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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亚麻花

【生活】单身贵族俱乐部(24/08/12更新第十五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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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7-2012 07:1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毛-小天使


她天真、无邪,仿佛是上天派来搭救我的小天使。


酒吧里不应该有小孩子,特别是没有家长看护的小孩子。


可是俱乐部的酒吧某个角落里却坐着一个小女孩,正在埋首做作业。


小女孩抬头看到我,嘴角微微上扬,点了一下头。


哎哟,好一个有礼貌的小孩。时下的孩子人小鬼大、骄蛮无礼,很是讨厌,在她身上,我却看到一个小孩该有的样子。


小女孩个子很小,似是小学生,然而当我看见她白色的体操服透出的内衣轮廓和桌上厚重的词典后,我推翻了我之前的看法。


我走到柜台,点了一杯马丁尼,问道:俱乐部开始了托儿所的生意么?


酒保笑了笑:她是职员的女儿。


我皱眉:那也不该让她待在酒吧吧?


酒保又笑道:她喜欢这里,而且我们这里的人比高级餐厅的客人还规矩,怕什么?说完便把马丁尼递到我眼前。


也对。来到这里的人,大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鲜少与别的会员来往,没有喧闹声,只有幽幽的歌声。


我抓着酒杯走到舞台上,跟乐手讨了一把吉他,唱起了披头四的《I Saw Her StandingThere》,一如往常地加入了夸张的演绎,头部甩得像是已经和身体分离了一样,唱完一首,头发都已经乱了,成了名副其实的披头士。


噗哈哈哈…酒吧大厅传来了笑声,成为了除了音乐声以外的第一大声源,酒吧的客人循着声音,视线都集中在小女孩的身上。


小女孩察觉失礼了,掩了掩嘴,眼睛骨碌碌地转了转,然后酒吧里的人都笑了。


************************************************************************************************************


之后我到俱乐部寻欢作乐的次数变得频繁了,每次总会上台大闹一番,小女孩怕失礼,总是竭力忍着不笑出声来,但我总会是最后的胜利者。


我很喜欢听她的笑声,心灵会有被洗涤的感觉。讨厌小孩的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小孩子的那一份纯真真地有治愈的功效。


清风察觉了这一点,道:虽然早知道你是萝莉控,也知道你抑制能力很好,不过还是得告诉你,怪蜀黍是被定义为罪犯的啊…


我不禁呛住了:你说什么啊?

清风给我递了纸巾,续道:你向来只对心仪的女孩唱歌。


我举起双手喊冤:我只是在抒解压力,反正这里也没人在听。


她有听,她有看。我干咳了一声,他续道:不过禁忌之爱是一个蛮刺激的题材,下次我也试试吧…


那你要用多少钱买我的故事呢?


************************************************************************************************************


这天,我再来到俱乐部,在小女孩常坐的位子上却不见了她的踪影。我心里微微下沉,走到柜台前,酒保看了我一眼,道:暑假结束了。我的心完全沉没了。


仿佛生命中缺乏了什么,我想,是我太寂寞了,才会对小女孩动了感情。


她仿佛上天派来搭救我的小天使,我期望能用她的笑声在我灰色的天空划上彩虹。


然而,她却再也没出现了。

本帖最后由 亚麻花 于 3-8-2012 07:32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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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2 01: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一贯的奇怪风格。。。
男人的心态描写得很写实,多发些文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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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7-2012 07: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乔思琳 发表于 22-7-2012 01:29 AM
还是一贯的奇怪风格。。。
男人的心态描写得很写实,多发些文上来吧!

