附近的超市,买了鱼头和豆腐,还有一把青菜。走到收银台,又随手拿了一包卫生巾放进篮子里,想了想,又回头拿了姜和葱。然后大摇大摆地向我家走去。老天,他凭什么认为我今天就该吃青菜和鱼头豆腐汤!
我向公司领导反映了这事。领导找他谈话时,他供认不讳,并一再表示他是爱我的。公司决定调他去外地的办事处,没想到他竟主动辞了职。我的一场噩梦也终于醒了。
后来我了解到,小周也挺可怜的,从小就没有妈,一直遭人歧视,不爱说话,苦读到大学毕业,性格越来越内向,也没什么朋友。但是如果因为他的不幸,就可以如此骚扰我的话,那我也太无辜了。
真希望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然而,突然有一天,他拎着皮箱出现在我的家门口。他说他因为我失去工作,所有的钱都给我买东西了。现在想到我家住一段时间。
天哪!我都快吓疯了!我大喊着要他走,他坐在楼梯上一动不动,可怜巴巴地重复着“爱一个人是无罪的”。妈妈说就给他两千块钱让他走吧,我知道他要的不是钱,于是我选择了报警。虽然我知道,可能过不了多久他会再次出现,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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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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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一颗玫瑰心
初三时,我同桌是个长发女孩儿,阿婉。
阿婉家门前屋后都种满了玫瑰。花开的季节,阿婉家便成为一个蜂飞蝶舞的世界。
每天上学,阿婉都要采摘些玫瑰到学校,分赠给班里的同学。那时,我们明净的教室总有暗香浮动,就像童话里的天堂。
一个夕阳将落的黄昏,我回到教室刚坐下来,便有丝丝缕缕的芬芳淡淡地萦绕着我,怪温馨的,这定是阿婉抽屉里的玫瑰在飘香,我想。阿婉正埋头写作业,长长的秀发遮住了她的脸。她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现。
我无聊地笑笑,便开始整理课本。拉开抽屉,一枝妩媚的黄玫瑰风情万种地展现在我眼前,"送你一颗玫瑰的心。阿婉"淡色花底的信笺上这么纤纤细细地写着。那一刻,我的脸热热的,慌忙关上抽屉,那慌乱而幸福的心跳不可抗拒地来了。
原来,游游荡荡孤独如风的我的身边,还有一双澄澈的明眸在为我守望,还有一颗玲珑的素心在为我跳跃啊!
后来,我抽屉里每天都有一枝玫瑰,像美丽的火焰灿烂着我阴郁的心。在那些玫瑰的鼓励下,我终于慢慢地走出了孤独,向生命中第一个送花给我的女孩伸出了手,至今都记着那次相握,颤颤的、轻轻的,有甜美的感觉于心。
和阿婉在一起的日子,天从来都没有这样蓝过,阳光也从未这么灿烂过,我幸福得像春天里翩跹的彩蝶。我和阿婉在黄昏的草坪读书,在雨后的湖畔畅谈前程。阿婉是个快乐而善良的女孩。在她的关爱下,我的成绩直线上升,身边的朋友也越来越多。
其实,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如果有一双温暖的手无怨地在他的心空中托举苍穹,有一颗真诚的心无悔地悲伤着他的悲伤,幸福着他的幸福,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地活着?
