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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府推出了一些对马来西亚研究发展的奖励和措施给外商投资。马来西亚对外销之奖励和措施如下。 一、促进外销双重抵减 本国公司如为寻求在马来西亚制造之产品和服务之外销机会,而产生之某些费用,得予双重抵减。双重抵减之费用,系指因下列原因而产生之费用: 1、在海外刊登广告。 2、在海外提供免费样品。 3、从事出口市场之调查。 4、参与海外供货投标。 5、提供技术资料。 6、准备及参加商展、工业展、虚拟商展的开销,及员工的差旅费。 7、参加国际竞赛所制作的模型、透视图及3D动画等。 8、公司员工因拓展市场赴国外之差旅费。 9、公司代表因商务出国之膳宿费,但每天以450马币为限。 10、为拓展外销而在海外设置业务办事处和仓库之费用。 11、出口包装设计费,惟须利用国内的专业服务。 12、为投标国外采购案而进行的可行性研究。 13、在国内或国外参加商展或工业展。 14、 在国外的马来西亚永久贸易展览馆展示商品。 二、对促进出口的单一扣除 居民公司为在马来西亚制造之产品、农产品和服务寻求外销机会,而产生之某些费用,可获得单一扣除,该合格支出费用包括: 1、在国外登记专利、商标和产品许可的费用。 2、 邀请具有潜力之进口商来马访问的住宿费,以3晚为限。 三、出口贷款保险费双重抵减 凡由出口商向当地之保险公司投保之外销货品,其所支付之保险费得予双重抵减。 四、仓库特别建筑减免 凡用作储存外销及再出口货品之仓库,得享受合格资本支出10%之年度抵减。 五、促进马来西亚品牌双重扣除 为促进马来西亚品牌其广告支出费用可享有双重扣除(惟该公司必须拥有该品牌至少50%以上之股权,且品质符合外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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