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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宁愿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贵的。
( 彼 得 前 书2:19 )
当家人朋友,同事上司,或前妻前夫对你不公平不公正,即使正义和公理在你手中,是不顾全大局,用人的方式操戈相斗,最后两败俱伤,周边的也遭殃;还是寻求神的方式,做神喜悦的事?有时可能要受冤忍屈, 或可能失财丢机会, 等等, 但要明白如此的“苦楚和丢失”都是暂时的,虚无的. 唯独与神的关系是永恒的! 况且,不一定我们所遭遇的肯定是完全的不公不平.当我们用神的镜完全地监察自己, 可能会发现“自己在世上一直觉得对得起人的良心和德行,原来是虚伪的。”做对得住神的, 才是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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