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303|回复: 19

我对【反对反伪科学】的一千八百项建议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6-5-2012 11: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17-5-2012 12:21 AM 编辑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775928&extra=page%3D1
最近反伪科学很难混吃,还被人说是职业了(哈,反对假的东西不是应该做的吗?囧)

所以这里,我要为反伪科学的人声援,经过研究和观察后,总结了一千八百项建议,好让反伪科学的人更好生存


1.        反对反伪科学 (anti-pseudoscience) 的标准定义必须从世界上最具权威,最国际性,最高等的
伪学院达成共识,否则不是合法的技术用语,不适合座位评论打假行动内容的伪学术术语
2.反对反伪科学的调查员必需受到
伪科学界授权之组织的伪学术验证,证明对各种打假常识具有达标的伪学术品质才适担任此职。

3.反对反伪科学 调查工作的文章应该发表在伪科学研究的学术期刊,透过内部会议达致共识以后,定期发布纳入打假学及打假学名单的研究项目。由于名单的结论出自会议的集体共识,这样就不算构成对当事人的主观毁谤,也可避免调查员受到当事人的恶意提出司法诉讼。除此,相关单位应设立反馈机制,允许当事人申请内部上诉(appeal)及进行抗辩,如果当事人获得新的证据,可以对个案进行补充及重新检讨,如果证据确凿可以申请翻案。


4.  反对反伪科学 的调查员必需受到科学界授权之组织的学术验证,证明对各种科学常识具有达标的伪学术品质才适担任此职。


5.     任何反对反伪科学调查员未在伪科学期刊发表论文及获得会议结论以前,如果私自发布对当事人的打假学项目指责,自当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受到组织的内部调查,如果证实是无的放矢,将被摘除伪调查员资格。


6.     反对反科学研究期刊必需受到科学学术界的间接监督,应由各个知识领域的伪学术机构委派伪专家组成内部审稿或监督委员会,实行问责制的审督工作,确保伪调查员也受到适当的内部监督

上述所提的六项建议基本上归纳了以下四个原则,

(一)合法:anti-pseudoscience 的标准定义必需得到伪科学界的共识及认可
(二)品质:anti-pseudoscience 伪调查论文必需经过期刊的内部审批及接受。
(三)资格:anti-pseudoscience 的论文发表者(伪调查员)必需符合基本的伪学术资格检验,确认受过非正统伪科学训练。
(四)监督:anti-pseudoscience 伪调查员作为监督者,必需受到科学专员组成的科学研究组织的内部监督。

基于上述条件的原则之下,本人绝对支持打假调查和反对反伪科学工作也赞成授权合格的反对反伪警察的资格。在此我欢迎热心推动反对反伪科学调查工作伪斗士们,进来分享自己如何对付打假斗士的经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7-5-2012 12: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18-5-2012 01:47 PM 编辑

让我们发挥以伪为本的精神


希望各位伪科学人士进来贡献和分享
反打假人士必须考到执照才可以反打假
我希望通过这样,能够将伪科学行动系统化,然后发扬光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5-2012 09: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只有没几条,硬要掰成一千八百条,而且内容还是从别人哪里抄来改动的。

没办法,这就是咱们打假正义斗士的智商水平,大家要宽容和原谅。

所谓打假术,虽然被某人硬要和辨伪学去发生关系,但是看来看去,怎样都不具备严谨学术分科的水份。

拒绝学术化,拒绝标准化,拒绝系统化,拒绝方法化,拒绝透明化,拒绝专业化,拒绝法制化,拒绝公式化,拒绝伦理化...

凡是用来要求对方达标的内容,自己却一概否定、耍赖、扮哑、扮聋、无视、忽视、装傻、发怒、变脸,

这种种现象可以反射出一个简明的道理,就是打假术本来就是一种闪烁其辞的非学术化内容。

没有自己的学术期刊,没有自己的学术属向,没有自己的学术分类,没有自己的学术权威,没有自己的学术机构,

这样一个连基本学术门槛都不具备的东西,却要被人用来到处衡量学术内容的真伪(姑且不谈特定项目是否真有弊端),

科学的传统不是这样的,科学的理性辩证向来都是利用一门学术来辩证另一门学术,用数学来分析物理,用物理来分析生物学,用生物学来研究其他分科,不同学术分类之间互有交集和互相应证,如此环环相扣,形成一们巨大、复杂、但是齿轮运作清晰的庞然知识系统。

