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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4 1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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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20-12-2014 12:56 PM 编辑
這個抄襲聖經的假冒宗教所描繪的『天堂』滿了肉體的情慾,且天堂裡的酒喝多了也不會醉,是名副其實的〝酒池肉林〞,其道德水準和聖經相比,實在差太遠。
其实,没有永生,很多人也不介意。
但是不追求永生, 就有地狱的惩罚。
所以,人一定要追求永生,不然就下地狱。
这逻辑对吗?
因害怕〝下地獄〞而信主是消極的;
然而,因看見主的榮美深受吸引來追求祂,愛祂,並緊緊跟隨祂,是積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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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4 07: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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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神教里,你还是得下地狱,
就算你干了一辈子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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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2014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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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kyong85 于 20-12-2014 02:00 PM 编辑
地獄也有肉體和痛感神經(受火燒之苦),為何天堂不可以有肉體跟情慾(酒池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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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2014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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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2014 0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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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根本就沒有說人死了就上天堂這回事。事實上,聖經告訴我們,信徒死了之後是先到陰間,而非大家所認為的『天堂』。他要們都要在陰間等候主基督的再來。當主基督再來時,已死的信徒就要復活,從陰間裡出來。還活着的,就要被提,身體就要改變。無論是從死裡復活的,還是仍然活着的,都要穿上另一個身體,這時,他們就要像天使一樣,(就如主耶穌所說的-太22:30),就不再有性別,也就不再有性的需要,就脫離了肉體,不再有肉體的情慾,成為屬靈的身體,就要和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身體一樣。
至於那些沒有信主,活着直到主來的,他們的身體並沒有改變,仍舊是舊造的身體,依然有生育能力。這些人會被主基督分為綿羊和山羊--綿羊就要被遷到永遠的國裡作百姓(太25:34,太25:46下),在那裡有主基督和得勝的信徒作王管轄他們;山羊就要被丟進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他們是靈、魂、身體一同被丟進永火(火湖)裡,永遠受痛苦。(太25:41,太25:46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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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12-2014 04: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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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覺得有點雙重標準罷了。
如果你認為回教的天堂有肉體情欲是不合理的,
那麽你應該也不會認同地獄是有肉體與痛感神經。。。
換句話說,
如果你認同天堂不該有肉體情慾的酒池肉林,
以死後沒有肉體的同樣標準,
地獄同樣沒有肉體,
沒有肉體如何感受火燒之痛呢?
把話說回來吧。
回教的地獄有火燒的肉體痛苦pun,
所以它的天堂有酒池肉林肉體情慾。
我認為
相對來講回教比較沒有雙重標準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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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4 09: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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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22-12-2014 09:16 PM 编辑
主耶穌在聖經裡告訴我們,死了的人到了陰間,都是有感覺的。
信徒在快樂的陰間的感覺是快樂的,
不信的在受苦的陰間的感覺是痛苦的,就如同在火焰裡,其極痛苦,甚至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路』。(路加福音16:24)
至於合不合理,到時就知道了。
聖經有很多的地方按我們頭腦的領會來看,都是〝不合理〞的。
例如,這位神的身位,究竟神是三位,還是一位?
聖經許多地方切確的告訴我們『只有一位神』,然而,卻有許多的地方顯示神是『父子靈三位』--我們頭腦的邏輯根本就明白不來,呵呵~~。
還有,聖經說所有的信徒都是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就蒙揀選的,並且預定他們都要得兒子的名分(弗1:05)--那時我們都還沒出世呢!你說合不合理?
還有,聖經告訴我們,這神的羔羊(耶穌),是在創世以來就被殺的(啟13:08,啟17:08)--那時耶穌都還沒出生哩,聖經怎麼說祂早就在創世以來被殺呢?不合理之極!
還有,聖經告訴我們,這位耶穌,祂是那創造萬有的神自己,卻又是那受造的人--創造者竟然造了自己!你說合不合理?
這些,在我們看都是〝不合理〞的,但卻都是聖經告訴我們的。我們的頭腦真的是非常有限,無法完全領會『神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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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2014 11: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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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eechan 于 22-12-2014 11:11 PM 编辑
把話說回來吧。
回教的地獄有火燒的肉體痛苦pun,
所以它的天堂有酒池肉林肉體情慾。
在地上不應做的事,在天堂可以盡做?
豈不是把天堂地獄化了?
或者在天堂有巧妙方法,使每人都可以放縱酒池肉林肉體情慾而不會傷害到任何人。
例如我在路上可以隨意找個靚模來放縱,而靚模又不會覺得是受人在發泄,還很樂意配合。
那麼有個基佬來找你放縱情慾時,你是否也會樂意配合?
