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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妹两年前在槟城JAWI买了一间单层排屋,价值RM183600,根据合约是2011年4月25日起的24个月内要拿到屋子。可是至今已迟了。我在上个月有联络发展商和合约律师,都说会根据作出赔偿给我。屋子现在也正如年火如荼地赶工着,应该最迟会在今年(2013)10月会拿到屋子。我听说可以获得赔偿就耐心的等。可是今天我在一个社交网站获知,我们屋主需要另外写一封类似索赔的信给发展商,他们才会做出赔偿而不是自动赔的。请问各位大大是这样的吗?我是政府公务员,屋子是新建的,律师是发展商委任的,也在当初享有免律师费优惠。现在我需要自己外面找其他律师写这封信还是就找那位当初处理我合同的发展商律师就好?我现在就可以写信给发展商还是要等十月份时拿到屋子时才交上这封要求索赔的信?如果自己另外找律师写信可以吗?这种信一般上收费是多少?谢谢各位好心的大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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