如果允许这些打假斗士随便以非学术性的标准去到处打击学术行为,学术界的次序就要被干扰打乱了。任由那些人胡闹下去,只会破坏倒是没有什么建设。

要嘛将自己学术化,专业化,接受科学组织的吸纳和监督,不要嘛,当然可以舞文斗墨,继续在公众面前出丑,

但是从我眼中来看,怎样都是猴子耍大刀,不自量力,却要自以为是学术的泰山高斗,引用科学内容同时,却把所有科学院士、教授都瞧不在眼里,如果说佛教里有附佛外道,打假术就是这种附科学名义的非学术思想。

说穿了,自己和欲打击的对象,其实是半斤八两,难怪迟迟没有科学界的主流人物出来替他们说话。罢了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7-5-2012 11: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只有没几条,硬要掰成一千八百条,而且内容还是从别人哪里抄来改动的。

没办法,这就是咱们打假正义 ...
谷成 发表于 17-5-2012 09:19 AM



   欢迎谷城同学讨论,谢谢
这里主要是谈伪科学如何对付打假斗士,以及该有如何的制度去监督这些位科学家

如果你要谈如何监督打假斗士,应该去你的帖子,而不是这里,谢谢合作,谢谢


至于你说我抄袭,你应该考到反抄袭专家的执照先才来断定我抄袭

不然你也是半斤八两而已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5-2012 08: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5-2012 1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吉祥 于 19-5-2012 04:36 PM 编辑

盡善盡美網友您好

相信您對論壇規定及本版版規方面的事情比我更了解,所以個人想請您高抬貴手在
樓2
樓3
樓4
樓5 中補充資料或將這幾樓的發表合併在一樓以避開灌水之嫌。

-分割-


clound79網友您好,

您在第五樓的言論對盡善盡美網友恐怕已造成了一些困擾,因此為了維持您們之間的友誼及論壇的秩序,個人建議您高抬貴手對第五樓的言論作出恰當的更變。

5/19/2012 基於clound79網友 您還未上線處理這個帖子,個人先予以您在#5樓的言論屏蔽處理,待您上線後請短信息個人討論此事。謝謝



若有得罪之處,請原諒。

謝謝合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楼主| 发表于 18-5-2012 0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18-5-2012 02:11 PM 编辑
盡善盡美網友您好

相信您對論壇規定及本版版規方面的事情比我更了解,所以個人想請您高抬貴手在

, ...
吉祥 发表于 18-5-2012 12:21 PM



   可以,但是你也得先处理第八楼(现在已经是第五楼)
之前cloud的广告帖放了很久了,我才按报告了。
当时你近期有上线,可是却没采取行动

*话说根据某些版主对灌水的定义,我这里哪里算得上灌水啦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776178&extra=page%3D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5-2012 03: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但是你也得先处理第八楼(现在已经是第五楼)
之前cloud的广告帖放了很久了,我才按报告了。
当时你近期有上线,可是却没采取行动

*话说根据某些版主对灌水的定义,我这里哪里算得上灌水啦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2776178&extra=page%3D1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8-5-2012 01:42 PM


您好

謝謝您的合作,也謝謝您的提議,個人會參考。原來事情是這樣的,個人對之前的失職在此個人向您致歉。


溫馨建議:個人處理版務的方式其實和您配合版規是兩回事,無論本版有沒有版主處理版務,網友們依然需要遵守版規。

至於怎麼處理版務方面,每一位版主都有自己處理版務的方式,因此在審核報告方面,會有不一樣形態的考量和抉擇。同時個人相信您也不會希望版主因為沒有真正了解情況而誤解網友,讓網友蒙冤受屈,對嗎?如果您覺得網友的帖子內容有需要澄清的地方,不妨以循循善誘勸解的方式來引導網友做出合適的更變。


其實,個人說的是避開灌水之嫌,免得日後因灌水定義有所更變而受到波及。

無論如何,個人非常感謝您的建議及指正。


如果有得罪之處 請多多包涵。


謝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8-5-2012 03: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18-5-2012 11:29 PM 编辑
如果您覺得網友的帖子內容有需要澄清的地方,不妨以循循善誘勸解的方式來引導網友做出合適的更變。
吉祥 发表于 18-5-2012 03:28 PM



   那位网友说我脑袋有问题呢,我要如何【循循善誘勸解 】?
我之前已经提醒他,不要打广告,结果他不听。最后所有广告帖被删了,无论新的旧的

溫馨建議:個人處理版務的方式其實和您配合版規是兩回事,無論本版有沒有版主處理版務,網友們依然需要遵守版規。



是啊,所以你没有处理广告的时候,我找超版处理了

至於怎麼處理版務方面,每一位版主都有自己處理版務的方式,因此在審核報告方面,會有不一樣形態的考量和抉擇。



当然,当然。我很赞同这点,但广告帖还是要删。

同時個人相信您也不會希望版主因為沒有真正了解情況而誤解網友,讓網友蒙冤受屈,對嗎?