转眼便是冰清雪舞的季节了,阿婉家里的玫瑰也繁华失尽败成一地瘦瘦的宋词。但在我的抽屉里,依旧还有阿婉送的一小包冷冷香香的玫瑰花瓣。
这些玫瑰后面,定然隐匿着一颗初恋的心,和一片纯得透明美得眩目的倾心之爱。那时,青涩的我痴痴地想。
遗憾的是,最终我俩谁也没有开口说出那句美丽的话,道出那些灿烂的想法。初中的最后一年就这样默默地过去了。
毕业后,我离开成都回到西藏念书,就再也没有阿婉的消息了。
去年冬天,正在西藏大学读三年级的我随父母去成都探亲。有一天我在一家商场邂逅了几位初中时的好友。那夜,在音乐流淌的咖啡屋,我们闲闲散散地聊起了那些精致考究的闪亮往事,就说到了阿婉,还有她温馨的玫瑰。原来,他们和我一样,曾经都收到过阿婉的玫瑰,都有过一段与阿婉有关的至洁至纯刻骨铭心的美丽记忆。
我先是惘然,暗笑自己多情,竟把那些平淡如水的细节视为生命里的纯情经典。而后我又释然,深深地感谢起那份羞涩的好心情来,因为她,我才没有唐突那段纯纯的关爱和暖暖的情谊。
只不知,远方的阿婉是否依然美丽,是否依然记得送我的那些玫瑰,以及那张小小的信笺。因为,她真诚的祝愿如今已成了灿烂的现实:我已真的拥有了一颗玫瑰的心,美丽永驻,温馨永驻。而且,我也像阳光里的玫瑰一样,用心尽己所能为身边的每一个人飘溢着爱的芬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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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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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的爱情
有一只蚂蚁在路上走。漫无目的。没有方向。
骄阳似火,蚂蚁被晒得眼冒金星。可是,她还得走。
蚂蚁对自己说:如果有上帝,请给我一滴水,给我一片荫凉。我是一只善良的蚂蚁……
突然,有一片海洋出现在她的面前。蚂蚁很开心,她告诉自己,我是善良的,所以,我是幸运的。上帝在,他无处不在。
抬起头,蚂蚁的小眼睛看到一片美丽的绿色的叶子。
他是那样纯净,那样高贵,站在树的顶端,在风中招展。
蚂蚁久久的望着那片绿绿的叶子,久久地,望着,就只是望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叶子注意到地面上的蚂蚁,他很迷惑,为什么,这只蚂蚁好象定在原地, 为什么她不走,也不动,不说,也不笑。蚂蚁忘记了自己的劳累和疲惫,忘记了自己的悲哀。很久以后,蚂蚁发现,自己爱上了那片叶子。
也许是吧!也许,这就是一个蚂蚁的爱情。蚂蚁的爱,也许生来,就注定是渺小的。
秋天了。叶子老了。在湛蓝的天空里,经历了无数风雨的叶子,面容已经不再光鲜。他老眼昏花,以为自己看到的蚂蚁,只不过是一颗砂粒。因为,蚂蚁已经痴痴地,在树下站了那么久。那 么久,却什么也不说。
有一天,蚂蚁想要回家了,为了爱情,她已经孤独的漂泊了很久了。没有朋友,没有问候。甚至,她都没有对那个她爱的叶子说一句话,哪怕,这一句话只有一个字:嗨!
叶子被风吹到地面,此时的他,已经伤痕累累。他知道,自己光辉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他曾经在树的顶端,是整个森林之中最完美的叶子。他静静的躺在地面,什么都不去想。蚂蚁走过来,轻轻的,用小小的触角触摸他,对他说:嗨!
叶子突然想哭,他没有想到,那个在地面望了一整个夏季的蚂蚁,原来也已经老了。他看着蚂蚁,想问她,你是不是爱我?可是,他终究,没有说出口。
这样的一种爱,就算是不说出口,又有什么关系呢?
除了爱,还能是什么呢?难道,还会有什么吗?
整整一个冬天,蚂蚁在自己的家里,和她心爱的叶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偶尔,叶子回想起自己的一生,他会想起那只唯一让他心碎的飞鸟。在一个夏天的早晨,她离他而去,他这一生唯一的一次流泪,就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清晨。他根本没有注意到,那天早上,有一只蚂蚁在他的影子下经过。
蚂蚁的爱情,很简单,因为一滴水,一滴对于她来说象一滴大海一样的水滴,给了她全部生活的信心。是叶子,年轻英俊的叶子赐予她的。她就在那一刻,认为叶子就是上帝赐予她的呀。可她不知道,那一滴水,只是叶子为一只不再爱自己的飞鸟流下的眼泪。而这一切,都和蚂蚁无关。
可是,这些都有什么关系呢?
蚂蚁和叶子都不再年轻。此时此刻,他们是彼此相爱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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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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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们的爱情加一点醋
我和男朋友刚认识那会,他很爱吃醋。哪怕我和旧同学吃个饭,他都要追问半天,还对人家进行一个全方位的清查家底,生怕我会被某个大灰狼抢走。有一次我很生气,那是我们单位搞活动,他非得要去参加。我说你想去就去吧。
谁知道一有男同事想请我跳舞,他就冲上来,拉着我往舞池里跑,后来索性搂着我不肯放手了,那一晚,我们跳了整晚的舞。让我很难堪。
说真的,我很烦他这样做。但是老和他解释也挺麻烦的,他是爱我的嘛,紧张我也是应该的。于是我决定管好自己,尽量避开嫌疑,少找麻烦事,好让他对我放心。从那以后,我不再参加任何同事的聚会,哪怕是单位有应酬,我都会坚持在12时以前回家,偶尔出去采访,我都不会刻意打扮自己,尽可能穿得随和一些。
反正,我变了一个人。先是性格不太活跃了,慢慢地也从朋友间(包括女朋友)消失了。我习惯一个人早早回家,不是陪他的父母聊天,就是和他一起散步。大伙常说的那些新潮玩艺都好像与我无关了。更可怕的是,我连打扮也不敢太花俏,太有个性,费事我那样走出去,他又以为我想招惹谁。小日子虽然过得平平静静,但是我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像自己了。
而且,自从他信任我之后,也就不再吃醋了,不吃醋了,也就不会像以前那样紧张我,也不会特意去做一些事来讨好我。我们之间有点像老夫老妻。
姐姐见我这样。说我是太老实了,不能让男人觉得你太乖,你一乖,他们就跟没事一样的,不会宠你了。谈恋爱嘛,当然要多一些惊喜和紧张才过瘾,于是她建议我还是把他的心给吊起来。要不,慢慢地感情就会退化,说不定要轮到你吃你他的醋呢?
