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7月买了一间新condo,目前遇到些问题,想请给位大大帮忙下。由于我暂时在国外,我太太代我处理这问题。
太太查看回发展商及银行文件处理过程然后CC给我们的信。发展商在1月13日已经要求银行出10%的钱,duedate是2月10日。然后在3月21日,银行SMS给我们,说已经过了钱给发展商。但是昨天发展商来信说我我们迟了出钱。由2月11日算起至3月26日,总共44天,年利息10%,供罚款7百多块。限时4月30日前缴付。
太太打去银行询问,银行说他们没有收到要求出钱信。太太再问回发展商,发展商就说,我们需要去律师楼签一份文件,然后银行才可以出钱。问题是我根本没有收到任何指示来自律师楼叫我去签名。很可笑的时,为何在3月21日,银行又会出钱给发展商?
发展商说这样你们自己打去问律师为何迟出信要求银行出钱及表明这是我们买家自己要负的罚款。我感觉他们各推责任。
1. 律师是发展商的,如果律师效率慢而出信,然后发展商罚款为何要我负责的? 2.现在这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发展商限我在4月30日处理这罚款这笔钱。如果没有缴付,会面对什么问题?
先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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