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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婆沒有正式註冊結婚,結婚的時候只是擺自由餐就草草了事. 
之後生了兩個小孩,可是女方卻不停地有外遇,最後就賴說男方對不起她,結果離開家裡. 
女方現在跟另一個男的在一起,還懷孕了, 
如果打算生下孩子后,再把之前的兩個小孩接到身邊的話, 
女方跟男方搶撫養權,誰會贏? 
 
男方:有事業 但不是很穩定 孩子都是跟家人一起照顧的 
女方:有事業 收入還可以 但行為不檢點 
兩個小孩,一個1歲多,一個2歲多,兩個小孩自小由男方及家人照顧,女方離開前也鮮少照顧小孩, 
女方離開家裡接近一年了,小孩不曾找過媽媽. 
 
想知道這樣的情況之下,如果搶撫養權的話,哪一方會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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