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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有一些长与复杂,请大家耐心看与帮忙解答,谢谢^_^
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的屋子是他和他父亲两年前联名贷款的~
他父亲要他签名的~
前两天我朋友接到银行的来电~
说已经欠了一个月的贷款,
因为打不到给我朋友的父亲,
所以就打给我的朋友,要他告知他父亲这两天内还RM 1200 的贷款,
如果没有的话,他们会出律师信给我朋友和他的父亲,
律师费用要付个人主义RM180,
然后会把他们的名字交给bank negara.
然而因为他父亲外面欠债,所以屋子已经是与
「合同买卖房屋」抵押给债主了~
只要债主一付清我朋友他们欠银行的贷款,屋子就属于那个债主的。
问题是现在银行追的是我朋友他们,是不是因为有交屋期限?
还没有到,那个债主是可以不要付给银行的?
那么现在我朋友他们还是需要偿还贷款对吗?
请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
1 如果不去理会,银行会有什么行动吗?
2 因为父亲跑路,我朋友根本无法偿还,会被银行宣告破产吗?
3 是不是一到期限,债主还了银行钱,我朋友他们就只欠这几个月的钱?
4 银行会告发我朋友吗?会上法庭吗?如果没有去会怎样?
5 名字进bank negara,会影响出国吗?
6因为我朋友本身没有住家里,银行寄信来会收不到
7 父亲跑路,贷款是一起的,我朋友一定要负责?
8 银行会拍卖屋子吗?可是屋子名下有那个债主的名字
好像有点乱水,但希望明白我说的,可以给点意见
谢谢你,万分感激
或
本帖最后由 kelsey0711 于 2-8-2012 07:58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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