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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屋子被發展商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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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5 01: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hin1992 于 26-5-2015 11:20 AM 编辑

大家好,
小妹的父母現在住的房子 (Wangsa Maju, Section 2) 的組屋區在半年前就接到通知說會被 Wxras Bxxggx Development Sdn Bnd 收購, 當時也叫我父母填survey,我父母當然反對。

現在又收到另一封survey, 也是叫我父母填了提交。

1)信裏收只要>75% 的住戶同意此發展項目,該計劃就會繼續進行?(我想問是真的嗎?我媽說如果項目真的繼續進行(>75%), 那些反對的將不能拿到他們喜歡的單位)

2)另外,他們說會賠償1 unit 給每一個戶主(根據現有的房子來決定), for example, 2 bedroom(current) will get 1000sqft (new condo, 3 bedroom), 3 bedroom (current) will get 1200 sqft (new condo,4 bedroom)
-->
可是現在的經濟那么差,萬一發展商bankrupt? 起到一半的屋子要怎么辦?

-->
發展商說會在36個月内建好及移交房子,這期間我父母及其他住戶會被安排到genting klang 附近的condo住(要自己繳交maintenance fee RM150= 可信嗎? 因爲沒state in survey form 我媽說是in verbal==,可是任何東西都要black n white

3)而且,簽了這個survey, 就要交上地契了。。。(referto page 6)

4)有哪位大大聼過Wxras Bxxggx Development Sdn Bnd 上網找都沒其相關資料

4)我媽說會follow majority, 感覺我們好像被發展商threatened 了。。。

請求有相關方面的知識的大大幫忙解答,小妹在此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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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5 0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是私人住宅不是DBKL的,他们应该需要得到100%同意才能吧?不然要逼迁?应该不会发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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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5 0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文件什么的不要乱签名。一切东西问过律师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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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5 04:5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數都會收購成功,先別簽,最後簽的討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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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5 04: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300k的旧家变600k
有什么好嫌弃的?
发展商是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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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8:11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坏孩子1989 发表于 31-5-2015 04:09 PM
300k的旧家变600k
有什么好嫌弃的?
发展商是PV

我聽人家講的不一樣,發展商賠200k,外加賣回給你一間condo

賠你200k,再叫你買6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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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8: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春秋 于 1-6-2015 08:58 AM 编辑