我当然不信姐姐这一套。但是她说得没错,自从我乖了以后,他连电影都懒得请我看了,也不盯得我那么严了,时不时他也会和同事朋友玩得很晚才回家。这怎么行!万一他习惯这样生活,以后吃苦的可是我了。
据说他们办公室还有一个新来的女孩很喜欢他呢?我倒不是不相信他对我的爱,但是你一对男人放松防范,什么事情不会发生?
于是我决定生点事,吓吓他都好。
那一段时间,刚好《花样年华》上演,而我刚好又想看。我首先对他说有没有时间陪我去,他说忙,要不等两天,我也没说什么。
过两天,他请我去看的时候,我轻描淡写地告诉他:昨天已经去看过了!他一惊,追问是和谁去看的?我本来是和姐姐去看的,但是偏偏卖了一个关子,说是和一个朋友。他再追问,我就说不就是一个朋友嘛,至于他再问是男是女时,我就不吭声了。
而那几天,我姐姐让她的一个男朋友时不时往我家里打电话找我。而且我开始变得爱买衣服了。
这一下,他可紧张了。又重新开始关心起我身边的事物来。但是我也改变我以前那种他一吃醋就妥协的性格。
反正我不做对不起他的事,但是也犯不着为了省事就迁就你。原来他不就是吃醋嘛,肯定不会弄得分手那么麻烦。他见干吃醋没有用的时候,就只有想尽一切办法宠我。
但是爱情老是一个模式久了,就会没有新鲜感了。所以我经常会想想法子,为我们的爱情增加一点难度,刺激一下可能会麻木的神经。有时候甚至为了证明他是爱我的,或者我是爱他的,我会异想天开地折腾出一些事儿,只为了考验一下我们对彼此的爱。每一次证明,我们的爱都只会越巩固。
所以说,爱情这事是不能帕麻烦的。现在的我,不仅可以做回我自己,还有一个对我万般宠爱,而且在不断武装自己的实力,生怕我被别人抢走的男朋友。
[ 本帖最后由 悬浮在天空的吻 于 24-10-2006 07:33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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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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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里的声音
星期日的城市上空,弥漫着催人入睡的薄雾。
她走到窗口,拾起一本电话簿,页角已似菜叶状卷翘,她深爱这本跟了她六年的小册子。册里的每个名字都似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正望着她。
回忆是把无形的锁,常把她这样怀旧的人陷入历史的囚牢里。而她,则甘心情愿遁入此中。
手指轻轻弹开Q字母索引。
裘飞!名字似惊鸿般闪现,她的眼亮了。这个曾给过她午夜电话声的人,令她心醉又心碎。
记起他们买第一部手机的情景,那时的手机笨重而老实,到了略微含山带水的郊区,便不敢接收市内的信号。他们将脑内储蓄的手机广告,一一排来点将。终于选了一款黑色带翻盖的。
她说那翻盖似蝶翼。
四千多块钱,在当时对他们而言,是一次奢侈的开销,但为了他诸多买它的理由,她将自己的信赖与微薄的积蓄一同献给了他。
然而,他终于还是带着那只"蝶翼"飞出了她的世界。
她摇头叹息,那是一场昂贵的爱情。不!或许只是一次过高的奢望,随着肥皂泡的破灭,她又落定在现实中。
沈毅。名字厚实,而性格活泼的人。
他们第一次接触是在网上。
他虽然和痞子蔡一样没有海水般的胸怀,但坦诚的心却似秋日蓝空。她沐浴在这片蓝空下,发现了自己新的希望。
银色的手机是沈为她选的。轻盈瘦小的外壳,带一层透明塑套,来电显示的黄绿荧屏灯将它点缀得更为精致。他选了一串彩色带水晶球的铃铛,挂在手机一侧。
此刻的手机,演化得愈发像个饰品,至于风格,更是牡凡莲藕各有不同。
他喜欢小巧的百合花蕾,她爱火热豪放向日葵。
"太秀气啦!"她抱怨。
"难道黑砖头式的才配你?"他撇着嘴,两眼却盈盈盛情。
认识夏荷,是通过她两岁的女儿糖糖。
高楼林立的购物广场,周末的人群有似泻闸的洪流,充斥着街头巷尾。
糖糖穿一件蓝色海军服,溜圆的眼睛望着天奔跑。突然,糖糖双手合十,抓住一个带线的红气球,涨得粉红的面颊,露出得意的憨笑。
这笑神似一人,让人群中的她不禁顿足,凝视着女孩。
女孩开心地玩耍,竟听不到口袋里铃声大作的手机响。
好奇心让她揽起女孩,掏出手机。
