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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纳闽工作准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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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纳闽贸易公司的工作证申请,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外国人的薪金一个月最低必须是 马币 10,000 或任何等值的外币。
2)工作许可证的申请职位必须根据马来西亚入境事务处的要求:
- 高层管理人员如执行董事,常务董事,首席官,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
- 专业人员如会计师,律师,顾问,包销,经济学家,顾问,工程师,精算师,交易商(对那些在纳闽国际商品贸易公司的经营商人)。
- 技术专家如IT专家或与纳闽贸易活动的其他专家。
3)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能力,或与工作相关的经验并符合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所发出的适当要求。
申请资格
工作许可证的申请应根据马来西亚移民局通的清单要求并一并与证明文件提交给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证明文件必须采取以下在马来西亚认证的授权人员认证:
1)监誓官;
2)公证人;
3)注册会计师;
4)倡导者或律师;
5)公司秘书;
6)马来西亚/外国大使馆;
当呈现的文件不是英语或马来文(其他国家的语言),它必须附有该文件的经正式认证的英文翻译版本。该文件的翻译可在申请人居住的国家办理并在驻国外的马来西亚大使馆认证。
注意事项:
1)申请人若是来自由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指定的高风险的司法管辖区,可能被要求由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进行面谈环节。
2)工作许可证申请的最长期限是两年。申请续期者必须在工作签期限的前三个月提交文件给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
若有任何疑问,可游览 www.tannet.com.my 或 www.3737580.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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