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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挑撥我.我舉報了.
也遠遠過了opo超版給的48小時,卻沒見到版主的動作.
180#
這位網友挑撥我與韓國人民的感情.
我希望版主執行的懲罰不是刪除他的言論,
畢竟他是慣犯.警告了他還是照犯. 本帖最后由 alex92 于 11-8-2013 01:2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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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3 1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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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11-8-2013 0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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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3 09: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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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恶言相向的网友,我们可以有点耐心地交给版主处理
可以若你也以同样的手段回敬了,其实就半斤八两
估计要公平解决此问题的话,双方都必须接受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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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13 10: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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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争论,我没兴趣,永远记得这句话,在论坛上,如想辩一些课题,请以理服人。否则,请忽略之。我们只负责监督你们的讨论有没有涉及人身攻击,离体,和骂架。所以请你们好好讨论,再接到报告你们继续吵架,我就只好禁言涉及者了。
谢谢。主题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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