"蝶翼"!那款黑色带翻盖的手机。她惊愕了。
"喂!糖糖吗?我是妈妈,别瞎跑,妈妈马上来接你------"
"她在麦当劳叔叔的腿上,你别急,她没丢。"
"谢谢!我马上到!嘟-----"
两分钟后,一位风风火火的女人跑了过来。
"都怪我,竟顾着跟别人砍价,多亏有你,小乖乖,是妈妈不对!"
"小家伙的口袋里怎么会有手机?"她问女人。
"原本她有个玩具手机,今天出门时错把她爸爸的手机当成自己的了。"
"哦?!"
"多亏有你了,谢谢!"女人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我叫夏荷,在报社工作,有事可以找我。""一定没问题!我在生活时报跑腿,还请您日后多多赐稿。"
"天呐!原来是同行!赐稿不敢当,交流才是真!"
临走时,她有些迟疑地问:"请问你先生贵姓?"
"姓顾,怎么?"
"哦,没什么,随便问问-----"
心像一下子被解冻了,血流恢复正常。
即便是同一人,又能怎样呢?!她瞒怨自己。难道还要把那经历背负到八十岁?!
"喂!醒醒-----"
她眼开眼,沈毅已站在身边。
"都当妈妈了,自己却还像个孩子,坐在窗台上都能睡着。"他含笑着瞒怨她。
"谁叫这雾气像感冒通,吸一口就想睡!对了,儿子呢?"
"打了一晚上游戏,现在刚睡。"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谁说的,我当年打两个晚上,都不会瞌睡。"
她笑着,把电话簿丢回抽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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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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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想你
老公走了,受单位委派去大洋彼岸进修一年。
老公走时我没有太多伤感,毕竟身为商界中人的他过往也时常当空中飞人。我又可以过几天轻松日子,不用做饭,不用拖地,甚至不用洗衣,不用争电视频道看我爱看的电视剧,重又过起单身一族的快乐日子。但这一次却和以往不同,分离的日子不是一周、半月,而是一年。
老公走后的第一个周末,我忙不迭地给女友们打电话,约她们来家小聚。整整一天,大家无拘无束地在一起笑着、闹着、疯着,仿佛又回到了浪漫的学生时代。然而当夜幕降临时,尽管我一再盛情挽留,女友们还是一个个以各种借口先后告辞,或为老公、或为孩子,留下我一人独守空房。
下班回家,迎接我的是满屋空寂与冰凉,面对冷锅空桌,没有丝毫食欲。有人说:没有女人的家不是家。同样的,没有老公的家也不像家。每当楼道里响起脚步声,最终又消失在邻家门前时,我又平添一份失落与惆怅。
接下来的日子显得如此漫长,如此难捱。下班后我不再急急忙忙赶回家做饭,而是漫无目的地逛街,我怕回到那寂寞的家。但以往深深吸引着我的服装市场此时却索然无味,因为没有老公陪伴在旁以欣赏的眼光注视我。电视剧也不再打动我心扉,因为没有了老公和我争频道指点导演、演员的不足和编剧的粗制滥造,似乎所有的爱好都不再属于我,只是因为老公不在身旁。
分离后才知老公也真的不容易,灯泡坏了我要自己换,水龙头漏水我要找人修,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要自己去排队交,碰上刮风下雨得半夜起来关紧门窗---而以往这些都是老公默不作声悄悄地做好。
分离后才知道家庭的温馨,思念与牵挂占据了我的业余生活,回想与老公共度的美好时光成了我每日必修的功课和最开心的事,以往的争吵也变成了甜蜜的回忆。
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成了我和老公联系的纽带,述说我的思念和孤独。分离是痛苦的,也是美丽的,我俩的感情并没有因为距离的增加而淡漠,反而更加炽烈。幸福就在平淡中,就在等待和期盼中。我在等待老公回来的那一天,重温浪漫温馨的家庭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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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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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像维纳斯的双手