大家都是在天堂,無理由只有你才可以有酒池肉林肉體情慾放縱。
你仍然脫不開那份自我為中心。全世界包括天堂也要滿足你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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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12-2014 07: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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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以死後「沒有肉體」為大前提討論罷了。
不關雞姦的事。。。
請你不要這麼低級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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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4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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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23-12-2014 11:14 AM 编辑
kkyong85 发表于 22-12-2014 04:01 PM
我只是覺得有點雙重標準罷了。
如果你認為回教的天堂有肉體情欲是不合理的,
那麽你應該也不會認同地獄是有肉體與痛感神經。。。
換句話說,
如果你認同天堂不該有肉體情慾的酒池肉林,
以死後沒有肉體的同樣標準,
地獄同樣沒有肉體,
沒有肉體如何感受火燒之痛呢?
把話說回來吧。
回教的地獄有火燒的肉體痛苦pun,
所以它的天堂有酒池肉林肉體情慾。
我認為
相對來講回教比較沒有雙重標準罷了。。。
人死後,他的靈魂就離開肉身,到陰間去了。
沒有肉身,會感覺痛苦嗎?或說,會有感覺嗎?
你有試過夜深人靜、一人獨處的時候嗎?
那時,肉身上雖無病痛,但內心有一種說不出的空虛、寂寞、落寞、黑暗、傷感、痛苦,
這種〝痛苦〞的感覺,並不是肉身上的,而是內心深處的,就是我們『靈魂』裡的痛苦。(人可分為身體/肉體/肉身、魂、和靈三部分)
這種『靈魂』裡的痛苦,甚至比肉身上的痛更難受。
同樣,那些在痛苦的陰間裡的人,他們所感受的〝痛苦〞,就是靈魂裡的痛苦,這種的痛苦,聖經用〝如同火燎〞來形容。
等到復活的時候,他們就要穿上另一個身體,面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審判的根據,就是生命冊上有無名字記着,
若沒有,就被扔進永遠的火湖裡,到那時候,他們所受的痛苦,是肉體(身體)加上靈魂,也就是全人都要受痛苦了,並且這種的受痛苦,是永遠的。
啟20:11~15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遁,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者,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者,他們都各自照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無論誰在生命冊上不見是記著的,就被扔在火湖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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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4 1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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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世是『低級下流。』的事,
怎會在天堂就變成了是『償報』:天堂有酒池肉林肉體情慾
你都覺得不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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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12-2014 1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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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你的意思是「下地獄,入火湖。。。」云云,
指的其實是「心靈上的寂寞與黑暗感受到的痛苦」,
而不是有肉體/痛感神經的火燒之痛。
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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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12-2014 12: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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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你賤格真的沒錯。。。
我跟仙人掌大哥在討論天堂或地獄有沒有肉體的問題。
你就一直圍繞在雞姦,強姦,淫亂等等的低級問題裡。。。
你的頭腦就只有這些東西嗎?
你最近是不是沒有靈修?
怎麼靈性這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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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4 0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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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大俠,relax,別這麼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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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2014 0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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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eman_long 于 23-12-2014 01:54 PM 编辑
對不起,之前講解得不清楚,以致大俠有些誤解。
現在請容我再講解:
(1) 不信者死後,他的靈魂離開身體,到陰間去了。他那已死的身體就腐爛,不能再有了。
(2) 他的靈魂就到受痛苦的陰間,所受的痛苦不是肉身上的,因為已經沒有了肉身,而是類似你所形容「心靈上的寂寞與黑暗感受到的痛苦」,甚至比這更甚,用『被火所燎』來形容。
(3) 到主耶穌再臨的時候,信徒就要先復活,他們要穿上另一個身體--究竟這是怎樣的身體?聖經說這身體是『屬天、屬靈、永不朽壞、永遠不死、榮耀的、和主耶穌復活時一樣的』。並且這身體不受物質所限,能穿牆透壁,而且無所不在,更能吃物質的東西。有時,人竟認不出來,可以說復活之後的容貎與身體,和復活之前不一樣了。
(4) 不信者則比信徒要遲一千年才復活。
(5) 一千年後就輪到不信者復活。這時,他們也是要穿上另一個身體,才能站在審判的主面前。至於這時所穿上的是怎麼樣的身體,就不知道了,聖經並沒有說,肯定不是信徒所穿上的那種榮耀的身體。
(6) 不信者復活穿上另一個身體之後,就站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審判的根據是生命冊上有無名字記着,若沒有,就被仍到火湖裡。這樣,他的全人--就是靈魂,加上那復活時所穿上的身體--都要被扔進火湖裡,這時,他的靈魂和身體,就都要一起受痛苦了,因此,這時所受的痛苦,就是大俠你所說的「心靈上的寂寞與黑暗感受到的痛苦」加上「肉體/痛感神經的火燒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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