看到论坛升级,所以休刊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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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8-2012 07: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风-拿得起放得下

温情故事看多了,人们就会觉得友情是一种很美好的东西,是以对朋友会有超乎想象的要求、依赖,绝交甚至比绝症更要命。

其实在这个脚步飞快的社会,谁又能为谁带来关怀?朋友不过是偶尔小聚的人物,就好像无聊时会拿来翻阅的书籍,理应拿得起也放得下,没必要死抱着不放。

当然,世上也存在着对书本执著的人,每天为阅读付出不少时间和精力,而书本会不会因为你的付出而给予回报,就得看你阅读的是什么书籍了。

然而,人和书不同,并没有那么容易看透,你对身边人的认识可能只到达封面外那一层花花绿绿的包装纸而已,在这种缺乏认知的情况下,谈信赖、许承诺,就好像给未开封的书本写阅读报告一样,这是多么地滑稽。

以前自己也出演过如此滑稽的戏码,现在,也渐渐觉得无所谓了。喜欢看的书就多读几回;不喜欢的,当作没看到;遇到没有喜欢的刊物的场合,随意拣起一本杂志翻阅也无不可。

常觉得人际关系是一种债务,金钱债尚且有个固定的数目,人情债可没有标准,随时一世也还不清。如今的我,虽然是孤家寡人一个,却是无债一身轻,其实并没有很可悲。
本帖最后由 亚麻花 于 3-8-2012 07:26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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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8-2012 07: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德-观音兵

那一天到乡下写生,我饭后出外散步,路边遇见两个女人,正确来说,一个年轻女子和一个欧巴桑,年轻女孩笨手笨脚地在给车子换轮胎,欧巴桑则在一旁叉着手。

我见不是我认识的人,便没去理会,才走过她们身边,那欧巴桑开口说道:“哼,身为男人,看见女人有麻烦都不来帮忙。”

听到这句话,我即时火大了,回过头去对欧巴桑说:“有麻烦的时候就承认自己是女人,把麻烦事扔给我们,又不见你们和男人吵架时想想自己身为女人,应该顾及仪态,而是破口大骂和我们拗到底?”

以前我们男人把女人当成工具,现在还债的时代来临,男人成了女人的工具,不,或许叫做观音兵更能让人接受。

帮人消灾解难的叫做生神仙,受人景仰;我们男人帮女人办事,却只落个当观音兵的下场,并且,还要被挑毛病。

可笑的是,大部分男人为了讨好女人,自甘为奴,男人的尊严对他们来说,一文不值。不过,换一个说法,也可以说成:“他们为了爱情,付出一切”,何其伟大。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你让自己成了桌上的菜肴,可是人家真地会把你吃完么?很多时候,试了一两口,觉得不合胃口,便扔在一边了;就算你走运,她喜欢你,你这一生也注定被吃得死死的,根本得不偿失。

又某天我在商场听到一对母女的对话,在谈论女儿男友的优点:“成熟、稳重、健谈…”而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好,买够了,我们去吃饭,叫你的观音兵驾车过来吧!”

这个时代怎么可能还有真爱呢?在女人眼中,男人充其量是个能干的观音兵罢了。

本帖最后由 亚麻花 于 10-8-2012 07:38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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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8-2012 06: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风-青春

回老家代表真正的休息,因为在老家什么也做不到。

吃饱睡睡饱吃,在短短几天内摄取超过一个月份的糖份。

“我说你也吃太多了吧?我们家族有糖尿病的遗传,你还是少吃点吧!”

“没关系,我平时不吃糖。”因为在老家不抽烟。

因为无聊,便把老家的旧电脑化整为零,再装回去。

开机,哎呀,BIOS CHECKSUM ERROR,把电池拆出来放一边凉快去,再装回去,开机,设定BIOS,成功。

然后开始翻箱倒柜,这一次的意外收获,是一个装载着我所封锁的过去的盒子。

盒子里装的是情书,正确地说,是情书的草稿。

曾为一名女子写过情书,是我中学的时候,我注意了那名女孩好一段日子,后来我和她同班,我的座位就在她前面,我为此暗自窃喜了一个晚上。

这是一个最佳的位置,我可以好好表现自己,因为她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到我了。

第二年我们不同班,我费尽心思,拟了好几份草稿,完成了一封自认为最浪漫的情书,并偷偷放在她的抽屉里。

我做事习惯做好最坏的打算,但这封情书带来的结果完全出乎意料。

读完情书的她,问了她领桌的好友一句话:“这个人是谁?”

