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美丽旅程 于 10-8-2015 12:53 PM 编辑
根据《圣经》的教导,人人都有责任服从政府的法律和规定的。
罗马书13章: 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於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6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7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提摩太前书2章1「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2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
提多书3:1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当年,主耶稣虽然在没有任何罪名之下被钉十字架,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罗马政府。
若政府没有阻止人民崇拜和顺从上帝的信仰自由,基督徒是没有必要抵制和对抗政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