完全正确啊,我们必须尽量避免误会

不过呢,我想知道你需要多久时间来判断一个帖子是否是广告?

一天?两天?一个星期?一个月?还是一年?

其實,個人說的是避開灌水之嫌,免得日後因灌水定義有所更變而受到波及。

無論如何,個人非常感謝您的建議及指正。


如果有得罪之處 請多多包涵。


謝謝



不要客气

我只是一介网友,我倒是承认喜欢灌水

你要是不喜欢哪一个帖子,我可以把它改了,马上

我很容易配合,也很快配合

所以我希望你也能这么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5-2012 04: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強調,----盡善盡美前版主,

就算你的理由是100%對的 ,
但也不需要這樣出面來扮演大義懍然或理直氣壯的角色.

只要有人類出現的地方 ,就必須學會''合群''的尊重方法.
你把''特立獨行''的高貴品格 ,錯用在''我行我素''的青年狂傲.

收斂就是成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5-2012 10: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吉祥 于 18-5-2012 10:48 PM 编辑
这家伙讲我脑袋有问题呢,我要如何【循循善誘勸解 】?
我之前已经提醒他,不要打广告,结果他不听。最后所有广告帖被删了,无论新的旧的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8-5-2012 03:42 PM

您好
事出必有因,想必您是知道起因在那裡。
其實,是我的不對,當初沒有及時勸解您與clound79網友交流時的摩擦,才會釀成今天的事情。因此,個人再次致歉。
在這樣的情況中,是否能做到循循善誘勸解就看各自在待人處事上的功力了。

如果您不嫌棄,請容許我說幾句:或許,您之前的提醒方式對clound79網友沒有達成提醒的效應,而引發了延續至今的摩擦與誤會。就如這次您稱呼clound79網友為【傢伙】的現象一樣,您或許是在提醒clound79網友別再發表人身攻擊相關的言論,但是【傢伙】這代號,除非是很熟悉的朋友,要不然就很容易誤解其義了。當然,我希望這誤會是不曾存在的,畢竟大家都是網絡交流而已,點到為止就好了,萬事以和為貴。

是啊,所以你没有处理广告的时候,我找超版处理了


論壇管理團互相幫助的精神是值得讚揚的。如果下次您在其他的版塊遇到類似的事情,版主們來不及處理,請記得聯繫超版前來協助。

当然,当然。我很赞同这点,但广告帖还是要删。


廣告帖子當然要處理,不過需要澄清的是版務處理過程及方式是屬於管理性質,而您的舉報是屬於義務性質,再次感謝您的義舉。

完全正确啊,我们必须尽量避免误会
不过呢,我想知道你需要多久时间来判断一个帖子是否是广告?
一天?两天?一个星期?一个月?还是一年?


時間方面我也說不准,所以抱歉了,無法向您報告。

不要客气
我只是一介网友,我倒是承认喜欢灌水
你要是不喜欢哪一个帖子,我可以把它改了,马上
我很容易配合,也很快配合
所以我希望你也能这么做


謝謝。
您言重了,您的言論是您的專屬智慧資產,我何德何能去表示喜歡或不喜歡呢?
其實您不需要任何人的配合,您只需要配合論壇規則及版規就好了,這比較實在;論壇規則及版規也會很自然地、很迅速地配合回您。

在管理版塊方面,我還在學習當中,如果在處理上或言辭上有得罪之處,請多多包涵。

謝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8-5-2012 10: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強調,----盡善盡美前版主,

就算你的理由是100%對的 ,
但也不需要這樣出面來扮演大義懍然或理直氣壯的 ...
guilimen 发表于 18-5-2012 04:22 PM



嗯~嗯~第一次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8-5-2012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18-5-2012 11:41 PM 编辑
您好
事出必有因,想必您是知道起因在那裡。
其實,是我的不對,當初沒有及時勸解您與clound79網友交流 ...
吉祥 发表于 18-5-2012 10:37 PM



