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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婚姻注册需要怎么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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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 , 其实我想问的是 .. 因为我和我男朋友要注册了 . 但是我未足 18 岁 , 但已经是够 16 了 . 那请问我可以直接在 putrajaya 或者天后宫注册吗 ? 因为有听说如果老公不是 kl 人就不能在 putrajaya 注册吧 ? 我老公是 pahang 人 ..
感觉好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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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014 1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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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貞:根據婚姻與離婚法令
16歲以下非回教徒不能結婚
林淑貞律師說,16歲以下的非回教徒不能結婚,因為根據現有的大馬婚姻與離婚法令,非回教徒至少要滿16歲方可有條件地註冊結婚。
“16至18歲之間的大馬公民,如果要結婚,必須得到州務大臣或首席部長批准。”
她指出,介於18至21歲之間的男女則須雙方的父親簽名同意下才能註冊結婚,而成年人士(滿21歲)則可以自行決定這項人生大事。
她說,未成年的嫁娶,多是涉及“奉子成婚”,甚至有些年輕人把婚姻註冊這件事拖到女方臨盆時才辦理。
不過,她提醒不是每個人可以“奉子成婚”,因為任何人與16歲以下的少女發生性行為都是屬於強姦罪,無論是否屬於雙方自願的性行為。
林淑貞補充,須經由州務大臣批准註冊結婚的霹州子民(介於16至18歲之間),必須到婚姻註冊局,得到霹州的局長簽名,代表州務大臣批准註冊結婚。
她也說,介於18至21歲之間的結婚者,須父親簽名的法令是有漏洞的,因為有關法令不承認母親的簽名。
這是我們霹靂州的law啦,不過其他州屬應該也是一樣的條例.
妹妹,想清楚吖。
手續也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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