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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7日訊)“蒙古女郎被殺炸屍案”承審法官拿督查基在判詞中指出,儘管在法律角度來看,幹案動機是重要,但在構成謀殺罪名上,動機卻不是關鍵理由。
但他承認,第3被告阿都拉薩確實有要謀殺死者阿旦杜亞的動機,因為阿旦杜亞勒索他。但這不足以構成被告表罪成立,進而需要出庭自辯的理由。
他指出,他需要釐清的是,是誰跟死者死亡有關聯。因此他要知道首被告阿茲拉和次被告西魯在死者下榻酒店做了些什么。
同時,查基也質疑,在西魯前往武吉阿曼前,當阿旦杜亞從警員兼阿茲拉女友羅哈妮查的轎車,上到西魯車子時,阿茲拉向西魯做出怎樣的命令?
他也質問,為何之后當羅哈妮扎向阿茲拉詢及阿旦杜亞下落時,阿茲拉卻沉默不語。
炸屍旨在消滅證據
他說,上述問題和綜合兩名被告不同證據加在一起時,已足以確證兩人的罪名。
查基說,阿茲拉證據是他引導警方發現命案現場及死者骸骨,而西魯證據則是死者飾物、及經使用彈殼和血跡。
他認為,兇手殺死阿旦杜亞手段十分殘忍,而炸屍之舉,旨在徹底消滅證據;根據供詞,阿旦杜亞是死于“爆炸傷害” 高庭于2008年10月31日裁決阿都拉薩表罪不成立,至于另2名被告則被判謀殺表罪成立;高庭之後在2009年4月9日裁決,2被告謀殺罪名成立,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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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2012 10: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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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3-2012 1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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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kclo51
真的是马来西亚的笑话。。马来西亚的笑话何其多...真的malu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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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3-2012 1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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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kclo51
真的是马来西亚的笑话。。马来西亚的笑话何其多...真的malu死..
Ngaisim 发表于 15-3-2012 11:29 AM 
大马的笑话闻名全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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