与利戬的相遇,发生在那一年的情人节。北方的情人节,空气是寒冷的。
在情人节的傍晚,丁香拎着竹篮,在她居住的那座城市最繁华的街道上卖玫瑰花,并不是想挣些零用钱,一个人的情人节总是很难捱的。含苞欲放的玫瑰,每朵都经过丁香的精心装扮,像待嫁的新娘。
夜,悄悄拉开它的帷幕,马路上恋人们甜蜜的身影渐渐多起来,雪花飘扬的追逐着心情,落在鲜红的玫瑰上,水晶般美丽。丁香站在街角上,怔怔的看着人来车往,她裹在厚厚羽绒衣里的小小身躯显得那样孤单、无助。
篮子里的花朵很快就被热恋中的人们选购一空,只剩一朵小小的、枯萎了边缘的玫瑰静静的躺在那儿,“不会有人要它的,那就送给自己吧”!丁香这样想着。此时一个声音响起,“把那支玫瑰卖我吧!”丁香仰起被寒风吹得通红的小脸,淡淡的看着眼前说话的男生,高高瘦瘦的,很帅气却戴着滑稽的绒线帽。“可是它已经不美丽了,我打算留给自己的,如果你想要那就送你好了,我不收钱的。”丁香细声细气的讲话,哈气将她的黑边近视镜笼上了一层霜雾。尽管这样男生还是留下了10元钱和一句话“我也是买给自己的”。
竹篮空空的,丁香的心也空空的。这是人世间最美好的节日,可对于她来说却没有诱惑。丁香低着头,向家的方向走去,那是个富足的家,奢华的房子,精细的食品,有亲情,有笑语……,可丁香却莫名其妙的融不进去,回家对于她来说是一种摆脱不掉的无奈。寒冷的空气冻出了不挣气的鼻涕,她抽泣着,像是在落泪。“送给你好了”,是刚才的那个男生,他气喘吁吁的追上来,拿着那支玫瑰,诚恳的目光看到了丁香的心里。她与他就是这样相识的,那一年他们二十岁。
以后的日子是快乐的。
利戬是一个专情的男生,甚至有些痴狂,在那样一个飘着雪的浪漫节日里,他在马路上“捡”到了楚楚可怜的丁香,拾到了一段铭心刻骨的爱情,他爱她身上淡香的气息,爱她的乖巧,她的调皮,爱她纯净的眼睛,爱她精巧的小鼻子……,他感谢上苍赐予他的情人节礼物。
丁香平淡、机械的日子豁然变得明朗起来,有了利戬的生活是快乐的,她喜欢他的保护,喜欢偎在他怀中,喜欢将自己的奇怪想像说给他听,喜欢他好听的普通话,喜欢他的开朗不羁。他们爱的很投入,很忘我。
日子在幸福中慢慢滑过,一个有火红夕阳的傍晚,丁香突然问:“戬,我们出国好吗?”他不解,“为什么,你又突发奇想了是不是?”丁香默然,因为这并不是她奇怪的想法,因为她的权势家庭已经容不下利戬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毛头小子,做为家中的独生女,她的生活怎么可能不被父母干涉?她更无法违背这种一揽到底的关爱,可她是那么爱利戬,只好选择同他远走,像《玩偶之家》中的娜垃一样出逃。
此事大大中伤了利戬的自尊,他不想事情会如此不乐观,他不理解平凡和贫穷到底有何罪过,他陷入极度的痛苦与无奈之中,看着他日渐消沉,丁香的心都碎了,她无休止的向父母争取着,可是在这个连人的灵魂都可以榨油的世界上,又有谁会相信单纯的爱情?一切语言都是苍白的。
一再的努力,一再的争取都附之东流以后,他们似乎放弃了,似乎不得不屈服于眼前的现实,可谁也不想先开口说再见,日子就在这样的矛盾与惆怅中度过了很久,直到一天深夜,他们从一家茶社出来,丁香说:“戬,今晚的茶好苦,加了水也无济于事”。他点点头,丁香又说:“既然很苦,就倒掉吧”。利戬停住脚步,怔怔的看着丁香,眼神中带着几许哀怨。之后,他们深深的吻了对方,没有眼泪,很平和的分手了。就此慢慢的少了联络,慢慢的断了音讯。丁香的生活又恢复了以往的机械,她结实了新的男友——符合“条件”的男友,不死不活的相处了一段时间,男友说:“我们结婚吧!”,丁香默许了。
故事本应结束了,可事情却往往不是那么简单。
一个雨夜,淅沥沥的雨点敲打着窗棂,吵醒了熟睡的丁香。好久没下雨了,窗外黑洞洞的,天空阴郁,看不见半点星光,忧伤是窗外一抹深蓝的夜色,推开窗,一股清冷的空气袭来,剌激着丁香的泪腺,当泪水滴落的瞬间,她想起了利戬曾为她揩去泪水的手,那双曾给她温暖与安慰的手。于是丁香拨通了那个尘封的手机号码,电话那方响起了好听的普通话——
“喂,你好!”
