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一下找到这条
法官:砂议长无权撤销议员资格
(本报古晋17日讯)陈长锋案件最终尘埃落定!今日由古晋高庭法官拿督道格拉斯宣判他胜诉,保住埔奕区州议员资格!随着高庭宣判,埔奕区补选也毋需举行!
拿督道格拉斯今日是以砂州议长“错误诠释法律”或“越权”之说来宣判撤销陈长锋州议员资格无效!实际上,砂州议长无权在议会内撤销一名州议员的资格!
在宣读判决期间,拿督道格拉斯也随即提出数项要点,分别包括砂州议长并未给予陈长锋足够的时间为自己辩护、错误诠释法律以至于误导议会殿堂,并针对此事辩论,最终在议会内撤销陈长锋州议员资格,此举已经违法自然公义法则。
拿督道格拉斯也在宣读判词时强调,砂州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亚并没有任何权利透过议会直接撤销州议员资格,在当时,反对党州议员也要求给予30分钟至一小时让陈长锋为自己辩护的时间,却遭到拒绝,此举也是不合理的。
他声称,总而言之,一般上州议会的权限在于立法,不得轻易干涉司法的权限,砂州议长最终因错误的法律诠释,误导了整个议会,导致陈长锋州议员资格被取消。
最终,拿督道格拉斯即宣判陈长锋胜诉,而身为第一答辩人及第二答辩人的砂州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雅和砂第二财长部长拿督斯里黄顺舸务必共同分担10万令吉的堂费。
较后,陈长锋律师团代表黄庆伟与张守江受访时皆对法官的判决感到满意。
张守江补充说,根据法官的判词,砂州议长在州议会内,处理陈长锋的事件存在有很大的偏见,他似乎把自己变身成“立法者”、“控告者”及“判决者”,违反三权分立的原则。
此外,黄庆伟也强调,法庭的判决也说明了陈长锋被撤销州议员资格案件即是在违反法治,甚至越权,误导整个州议会的州议员,最终出现70对10票的局面,将陈长锋的议员资格撤销。
据悉,原定于本地月19日下判的是项案件,是基于法庭考量到判决不能太接近提名日,因此决定提早在今早9时下判。
今日一早,双方律师团、行动党支持者及大批媒体,即已在法庭内等候法庭的审讯。
法官拿督道格拉斯即于9时许步入法庭殿堂,随即宣读判词,最终基于数项技术层面,判定陈长锋获胜。
--
70:10
说明上至蚁长下至蚁圆没人懂法则权则 出包后也没事 人民继续每个月几十千几百千养这样一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