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ch4848 于 30-10-2015 04:51 PM 编辑
昨天朋友给我看了一段发生在他住的公寓的有趣video,请教我这个半桶水的法律学生意见。接下来故事情节:
当日管理层以经知道果两个基基住边一层了。不过那两个基基死都不开门躲埋来。第二天就有人放了这段video在他们的facebook要人帮手找出基基。到了第四天,粉红基就带了律师去office要求管理层撤掉所有的video和comment包括其他人share的,不能报警,最多赔五千 超过的吃自己。
最好笑的是office经理怕死别人抢功就lalalum签了同意书还和居民说settle了。就昨天居民问他谁批准他签的,那个笨经理还理直气壮说没人同意他会settle的。
意见:那个笨经理如果没经过管理层同意 (verbal or BnW),同意书是经理和基基的deal,管理层不必理会,要中也是外包的管理公司中。现在最重要的是去报警,有用没用都好做个备案没错的。
也顺便看看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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