“是我,丁香,你在哪?”
“在你喜欢的那个有海的城市,怎么了,你好像在哭。”他还是那么敏感于她。
“是的,我哭了,很想你,你去那儿做什么?”
“学习,进修日语,我要出国了,去日本。”
丁香哑然,沉默片刻,悠悠的问:“为什么要走?”
“因为我的记性太好,所以总是很痛苦,打不起精神做事,那样可怎么得了,我要生活啊!”
丁香已泣不成声,“再联络吧!”。匆匆挂断了电话,泪水放肆的流淌着。他要走了,那个用整个生命来爱她的男孩就要离开了。“不!不可以走!”丁香在心底呼喊着,与利戬相处时的画面一幕幕回放在脑海中,曾经幸福的点点滴滴像利刃剌痛着她的心。在那一刻丁香意识到,利戬在她心中是挥之不去的,回忆是美好的,带着悲伤的回忆更是格外美丽,这么长时间以来的努力忘却都是途劳,对他的爱不但一丝没有减少,反而越加的浓烈。
几日后,他与她再次相见,约在了那个熟悉的地方。
“你瘦了,头发留那么长了。”利戬的普通话中夹带了一股海边的气息,但依然好听。
“你也瘦了,不过看起来精神饱满。日本人!”
“调皮,谁是日本人。你还好吗?”
“不好,我要嫁人了。”
“……”
“可我依然爱你怎么办?爱着你去嫁别人,这太不道德了,别走,留下来。”
“留下来又怎样,我无法融入你的家,满眼的回忆,我受不了,跟我一起走吧,你曾经也想过的,那时我无法负担那笔昂贵的费用,现在可以了,不过还有些紧张,我想我很快就OK了。”
“不,我会成为你的包袱的,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况我拿什么做资本跟你走,没有爸妈的支助我什么都做不了,他们不会同意你把我带走的。”
“唉!”利戬的这一声叹息让丁香永生难忘。
“明天我回学校,你送我吗?”
“好的。”
次日,在火车站,站台上人很多,利戬紧紧的拉着丁香手,他们默默无语,眼里含着泪。火车启动了,就在紧握的手松开的刹那间,丁香眼中的泪水一涌而出,她顾不得周围人群惊异的目光,放声大哭。她是多想跟随他,可现在的一切——安逸富足的生活、稳定的工作、父母的关爱、还有那个即将举行的婚礼,要放弃或是得到都需要付出太多的代价,无论选择哪一种,都必须头也不回的走下去,不管前方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
利戬离开的日子一天天近了,丁香真的非常想跟随利戬一起走,可该怎么走?请告诉丁香,她该何去何从?
难道他们的爱情真的要像维纳斯的双手——原本很美却不得不放弃?放弃了就真的完美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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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6 07: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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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粒沙的爱情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三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
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下去,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
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搅,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
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
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良久不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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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06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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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石
传说真正的爱情,会深深地刻在三生石上,即使跨越三界,延绵三世,也会在蓦然回首时,于人潮人海中发现那个似曾相识的身影。
前生
我不知道我是谁,在我有意识的时候,我置身于一个叫建木的地方。华灯初上,我一个人在游荡,偶然见碰到了一个白胡子老头——南华老人。
他告诉我这是一个叫三国的游戏,他是游戏里的NPC,而我只是一个虚拟的数据,我不相信,真的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如果我只是一堆数据,那为什么我有意识呢?