   因就是cloud打广告,然后我砸了他的饭碗,然后他不爽,因为以后也不能在这里找吃了
同时也也说明了吸引力法“没他想象中强大”,这是他自己也没想到的

如果您不嫌棄,請容許我說幾句:或許,您之前的提醒方式對clound79網友沒有達成提醒的效應,而引發了延續至今的摩擦與誤會。就如這次您稱呼clound79網友為【傢伙】的現象一樣,您或許是在提醒clound79網友別再發表人身攻擊相關的言論,但是【傢伙】這代號,除非是很熟悉的朋友,要不然就很容易誤解其義了。當然,我希望這誤會是不曾存在的,畢竟大家都是網絡交流而已,點到為止就好了,萬事以和為貴。



哈哈哈,你这么说是不是说如果不是网络交流,就不需要点到为此?《---纯属捉弄,请别纠结这一论点

廣告帖子當然要處理,不過需要澄清的是版務處理過程及方式是屬於管理性質,而您的舉報是屬於義務性質,再次感謝您的義舉。



我不是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给我的感觉是,你是说我企图干预你的管理方式?

時間方面我也說不准,所以抱歉了,無法向您報告。



我说的直接点吧,你处理得太慢了
由于太慢了,所以我会直接当成【你根本就没有处理的意思】

你曾经用过警告、删除、扣分等等惩罚性功能吗?

我知道你要以和为贵,但以和为贵却不是万能,不然也不需要这些扣分制度了

謝謝。
您言重了,您的言論是您的專屬智慧資產,我何德何能去表示喜歡或不喜歡呢?
其實您不需要任何人的配合,您只需要配合論壇規則及版規就好了,這比較實在;論壇規則及版規也會很自然地、很迅速地配合回您。

在管理版塊方面,我還在學習當中,如果在處理上或言辭上有得罪之處,請多多包涵。

謝謝




问题是你到现在还没处理第五贴,

公事公办,再也简单不过


怎么说呢,cloud自己没有配合版规,这怎么办呢?(别把问题丢回给我,公事公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8-5-2012 1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強調,----盡善盡美前版主,

就算你的理由是100%對的 ,
但也不需要這樣出面來扮演大義懍然或理直氣壯的 ...
guilimen 发表于 18-5-2012 04:22 PM



   老头子,你安啦,他又不是句子那种pattern,看他脾气几好,回应我的方式还能如此保持风度
但是能不能执行版规却是另外一回事了


好好好,就听你的,我pattern太多了,我就稍微收一些(这帖不算,下一贴开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8-5-2012 1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18-5-2012 11:23 PM 编辑
盡善盡美網友您好

相信您對論壇規定及本版版規方面的事情比我更了解,所以個人想請您高抬貴手在

, ...
吉祥 发表于 18-5-2012 12:21 PM



   好吧,我看你这一贴也给cloud一些提醒,那我不追究这一贴(目前不追究)
但是以cloud的pattern,他是每隔一段时间上来发表一个帖子就走了的人,恐怕你这个提醒他不会看到


如果他不肯改变第五楼的言论(其实还有很多类似的楼,你自己也应该看得到,我也要求他对其他帖子做出更改),以及未来继续做出类似言论,我相信你自己应该懂得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8-5-2012 11: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19-5-2012 12:28 AM 编辑

虽然你说我的言论属于我个人智慧资产,你没有表示喜欢或否的资格
但既然作为版主的你提出了【家伙】一词似乎有些不当,而我个人也同意
所以礼尚往来,我先做出更改(还有一些词)。
当然这不能视为一种交易条件,只是态度上我应当如此。

我也希望他能自己主动做出更改,就如我这般主动。但是如果结果依然是不,并且重犯,我希望版主你态度上也应该积极妥善处理这个事情,而不再是给予【时间上无法确定】之类的说法(你要知道你是版主,虽然只是义务,但是你还是得处理问题。你不能奢望网友有自行调解的能力,不然就不需要这么多版规和制度,更不需要版主了。)

就算是无法确定,也应该给个期限,不然拖下去,恐怕事情又会重演。
你自己都说了,广告一事是因为你及时劝解,我希望你下次会来得及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9-5-2012 12: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头子,怎样,这种说法ok mo?

