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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工作者,寻求法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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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 你们好, 小弟在海外工作, 当然正规公司,有工作签证和护照,可是公司有一个明文规定
所有员工的护照和工签都不能自持,必须交由公司保管 如果要用到,再由上司审批派放
请问
1. 在法律的观点上,这个是正确的么?
2. 在我个人有什么任何隐患?
关于上述,我能寻求什么正确的途径联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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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8 01: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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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法律的观点上,这个是正确的么?如果你在马国请一个印尼女佣,你会不会这么做?
2. 在我个人有什么任何隐患?
叫他们写一个收条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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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8 04: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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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018 05: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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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会保管你的护照,要用才申请拿回,这可是你的财产呢。我也是在国外工作的都没有这样的。你是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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