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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新明日报》美食记者和总编辑 “老吴”被控欺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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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7 05: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涉嫌冒充新加坡《新明日报》记者和总编辑,推销美食资格配套的“老吴”,于星期四被控欺诈罪!


今年29岁的 “老吴” 原名吴廷麒,控状指出,他于上周二和周三在该国白桥熟食中心向一名摊贩陈女士谎称,自己是《新明日报》记者,向她讹诈500元(约1556令吉)广告配套订金。


主控官也向法官申请,将案件展延至三周后审讯,以提呈更多控状。


不过,“老吴”在庭上仍坚称,这是一场误会。


“我一直佩戴自己的媒体证……我是MBest Media公司的记者,可是受害者说我来自《新明日报》。”


法官择定,案件展延至7月20日过堂,并批准他以2万元(约6万2千253令吉)保外候审。一旦欺诈罪名成立,被告将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罚款。


根据新加坡媒体,五年前,“老吴”就曾打着“阿贤”师弟的名号,向大马餐饮业者骗取广告费。当时,有不少餐饮业者中招后,纷纷向警方报案。


去年10月,“老吴”再次使用相同技俩在新加坡招摇撞骗。当地摊贩申诉,他冒充《新明日报》美食记者和总编辑,向他们索取了最高2千900元,有人则怀疑被利用当“活招牌”,无故被放上某个“美食网站”。目前,这些摊贩都已经向当地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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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7 05:26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人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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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7 08:2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旦欺诈罪名成立,被告将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罚款

小钱或许会被判重一点,   贪多的如康某 反而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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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7 09: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經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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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6-2017 07: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概受控者不知罪刑可被判十年重刑吧!不過知道又怎樣,還是那麼多人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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