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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还PTPTN是好事? “年轻人什么都要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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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8 05: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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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还钱,本就天经地义。看不过眼一些人有钱去旅行享受生活,却没钱还ptpt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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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8 05: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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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谁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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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8 05:28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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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8 05: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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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anne 发表于 31-5-2018 05:05 PM
借钱还钱,本就天经地义。看不过眼一些人有钱去旅行享受生活,却没钱还ptptn
就好像那些看盜版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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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18 0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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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盟政府執政3週,在首相敦馬及各內閣部長宣誓就職以后,就馬不停蹄地在落實選前承諾,如穩定油價、廢除消費稅,也砍掉了部分大型計劃,如馬新高鐵與捷運第三幹線,減低國債負擔。
另一邊廂,民間在聽到希盟政府宣布國債高達1兆令吉以後,在網絡上就出現一批熱血人士,號召人民捐款給政府還債,引起了很大迴響,而促使政府設立馬來西亞希望基金,接受人民捐款。
在政府這3週的動作,都在於減輕政府的財政壓力,但是在某些方面的決定,卻又顯得與此目的背道而馳,其中在高等教育基金貸學金一事上的決策,讓人摸不著頭腦。
希盟的競選宣言中,有一項是讓收入4000令吉以下的高教貸學金貸款者,可以暫緩還款,而在實現這承諾前,教育部已經先解禁過去因為欠款列入黑名單而被禁止出國者。
其實這邊廂接受捐款,那邊廂卻又讓人拖債,是非常矛盾的事,尤其是看到高教基金局公佈的數據,有高達43萬人拖欠貸款后,更覺得讓這些人拖債,是很不合理。
如果說這些拖債者,能夠規劃好出國旅遊,卻無法規劃還錢方案,這是無法令人認同的事,如果這43萬人準時還債,每個月回流的錢,相信是筆非常大的數字,也可以讓更多人獲得貸款,讓國家可以培養更多人才。
財政部長林冠英早前曾表示,基於國家面對1兆令吉債務,可能無法實現部分競選宣言中的百日執政承諾,其中就包括了上述延遲償還貸款的承諾。
以個人的立場來看,這一項承諾不妨“食言”。(中國報 評論 黃富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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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18 03: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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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等教育基金局(PTPTN)近年以强制的手段来追回高教贷款的做法引起许多民众的反弹。虽然如此,这种强制的手段却有效追讨回总额达18亿4000万令吉的贷款。根据报道,60%被列入黑名单和被禁出境的高教基金借贷者已经缴付他们的贷款来换取他们的“自由”。
509变天后,刚上任的教育部长马智礼在5月23日也正式宣布凡是月收入低于4000令吉的高教基金借贷者可延迟偿还高教基金贷款。这是为了达成希盟政府首100天的承诺。可是当这项消息公布之后,却有许多贷款者马上终止缴付他们的每月贷款。
这样的现象值得我们反思我们的大学毕业生的态度与素质。当然,当今社会贫青族的问题是我们不可忽略的,但相对于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这些高教基金受益者的收入是比较可观的。所以笔者认为这不是赚多少钱和还多少钱的问题,这是诚信和态度的问题。
“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是我们华人的传统和优良的价值观。其意义就是喝水的时候想起水是从哪儿来的,比喻不要忘本。然而我们却常常看到许多得到政府奖学金的学子被保送到国外顶尖学府深造但毕业以后却忘本忘恩。
假如那些高教基金受益者和奖学金受益者有颗饮水思源的心,他们应当主动按自己的经济能力缴付所借的学费而不是等到被列入黑名单才来履行还债的责任。
因此,我们不需要政策来决定收入的多少和偿还高教基金贷款的数额,我们更需要的是教育我们的受益者何谓责任和饮水思源的观念。我们也不需要有所谓的“促销”和“折扣”来吸引这些高教基金受益者来偿还他们的贷款,因为这本来是他们应当负上的责任。
有借有还是天经地义的,况且高教基金借贷者也与国家高等教育基金局签了借贷合约,所以那些为了自身享受而拖款的受益者是自私的。
假如每个高教基金受益者都饮水思源,不但更多的莘莘学子可以受益,这样的精神也必然可以提高马来西亚的公民意识和爱国之心。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倘若我们都有这样的信念,那么我国人才流失的问题便能迎刃而解,欣欣向荣的马来西亚就指日可待。
借钱还钱乃理所当然,但我们更应该有感恩的心和知恩图报的态度。因为国家高等教育基金不只给高教受益者一笔金钱去深造,它也给了他们一个追求梦想的机会和贡献社会的能力。
所以他们有责任为这个国家贡献他们的才华,以报答国家的栽培之恩。(文章来源:星洲日报/迦南地‧作者:温思拯‧讲师·2018.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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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8 04: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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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赴英国旅游时,其中一份工作是照护者(Carer),就是帮忙看护英国的老人,当时我在苏格兰一个癌末病人的家庭,有时候跟著他们出外,汽车需要打油时都看到英国人先把汽车打好油后,看了价格多少再走去付钱。
我惊讶,心想若在大马,油站不就亏大本?有一次我问老人家,会不会有人打油后马上驾车离开?油站能找回他们吗?老人家一脸震撼,「怎会有人做这种事?这是非法的,我们当然不会做这种事。」这就是外国人从小培养的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是基於人民对於公民角色及其价值理想的自觉反映,包括对自身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及社会责任意识。而这里谈的社会责任是一种责任与义务的相连性,即在法律领域设定责任与义务的途径是单一的,在道德领域却存在多种设定责任与义务的途径。
这比如说,希盟政府在大选前提出的承诺,一旦执政即会让月入4000令吉以下的高等教育基金(PTPTN)借贷者申请暂缓偿还,同时从出国黑名单內移除,即不再禁止他们出国。
在法律底下纵容
我们都知道,高等教育基金过去实施將欠贷者列入出国黑名单及中央信贷资讯系统(CCRIS)后,贷款回收率比过去多出很多,这也意味著很多欠贷者可能抱著能拖就拖的心態,並非经济能力上不允许。
然而在希盟执政后,原来进行自动扣除的欠款者皆纷纷取消,这意味者过去这些人原本有能力偿还,但因法律及制度下允许暂时延后,促使很多人利用这个便利拒绝偿还。若存有公民意识,理应会瞭解欠债还钱天公地理,自己在有能力之余就多少还一点,而不是因法律可以允许你暂时延缓,就无视未来许许多多的子弟因为资金不够而无法得到贷学金升学。
为什么我国会有这样多年轻子弟在希盟执政后即马上取消还款呢?这归根究底,就是公民意识的缺乏,因为他们认为是法律容许我可以不用先还,那为什么我要继续还呢?但如果你有很高的公民意识,你会理解除了法律外,还有道德素质及人格修养,人格就是有理性和反思,欠债还钱本来就是一个有公民意识的人必须做的,而不是什么都由法律去设定。
政付延后偿还PTPTN的用意是体恤欠贷者在经济上拮据,但其实每个月还100令吉或200令吉对很多人不会带来很大负担,有良心的公民,即使法律下容许我们延后偿还,我们也理应具有公民意识,有能力偿还就偿还。
法律不外人情,更何况欠债的是我们,想一想,当初我们申请贷款的时候,是多么渴望被批准让我们有机会升学,如今学成归来,理应是回馈的时候,不该因为贪图小便宜,让未来更多的子孙因此失去贷款升学的机会。(诗华日报评论 :林艾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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