带着疑问我继续前行,就在我迷茫、无助之际,一个翩翩仙子飘然而至。
“何人不爱牡丹花,占断城中好物华。疑是洛川神女作,千娇万态破朝霞。”
好空灵的声音,可是这诗为什么这么熟悉。
“甄宓,我是羽蝶仙子,你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完成你的使命,找寻一段失落的记忆。”
“是叫我吗?原来我叫甄宓,找寻记忆?什么样的呢?”
“这个就要靠你自己去摸索了,记住游戏中一切皆有可能,向前走,四方神兽会指引你,你将从中挑选出一位为你的守护兽,当你遇险时,它则会出现。”
东青龙,西白虎,南朱雀,北玄武,古来命盘不变,天地太平。
白虎东侧,天下失衡,四神失一,四方转三庭。大乱之象。”——上古四方书
一声虎啸,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我是四灵之一的白虎,既然你遇见了我,投我门下便说明我们有缘,同时我的出现也说明动荡不安的时代到来了,向前走,其他三灵分别会教给你一些本领,待到路尽头,你变会被传送去一个动荡不安的时代——三国。”
“你的包裹里除了有彩蝶仙子给你的剑鞘还有一块通体鲜红的石头。莫要问出处,到时候自有用处。”
拜访过四灵,走了好久,终于到了路的尽头,突然一阵雾飘来,我顿时失去了记忆。
等我醒来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陌生的世界,曾氏告诉我,这里是江陵新手城,既然是新手城,看来在这里是找不到答案了,她告戒我时局动乱,郊外野兽丛生,要我出行小心。
谢过后,背着几片肉以及一点清水,便出外冒险了。
西门外,月光下。我独自一人赏月,来到游戏已经几个月了,整日除了打怪还是打怪,难得找到一个景色宜人且安静的地方,独自一个人享受着这份惬意。
站在吊桥上,忽然抬头,对面站着手拿仗的一男子,刹那间天旋地转,脖子下的石头越发显得红了,我知道他就是我要找的答案。
佛说五百年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自从那次相遇,我疯了一样的找寻他的身影,可茫茫人海,谈何容易。
再见他,是在一次自虐式的打怪中,我收起法仗用拳头一点一点的攻击,不敌怪,眼见生命的流失,却也毫不在意,就在这时他站出来帮我解决了这怪,我一见他脸上一片热,低头小声呢喃道:谢谢你。
“呵呵,不客气,这怪有点凶猛,你自己要小心啊,我这有点补血的药品,另外送你一把小巧的剑吧,这样打起来会快点。” 呵呵,他哪知道我是故意的,我本有武器。但是从那以后我决定永远携带那把剑,因为这是他送我的第一份礼物呵。
“我走了,你自己小心。我叫曹植,是魏国人,我看你打怪这么辛苦不如我带你吧。”
呵呵,我心里暗暗高兴,我正愁没机会和他单处。
那会不会影响你呢?没关系,一起练有个伴也不寂寞。
就这样,名川胜地都遍步我们的足迹。我们之间情素暗生。时间一点点的流逝,转眼我已经到了花季。听闻村长说魏国势力强大,如果我们能得到他们的庇护,村里就能过上太平日子了,更何况主公的三个儿子各个是人才,大公子曹丕文武双全,又是继位的第一人选。所以村长想在村中挑一名貌美的女子去和亲。 村里闹的沸沸扬扬,我一笑了知。心里已经有了他,我不在乎富贵,也不想做妃子。哪不知我即将成为政治的牺牲品,也注定我们之间有一个悲惨的结局。
当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已经在出嫁的途中,芙蓉姐姐以死相逼,村长含泪诉苦,为了全村,我屈服了……
据说迎新娘的是新郎的三弟,在进门前风轻抚我脸庞,从喜帕露出的一角我看到了他,原来他就是新郎的弟弟,显然他也看到了我,一脸的惊愕。昏昏沉沉的拜完堂。第2天才知道,夫婿前往战场杀敌,这期间曹家只有三公子在,所以他代兄进行完了婚礼。我犹如五雷轰顶,为什么?我们以后要以叔嫂相称。
隔天晚上外面便传言,曹家新媳妇,自缢生亡。
曹植抱着我的身体,来到我们相遇的那条洛河边,向着深处走去
不久海面恢复了平静,仿佛没有人曾经来过。
佛前
佛说:“你要忏悔,他为了你而放弃生命。”
甄宓说: “是的!我忏悔,可是求你来生让我和他再相见。”
佛说: “你又何必如此执着呢?你们注定不会有善果的。”
甄宓: “难道爱一个人也有错吗?”
佛说: “他已经喝了孟婆汤,失去了你的记忆,你能忍受的了吗?”
女孩: “我可以!”
