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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2015年,发展商的房产必须建好才卖,有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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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3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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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Yuu 发表于 28-2-2013 03:08 PM 
怎样,中招的,都是人民,多十年后,我没有家住了
那就现在寻找自己的心水屋咯。
其实都不一定的,民联执政的话才来看情形怎样,或许他们有新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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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3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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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巴生讯)曹智雄说,修订后的马来西亚房屋法令规定发展商必须缴付建筑成本的3%作为抵押金以获得发展执照的做法,可避免不负责任的发展商中途落跑,同时保障购屋者的权益。
他说,修订后的法令也纳入刑事元素,马来西亚警方可调查并提控蓄意导致房屋计划搁置和停工的发展商,而且触发法令的发展商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曹智雄周六晚为巴生滨海兴安会馆庆祝55周年、青年团35周年、妇女组10周年庆暨“孝亲敬老双亲节”联欢晚宴主持开幕时表示,新法令可解决发展商落跑导致发展计划搁置的问题,因为政府还可使用抵押金完成有关计划,或者赔偿购屋者。
免耽误企业发展 刘万腾盼速大选
http://www.60malaysia.com/news/malaysia/8206.html
巴生滨海兴安会馆会长丹斯里刘万腾希望第13届全国大选尽快举行,以免耽误私人界和企业界的发展计划。
他说,基于大选将近,许多发展商和企业家为避免与大选撞期,纷纷暂停发展计划,对国家经济发展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此外,刘万腾说:“修订后的房屋法令阐明,发展商从2015年开始,必须先建后售,这项条例确实保障购屋者的权益,却对发展商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
他说,在先建后售条规下,发展商必须有很大笔资本,而且建好的房屋不一定可卖出。
他促请马来西亚政府检讨这项条例,为马来西亚发展商和购屋者拟定出一个双赢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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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13 0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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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后才出售,个人认为不是一个良策。这样的情况会成为两种局面,好像上海那样,供应多于需求, 或是新加坡那样,需求多于供应。 无法达到平衡。如果房子建好后,肯定会有人先booking 然后提高售价,否则建好后才花时间等,付出的成本太高,而这些成本往往轮到消费者去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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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3 09: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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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专一2 发表于 28-2-2013 03:17 PM 
建好后才出售,个人认为不是一个良策。这样的情况会成为两种局面,好像上海那样,供应多于需求, 或是新加坡 ...
觉得现在先卖后建,都可以卖到bingbingbangbang。实行先建后卖的计划后,有资本的发展商或许宁可放着等人买,也不会拉低价格卖,反正竞争少,真的是不怕没人买的。
本帖最后由 SilverStarrr 于 3-3-2013 09:55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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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3 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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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katlow 发表于 27-2-2013 05:52 PM 
小弟的愚见是。。这做法可以预防发展商没建好就拿钱跑路,让买家有个保障。(相信许多人都关注这问题)[/ ...
不久前才从新闻看到kepong fadason 的1百万排屋,buyers给了定金,developer受了定金走路了。。。。buyers现在求助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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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3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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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建后售,从两年前就听房屋部长曹智雄讲了,到了今年,他说还在研究讨论阶段。。。。应该要用5年研究讨论,再五年来决定要不要实行,再五年来讨论要如何实行,过后他下台,新人上阵,再从新研究计划可行性。。。。所以应该要最少三十年后才能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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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3 10: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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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tkatlow 发表于 27-2-2013 05:52 PM 
小弟的愚见是。。这做法可以预防发展商没建好就拿钱跑路,让买家有个保障。(相信许多人都关注这问题)[/ ...
對呀, 那就是富人越富, 窮人越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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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3 10: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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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dontin 发表于 3-3-2013 10:00 AM 
不久前才从新闻看到kepong fadason 的1百万排屋,buyers给了定金,developer受了定金走路了。。。。buyer ...
看了,那个不叫“developer 走路”,而且距离“abandon” 还有很远的距离。比较起以前真正的abondon project,这个算小儿科。而且买家只是付了10% 订金,drawdown 还没开始。要是真的发展商走路了,买家损失也不算太严重(比较起以前的cases)。
abondon 的定义,是超过spa 规定日子还没建好,也没有任何动静。
以现今的hda act 来说,如果发展商在工程进行到一半走路,是没有多少钱可以拿走的,建完更好。
当然,hda act 只是大幅度减少abondon 的发生,不是100% 杜绝。 本帖最后由 kitkatlow 于 3-3-2013 10:27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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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3-2013 11: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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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建后售並不是个拿来防止房屋Abondon或发展商跑路的最好主意,这将使到中小型发展商陷入困境,而霸级发展商将进一步垄断市场,价格将会被操纵,消费者将任人魚肉。最重要的应该是從条例和法律着手,许多法律漏洞及松散,懒怠的执法,都有待加强改进。许多国家也是先售后建,好比新加坡,向人家取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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