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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屋公寓不受房屋部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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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先生來信表示,他準備購買一間售價15萬令吉的店屋公寓,該項產業發展計劃共有3棟建築物,樓高4層,底樓是店屋單位。
產業發展商在促銷店屋公寓的小冊子宣稱,有關公寓不受房屋發展(控制與執照)法令的管制,因為這些單位獲准興建在商業地段,也是綜合產業發展計劃的一部份,發展商在有關當局批准的情況下,有權修改細則,並納入為買賣合約的條文。
請問:
1.這些字句代表甚麼意思?
2.有關文句是否對購屋者比較不利?
3.假如以上店屋公寓無法在預定的3年內完工,我們是否可以起訴發展商?
4.如果日後準備脫售有關公寓,手續方面會不會比較麻煩?
答:針對這名讀者提出的第一個問題,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指出,這表示謝先生將購買的不是一般的住宅單位,因為是建立在商業地段的店屋公寓,也屬於商業產業類型,購屋者與發展商簽署的並不是標準買賣合約。
發展商有權修改合約條文
除了這一點,這些字句也讓發展商保留修改買賣合約條文的空間或權利,特別是當發展商認為需要的時候。
至於購屋者,一般來說比較處於劣勢,當發展商若準備進行任何條文的修改,主要是以其利益作為出發點。
另外,在房屋興建的過程中,假如間中發生任何延誤、例如遲交屋、建築計劃擱置的問題,即使受牽累的購屋者向房屋部投訴,也不獲受理,因為商業發展計劃的發展商,他們並不受房屋部的管制,若有任何爭議,購屋者可通過民事法庭起訴發展商。
店屋公寓的交屋日,是簽署買賣合約後的36個月內,假如發展商延遲交屋,購屋者可以提出遲交屋索賠申請。
此外,如果將來業主準備脫售有關店屋公寓,與市場一般的自由買賣並沒有甚麼不同,假如仍未有分層地契,脫售前必須尋求發展商的批准,並需要支付一筆行政手續費用。(星洲日報/投資致富‧產業問診室)
http://property.sinchew.com.my/node/2124
現在新的公寓建在商業地上是需要申請HDA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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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13 11:42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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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读错的花他是指SoHo,SoFo,和SoVo这类型的发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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