佛说: 今生你们有缘无份。来世你将投胎于一富贵人家,日后便成为一绝色女子,以后就看你的造化了。
今生
你为什么在这里。
因为我在等你。
你等了很久吗。
是的,很久了。
那么,你为什么等我?
因为我要杀了你。
我叫貂禅,在游戏里出生的时候除了系统分配给的粗布衣裳,还有一块通体泛红的石头,好像其他人都没有。
我经常呆在江陵西门外看月亮,我爱这里,因为在这我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我为什么出生在这?我又在这等着谁呢?
剧情安排我被司徒王允收留,认为义女,有一天他告知我,我的杀夫仇人出现了,于是我去司徒府接了一个任务,杀董卓为父报仇。
据说董卓有三宝:奇兽“赤兔”,二目赤红,双耳奇长,奔跑之疾,天下无双;宝刀“七星”,削铜剁铁,切金断玉,锋芒之利,当世无匹;义子吕布,斩将夺旗,探囊取物,武艺之精,震古烁今。以我目前的实力实在难以完成任务。
于是,义父将我现给董卓,意图之。在我见到董卓的那瞬间,我回忆起来了前世,想到了前世的种种,难道我们之间真的如此无缘吗……所以今生我要亲手杀了他?
董卓府。
男人可以掌握权利和女人,而我——貂禅,可以征服任何男人。于是我成功的让两个男人都爱上了我。从此我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为的就是完成任务。
董府后园有亭新建成,董卓邀我和吕布共观看。我发现亭子未名,出于好奇便问为何 ?董卓笑答:爱妾就为它命名吧。我看了看吕布,笑答:“有风来仪。”有意思取笑其“凤仙”之名。吕布大为尴尬。而董卓却不知其意,便命人题名“凤仪亭”。从此 那边是我们相会的地方。
凤仪亭。
我静静等待着那个叫吕布的男人。
我知道他会来。
身后响起一串略显急促的脚步,“貂禅,放手吧,让我们忘记一切,管他什么任务,我们一起去做神仙倦侣”吕布急促的说道。
我轻笑着转过身“好,我答应你,完成任务我就离开,永远的。现在你可以走了,我约了他,马上就要来了。”
你为什么在这里。
因为我在等你。
你等了很久吗。
是的,很久了。
那么,你为什么等我?
因为我要杀死你。
我依偎在董卓怀里,享受着最后的幸福,仰起灿烂的笑脸:“如果还有来世,我一定要再见你”
“呵呵,爱妾你为何有此说呢?”
话音未落,一把匕首插入他的胸膛,一抹暗红,在厢房里绽放,是那么的刺眼。
我坐在铜镜前,仔细插着鬓间的芙蓉花。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前世我嫁给了心爱人的哥哥,而今世我又亲手杀了他”我狂笑着,望着铜镜中风情的容颜,空有一番姿色又能怎么样?
凄厉残碎的声音在空中破开,镜子碎了,一颗哭泣的流星,迅速划过空中,转眼消逝。
临死前我终于知道,原来那血石是我的血泪凝结成的。
佛前
佛说: “你要忏悔,因为今世你杀了他。”
甄宓说: “是的!我忏悔,可我不甘心,我要看着他守着他。”
佛说: “固执!你们注定不会有善果的。”
甄宓: “就算是飞蛾扑火我也再所不辞。”
佛说: “既然你看不开,那就随你去吧,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你考虑好了吗 ?不会后悔?”
甄宓: “是的,我绝不后悔。”
来生
夕阳下,临江郊外,一男子在打怪,突然法力顿失,一妙龄女子上前,递上一碗清茶。男子喝后顿时法力大增,于是他们相识相爱了,从此临江外、成都城。遍布他们的身影,只羡慕鸳鸯不羡仙的传说在三国游戏里得到验证。
听到这里,你会不会觉得那对男女很幸福,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
其实,我是那杯清茶。我如同美人鱼一样爱上了一个王子,甘愿舍弃自己珍贵美丽的鱼尾,只为了来到王子的世界,陪伴在王子的身边。
这就是我和佛祖的约定,这一世我化为一碗清茶,因为我知道只有这样,我才可以安安静静地守在他身边。
故事从这里开始变得不再美丽。
这是幸?还是不幸呢? 我不知道,但是我不后悔我的选择。
有一种爱叫守侯。
传说真正的爱情,会深深地刻在三生石上,再回奈何桥,我发现三生石上有我也有他。
面对着三生石,我轻语:如果有来生我们还要再续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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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08 0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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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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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08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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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你~
不错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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