我甚至预测了一百种被拒绝的情形,但没有一种比这个更凄惨。

她在我生命中多么耀眼,但是,我却不存在于她的世界。

我把盒子放进行李箱,决定带回去丢进公司的碎纸机里。

盛了一杯牛奶酒,我高举杯子,向着充满泪水的青春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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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4-8-2012 06: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毛-梦幻的拥抱


George Michael的Careless Whisper是一首好歌,可是我不怎么敢听,太伤感。


那天听到梅艳芳翻唱的版本,我竟不自主地想到了她。


So I'll never gonna dance again

和別人沒法跳得自然……


对,她不再与人共舞,所以我身边的舞伴永远也不会是她。


我轻轻一笑,转身离开舞厅。


***********************************************************************************


这一天我被电话铃声惊醒,带着蹒跚的脚步,我拿起电话听筒:“喂?”


“哎,今晚有个舞会,你来吧?”


我没听出是谁的声音,不过无论是谁的邀请,我也不会有这份兴致的。我按着那因酒醉而痛得快裂开的头,道:“不了,我不会跳舞,净是喝酒,我受不了。”


推了不知何人的邀约,我拨了个电话给公司:“老板?抱歉,今天不太舒服,我就不上工作室了。”


“不舒服?没事吧?你还有曲子没交呢……”


“啊,”我瞧了瞧书桌上那空白的乐谱,道:“我今天写。”


“不舒服就多休息一天吧!接洽的工作我来好了,记得这个星期交货啊!”


“辛苦你了。”


放下电话,我喝了两杯水,便去找周公用早点了。


***********************************************************************************


有人说,音乐是和上帝沟通的途径,其实那不过是和自己内心沟通罢了。


对我而言,创作是一种窥探自己内心的行为。


敲开心门,把心里的情绪揪出来,将之转换成人们都听得见的声音。


情绪是我创作的材料,而创作的动力,自然是她。


一想起她,满腔情绪如同洪水泛滥,心纵然伤痛,却为我的工作带来不少好处,我该为此感到欣慰吧…?


凝望着她的照片,我深深叹息。


闭上眼睛,双手只能拥抱着空气。


痴痴地等着,痴痴地看着伊人的脸容。


痴痴地笑着,痴痴地想着那不可实现的甜蜜。


把照片收进抽屉,我随手在键盘上按了一个和弦。


***********************************************************************************


“嗯,是个好曲子,祝我们合作愉快!”


从会客室走出来,老板对我笑了笑:“状态神勇?”


我苦笑:“满腔情绪罢了。”


行动电话响了,来电显示一串数字,不像国内的号码…国际电话?谁呢……


“喂?”


“喂,长毛?”


话筒那边传来的竟是她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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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12 0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亚麻花 发表于 18-6-2012 08:09 PM
回复 15# 修斯戈

没错,你说得对,就是大男人主义。
写在最后,这位看官,看故事而已,认真你就输了。啊,写了这么多,貌似我也认真了,哈哈!

哈哈,原来搞到最后,你自己也没认真看待你的文章。
那你早说嘛。


若是说回技术性的部份,我觉得以多视角来说,若每个角色都用回第一人称的“我”,其实很难让读者对角色留有深刻印象。

我觉得多视角可以考虑用第三人称,即角色原本的名字来带故事,就不会有种阅读混淆的感觉。
当然,也可能只是我的问题,我个人在阅读方面常会靠北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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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2012 07: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斯戈 发表于 1-9-2012 02:20 AM
哈哈,原来搞到最后,你自己也没认真看待你的文章。
那你早说嘛。

我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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