以旧屋换新屋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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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09: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都应该质询律师。可以联合屋主一起。千万不要把政治因素带入,不然一些人会因为反对而反对,而且那些人还是居外人,发生事情后就排排屁股不见人。一切以本身的利益为主。可能一些人会狮子开大口,到时候得不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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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10: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做不成的买卖..只有谈不拢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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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15 08:16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吉隆坡7日讯)旺莎玛珠第2区组屋盛传多时的重建计划终有眉目,发展商Platinum Victory有限公司将以“一屋换一屋”方式或现金赔偿给业主,惟计划落实的前提,需先获得超过75%业主同意。
展开民意调查
该公司今日特办说明会,以公开赔偿细节,吸引逾600名居民前来了解详情,为征求业主同意,该公司也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展开民意调查。
发展商表明,一旦超过75%业主签名同意重建,才会进一步着手处理重建事宜,反之若无法达至预定同意数量,则不再进行计划。
涉及重建地区只占旺莎玛珠第2区部分组屋,即E、F及G区,共有1080单位,占地13英亩。
Platinum Victory有限公司董事经理颜友才出席说明会后,向《南洋商报》记者强调,该公司针对重建一事,曾咨询联邦直辖区部意见,并获该部建议先与业主讨论,以取得同意。
“若超过75%业主有意愿重建,我会进一步与隆市政厅申请及探讨重建细节。”
他促请业主勿担心,现有阶段只是征询他们的意愿而已,毫无法律约束,业主无需担心本身利益受损。
“在今日说明会后,我们分发调查卷给业主,他们可针对重建一事,给予同意或不同意的回答,任何疑问也可在回条上留言,以便本公司作出探讨。”
他认为在现有阶段,尚会有许多业主不明状况,并建议会每月与居民开会一次,促进计划的理解。
业主担心难承担高昂管理费
居民积极出席说明会,针对各赔偿细节提出疑问,获主办方一一回应。
说明会由PlatinumVictory有限公司法律经理冯增威主讲赔偿细节,并有专员在场翻译为国语和华语,以便出席业主清楚了解。
业主也积极在问与答环节,提出本身疑问,包括单位方尺较大,是否可获更高赔偿,安顿地点设备、新管理费调整及停车位不足等问题。
尤其是经济能力中下业主,担心无法在新公寓建竣后,承担每月高昂的管理费;有者也基于消费税导致百物上涨,认为5000令吉搬迁费不足应对。
他们担心安顿到翠湖园居住,会面对交通不便问题;有者也担心房契遭发展商抵押给银行,成为“负债人”之一。
反观经济较佳的业者则对重建计划深感兴趣,着重在赔偿细节,包括要求至少两个停车位赔偿、公寓基设标准及更高赔偿额。
在场发展商表示欢迎业主针对个人要求,致函提出,以便该公司作出探讨。出席者尚有Platinum Victory有限公司董事颜佳祥。
安排住宿提供搬迁费 赔1倍面积单位
Platinum Victory有限公司将以“一屋换一屋”方式赔回重建地区单位,并按原有平方尺,赔回一倍平方尺及提供搬迁费及过度期住宿安排。
颜友才说,当地现有组屋大多数是约500平方尺的两房单位或约600平方尺的3房单位;因此一旦重建计划获得同意,该公司将赔回1000平方尺的3房单位给两房业者,及1300平方尺的4房单位给原有3房单位。
“赔偿地点在翠湖园或旺莎玛珠第2区原地重建;同时另优惠其他地区单位作为交换,即武吉华联、甘榜威拉再也或是瑟马烈路的新房屋计划;并附送一停车位。”
他也说,一旦计划展获同意展开,须时5、6年进行,因此,业主将获安顿在翠湖园的Residensi Teratai及Parcel D7公寓,租金及管理费全免,屋主只需支付本身的水电及排污费。
“公司也会支付5000令吉搬迁费,同时会在过度单位准备好基本设施,如水电及厨房料理台等;并会在原地新公寓建竣后,额外再支付5000令吉搬迁费让业主回到新单位。”
他说,发展商也将在重建期间,以每月1000令吉租金付给两房业主或1200令吉给3房业主。
“若屋主不想拥有产业,献议赔偿价为30万令吉现金。”
设计用料绝对合格
颜友才指出,旺莎玛珠第二区重建计划为住宅区,并会建设符合规格的公寓单位赔偿给原地业主。
他说,重建的新公寓单位除赔偿给原地居民外,也会对外出售,所以无论是在设计或用料方面,绝对符合市场的公寓规格。
他指出,新公寓单位管理费为每平方尺15仙,考量到部分居民能力问题,在业主迁入新单位后,公司将津贴业主首3年50%管理费。
“一旦计划获得落实,我们会在期限内通知业主签署买卖合约及搬迁细节等文件。如果房屋无法按照买卖合约原定36个月完成,公司同意持续承担租金及逾期赔偿。”
针对部分业者单位当在贷款中,冯增威说,该笔贷款由发展商向银行清还,并把欠款转向新单位贷款。
业主吁设委会保障利益
部分业主为保障本身利益,在场呼吁成立业主委员会,与发展商针对重建一事进行协商,获得在场大部分居民同意。
居民认为,透过委员会,可更直接代表居民与发展商协商及有效传递新消息。
发展商也认同这项提议,鼓励业主成立委业会,派代表与该公司详谈,利惠重建调查工作的展开。
此外,也有业主要求发展商成立电子平台,分享最新的重建调查咨询,亦获得发展商欢迎,并指会按照居民留下的联络方式,传达居民耐心排队提出心中的疑问。最新资讯。

http://www.nanyang.com/node/705727?tid=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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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6-2015 06: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lackcat98 发表于 13-6-2015 08:16 AM
(吉隆坡7日讯)旺莎玛珠第2区组屋盛传多时的重建计划终有眉目,发展商Platinum Victory有限公司将以“一屋 ...

謝謝黑貓的分享!, 就是這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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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15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1992 发表于 14-6-2015 06:11 PM
謝謝黑貓的分享!, 就是這個計劃~

小心,很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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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5 04: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因为leasehold的关系,所以發展商爽爽就可以就去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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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5 04: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10#的意思, 目前只是才咨询住户的意见, 问看有多少住户愿意卖而已.................

如果有75%以上的住户愿意卖, 他们才会向政府申请这个project
如果没有达到75%, 它们直接放弃

并不是说达到75%, 就会逼剩余的25%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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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6-2015 05:02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Survey 而已,又不是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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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6-2015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带个人情感看待这事(因为个人对住家的感情,是无法用金钱弥补的),
30万现金献购价,很不错。比市价高出 50%。

一屋换一屋,感觉更值得。

因此,无论是一屋换一屋,还是献议价格,都非常合理的。

问题是,何时赔偿这笔献购价,何时安顿在建设着的居民呢?
万一 5、6年也没建好,未来如何是好?有什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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