不可以的话我可以再改改看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9-5-2012 08: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就是cloud打广告,然后我砸了他的饭碗,然后他不爽,因为以后也不能在这里找吃了
同时也也说明了吸引力法“没他想象中强大”,这是他自己也没想到的
尽善尽美 发表于 18-5-2012 11:00 PM

您好
clound79網友不能在這裡找吃,會不會影響到他的生計,不會是我能肯定的事情,我更加不肯定別人是否會知道。
至於吸引力法則是什麼,我想給予這個法則適度的尊敬是必須的吧,畢竟這是吸引力法則創辦人的智慧財產。當然,不接受某些言論是可以的,但是不接受不等於打壓。clound79網友有沒有全面認識吸引力法則也不是您我可以干涉的事情;別人以什麼角度認識什麼學問、事情,那是別人的自由、權利、私事,也是不可不被尊敬的。


我不是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给我的感觉是,你是说我企图干预你的管理方式?

您多慮了。您應該沒有,對嗎?


我说的直接点吧,你处理得太慢了
由于太慢了,所以我会直接当成【你根本就没有处理的意思】
你曾经用过警告、删除、扣分等等惩罚性功能吗?
我知道你要以和为贵,但以和为贵却不是万能,不然也不需要这些扣分制度了

真抱歉,謝謝您的提點。
請您還是別操心我處理版務的速度好了。每一個人了解。處理事情所需的時間都有出入,或許我沒您的聰慧,在很多事情上是與您無法匹比,請多包涵。
警告、刪除、扣分等功能只合適用於某些情況,再說本版大部分網友都很合作,也很明白事理,因此才沒有必要明顯常用。
以和為貴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但是只有對某些網友奏效;扣分警告等處分也是只對某些網友奏效。來到本版交流的網友很多都是飽學之士,所以以示尊敬,當然是以和為貴優先。
每一位網友使用論壇交流的方式都不一樣,而且在好言相勸之下,是有很高的機會可以達到共識。凡事都有和平解決的機會,不一定每一件事情都要做到兵戎相見的地步。


问题是你到现在还没处理第五贴,
公事公办,再也简单不过
怎么说呢,cloud自己没有配合版规,这怎么办呢?(别把问题丢回给我,公事公办)

之前,我是先請您處理您自己的帖子,您自己主動處理了,同時,我也請clound79網友處理自己的帖子,為何不給機會clound79網友出面自己處理呢?再說,自之前的勸請之後,clound79網友還未在本版有屢勸不聽違反版規的行為,何必急於下定論呢?
每一個網友都是獨特的,因此處理方式都會不一樣,這不是因為標準不一樣而是取得共識之溝通方式有異的關係。
別人有沒有配合版規是不會影響任何人配合版規的行為,所以版務方面的事情,請交給我處理,您安心遊覽論壇。

關於公事公辦方面,在第六樓已經開始進行至目前,所以請您多多諒解。


若有得罪之處,請原諒。
謝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9-5-2012 0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尽善尽美 于 19-5-2012 01:38 PM 编辑
畢竟這是吸引力法則創辦人的智慧財產
吉祥 发表于 19-5-2012 08:56 AM



   少说了一些词,是欺骗与愚弄世人的智慧财产。
批评/打压是很正常,尤其是在哲学这种论坛。我们没必要为这种【智慧】财产加于护航。

另外为什么不可以打压/批评,言论自由,而且这东西本来就有问题。

我可以少用尖锐的词,但是你不可以说我的打压是不尊敬,因为我也是用我的智慧去打压,自然那也是我的智慧财产,你也是要尊敬。

您多慮了。您應該沒有,對嗎?



老实说,我是有呢,所以我希望可以从你那边确认一下。

不过看来你是没这么认为,对吧?

請您還是別操心我處理版務的速度好了。每一個人了解。處理事情所需的時間都有出入,或許我沒您的聰慧,在很多事情上是與您無法匹比,請多包涵。



别说了,这种话听起来很像拍马屁,当然我不认为你不是拍马屁。只是让我回忆起一个恶心的事情。让我想起这个版块也有一个拍马屁拍上瘾的同学(他也有在这楼哦)

放心这不是你的错,但是未免让我感到恶心,这些恭维的话,又或者类似恭维的话,还是少说点吧。不是每位网友都接受得了很容易被拆穿的马屁。

之前,我是先請您處理您自己的帖子,您自己主動處理了,同時,我也請clound79網友處理自己的帖子,為何不給機會clound79網友出面自己處理呢?再說,自之前的勸請之後,clound79網友還未在本版有屢勸不聽違反版規的行為,何必急於下定論呢?



可能我没引用,所以你看不到16楼的内容,我已经说明给他机会了。

其实大致上我已经OK,我就交给你解决,看着事情的走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5-2012 08: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刻意抄袭,挑衅。
就此关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所属分类: 人文空间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3-8-2025 04:43 AM , Processed in 0.147723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